「你一定要提醒我,我現在靠你養嗎?」甜甜地挑釁。
「是啊,因為我很喜歡養你。」
「說,和養池塘的魚相比,你比較喜歡養誰。」
「養你。」不假思索地回應。
「為什麼?」
「因為養你,你會跟我說謝謝,魚不會。」他打趣道。
「哈!原來我贏在有語言能力。對了,我們老板在抱怨,說現在都請不到你幫忙維修電腦,說你變大牌了。」
他想說︰傻瓜,你不在,我去那里做什麼?但他沒說,只淡淡問一聲,「你怎麼回答?」
「我說你忙得連睡覺時間都沒有,哪有時間幫忙維修電腦。」
「你回答得很好。」雖然那不是真正原因。
接下來,他陪她聊了半個鐘頭。重點不在于時間長短,而是她突然發現,即使阿尚不在身邁,但她在他心里,佔住一個男人的心,比佔住他身邊的位置,更讓人感到甜蜜。
這天,他打了七通電話回家,幾乎一有空檔他就打回來,只講兩句話也好。
深夜十一點,他終于到家,一手提著外賣菜肴,一手高舉著合約書,告訴她,「我們來慶祝吧。」于是他們到頂樓,吃著滿桌好菜、放煙火,他們嘻嘻笑笑鬧到月亮歪一邊,直到她好幾度點頭,最後睡倒在他懷抱里。
阿尚越來越忙,可李薇沒有被忽略的感覺。
她每天都成熟一點點,依這種速度長大,她相信,她很快就能追出他一句「我愛你」。
阿尚對她的好,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大哥大嫂、出版社同事、王叔王嬸……王叔王嬸知道,爸爸媽媽就會知道。這個戀愛,她談得很高調。她不光是要別人羨慕她,還要向媽媽證明,不是只有金錢才能保障幸福,她知道,這種證明有點任性,也帶著幾分嗆聲意味,但就算知道,她還是要這麼做。
阿尚很忙,听說他南部鄉下老家更忙,為了他爭取到的訂單,全家人卯足了勁增產,可是有機蔬萊不能透過農藥減短生長斯,因此他們需要更多的土地,和更先進的栽培技術。
為了談土地買賣,阿尚回南部好幾次,他大哥學的是曲辰,對于契約買賣、行銷經營這種事,不太行,因此需要他回鄉處理。
她想跟著回去,阿尚阻止了,理由是他和家人都太忙,忙到沒時間招呼她,他不想把她一個人孤單地丟在老家,與其讓她在陌生的老家里寂寞,他寧可把她留在她熟悉的地方。
不管如何,他對她的悉心照料,讓她幸福百分百。
今天一大早,阿尚又南下,運氣好的話,簽定契約就可以回來,他說高鐵很快,他說手機的電滿格,他說不管任何時候,她都可以打電話找他。
這些話,每次出門,他都會交代一遍,她听過那麼多回,還是愛听得不得了,因為她在意的不是這些話,而是他為自己懸心。
她沒在他工作時間打電話吵他,每次都是他打電話回來,前幾次晚上他趕不回來時,還主動聯絡她大哥,請他來陪伴她?
雖然他沒說過愛她,但如果這樣的掛心還不算愛情,她真不曉得什麼才算愛情了。
中午,她熱了他昨天就煮好的湯,一面吃、一面想他。
下午,她睡了個午覺,醒來,對著懷抱中的他的外套,說︰「我睡得很舒服,謝謝你啦。」然後她打開電腦,準備繼續上午的校稿工作,沒想到電腦不知道怎麼搞的,竟然當機,她拿著隨身碟,傻傻地看著罷工的電腦,這種時候,是打電話他的正確時機吧?
她飛快拿起手機,想到——可是如果他正在和人家談合約呢?她的工作又不會比他的重要,憑什麼他要放下自己的事來幫她?就算她是大小姐,也沒有人必須事事就她啊。何況,她現在哪是大小姐,她是小食客,吃他、住他、賴他……做人,可不能太自我中心吶。
搖頭,想起說好今天要寄回去的稿子,她歪歪嘴巴,把臉壓成長條形苦瓜。
啊,用阿尚的電腦!
她抓起手機和隨身碟沖到樓下,按下阿尚電腦的電源,當她順利打開電腦屏幕,打開早上改了三分之二的稿子,她樂得一拍手,哈哈,開、始、工、作!
這一做,四個小時過去,當中阿尚打了兩通電話回來,她接了,笑著報告自己的工作進度,卻忘記提及她擅自使用人家的電腦。
六點,她準時把稿子寄回出版社,同時承諾老板,明天中午之前會把宣傳方案寄過去,老板相當滿意她的工作進度,閑聊幾句後掛掉電話(鄭重申明,她沒有窺人隱私的癖好,她不是刻意要打開他的電腦檔案,是不小心、是順手、是……好吧,她的確有一點點小筆意,誰讓他給那個檔案取名叫慕戀,而且大大方方們擺在桌面上,她還以為那是個和愛情有關系的游戲程序,哪里知道檔案打開,是一張照片,一張有著很久以前李薇的照片。
那個時候,她剛進大學吧,照片里的自己抱著書,站在圖書館前面,不曉得在等什麼人。
阿尚怎麼會有這張照片?好奇心加倍,她徹底遺忘這個社會上有種權利叫做隱私權,繼續往下看。
愛上她,在見到她的第一眼,她像顆星星,不斷在我內心的宇宙中轉圈圈。
二00四年的夏天,我遇見那個女生,她很美,美得讓我移不開眼,我不斷在心底自問︰要怎樣,我才可以邂逅這位美麗的女孩?
同學告訴我別傻了,她的父親是某某企業的大老板,她身邊的男人身價以十億力單位計算,然而,明知道高攀不上,我還是忍不住在遠遠的地方,窺探。
看見這篇短文,李薇發傻了。阿尚在二OO四年的夏天認識她?她不知道啊,半點都不知道。
她選擇繼續往下看,檔案里面有近千張照片,都是在她沒察覺時偷拍的,鏡頭下的自己,美得驚人、清麗得讓人怦然心動,她從不曉得自己有這樣的一面。
這是個很大的檔案,除了照片還有他的心情抒發,嚴格來講,這是一本陳年的厚日記。
曰記里,他說她是他的秘密情人,說研究所時期,有許多女孩對他表示好感,但他眼底只有李薇,雖然明知道家世配她不起,但心底有那麼一簇火焰,護著他,不放棄。
筆事起源于二00四年,結束于二00六年,那年他離開校園去當兵,緊接著到美國念回國後,她已經大學畢業。
他曾經到她爸爸的公司應征工作,卻發現她沒在里面上班,于是在工作三個月後,離職。
他專職替家里的有機農業開發新市場,但長夜漫漫,想念秘密情人的時間讓人心慌,于是他開始投入程序設計。
罷開始只是無心插柳,沒想到卻意外讓他養出一大片柳樹園,他變成一個知名度很高的設計師,許多公司都想找他合作。事業得意,但身邊的女人來來去去,他再找不到那樣的感覺。
好朋友笑他太傻,還說那種一見鐘情的事只會發生在小說里,可是再多的嘲笑都沒辦法讓他讓忘記李薇,于是他不斷努力,心里想著,也許哪天他的身價也能以十億做為計算單位時,就有足夠資格在那群追求她的男人中插隊。
直到他在出版社遇見李薇想不到一個千金大小姐竟願意紆尊降貴,到小小的出版社工作,于是他自願當出版社的免費義工。
他偷偷期望出版社每天都有電腦當掉,那麼他就可以每天見她一面,即使是遠遠的看上一眼、打個招呼,他也滿足,他甚至想,要不要制造一點病毒,在看不到李薇的日子里,讓它發揮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