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晴晴被那銳利的目光一掃,莫名地有些害怕,後知後覺地拉過被單遮住赤果果的身體,「我不要和你做了,你是壞蛋、你是、你不是好人!」
「緊張什麼。」唐圳勾起唇角,露出一個志得意滿的微笑,「你的身體我是從小看到大的,你可從沒有在我身前有過什麼避諱,高中畢業那一年你喝醉了酒,還堅持要我給你洗澡,要看什麼早就看光光了,我只是想告訴你,趙晴晴,你千萬不要低估自己,你也絕對不是一個正常人,你就該跟我一輩子在一起。」
「啊……」
趙晴晴見說不過唐圳,就捂住耳朵開始尖叫,唐圳有點受不了,心也有點發軟,想想小魔女也不容易,她從來沒有考慮過兩個人的事情,這會兒逼著她面對,心里說不定不知道亂成什麼樣呢,還是給她機會好好考慮考慮。
唐圳跳下了床,不著寸縷的身體仿佛最美麗的雕像,每一寸都堪稱完美,薄薄的皮膚下藏著勻稱有力的肌肉,趙晴晴至今都記得撫模它們的絕妙手感,光是想想口水都要流下來了。
大概看得太過入神,尖叫聲有短暫的停頓,唐圳心知肚明地彎了彎唇角,撿起被扔了一地的衣服,頭也不回地走出趙晴晴的房間,看她還能逞強到幾時。
但唐圳發現自己低估趙晴晴的任性程度了。
第二天一整個上午,趙晴晴的房間都房門緊閉,沒有一點動靜,唐圳這才覺得不妙,向管家拿了鑰匙打開門一瞧,里面哪里有人。
空蕩蕩的一張床,連被子都被踢到了地上,床頭櫃上放了一張小紙條,唐圳拿起來一看,一張俊臉越看越鐵青,看完後簡直跟來自地獄羅剎一般無異。
趙晴晴,你夠狠!
唐圳泄恨地一腳踢向床腳,木質的床腳頓時凹進去一塊,動腳的主人卻仿佛感覺不到任何疼痛一樣,黑著一張臉走出了這個無人的房間,那張被唐圳隨手拋棄的紙條晃悠悠地飄到了窗下,在陽光下,用最挑剔的目光看,這些字也顯得十分俊秀雋永。
唐圳,我到美國去了,你別找我,你應該也找不到我,因為我不打算讀耶魯了,你也不用擔心我,唐伯伯每年給我的壓歲錢我都有存起來,應該夠用,放心,你和唐伯伯的恩情,等我功成名就的時候,我會來報答你們的,再見。
兩年後。
唐圳繼承了父親的商業才能,又有法律高材生黎斐作為他的堅強後盾,在商場上混得風生水起,因為經營父親交給他的唐氏集團旗下的婚紗攝影,兼之長相俊美、氣質矜貴,便有了「婚紗王子」的稱號,只不過這個「婚紗王子」的脾氣不怎麼好。
黎斐剛打開總裁辦公室的大門,一個筆筒就挾著千鈞之力朝他丟了過來,還好他反應快,腦袋往左一偏,讓那個筆筒跟大門來了個親密接觸。
「人家女人一個月也就那麼幾天,你倒好,天天發脾氣。」作為情敵,黎斐本來就對唐圳沒有好臉色,此刻當然不能要求他有什麼好的態度。
唐圳一言不發地坐回從法國運回的訂制座椅,眼楮望向落地窗外的藍天白雲,只拿一個黑壓壓的腦袋對著黎斐。
黎斐挑了挑眉,果然在辦公桌上發現了一張來自美國的明信片,他大聲地念了出來,「小圳子,今天我看見了我們導師的兒子,都十六歲的人了,還跟個小豆芽一樣,跟你可像了,不過你比他好看多了。」
黎斐念完明信片上的字後,忍不住對著背對他的唐圳叨念︰「晴晴親筆寫的,喂,她除了剛出走的那幾個月音訊全無,之後可是每天給你寄一封明信片,也不再隱藏自己的行蹤,你就不感動,不想去美國把她找回來?」
唐圳拉拉唇角,露出一絲冷笑,「是呀,如果她不是花光了存款,為了討好我,要我給錢好讓她應付生活,所以才寄明信片給我,我說不定真會感動。」
黎斐有點看不慣他,「喂,做人別那麼計較,人家女孩子一個人孤零零地在國外生活,本來就夠可憐了,要不是你罔顧她的意願,霸王硬上弓,她至于可憐兮兮地流浪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嗎?」
「你怎麼會知道那件事?」唐圳眯起眼楮,像是想到了什麼一樣,本來還可以勉強冷靜的面具一下子分崩離析,露出一張鐵青的臉,「她是不是向你訴苦了,向你要錢了,該死的,黎斐,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在她失蹤後三個月。」黎斐找了個椅子坐了下來,「唐圳,你有點男人的氣魄,敢做就要敢當,做都做了,難道還怕她說?」
唐圳氣得拍案而起,「你懂什麼!」
黎斐也不是個受氣包,「要不是晴晴,我懶得管你,給,這是你要我對這個新方案提的法律意見,我走了。」
這個家伙完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趙晴晴願意這般對他,他會放下所有的架子,馬上飛到美國把她接回自己的身邊,好生寵愛,不讓她受一點委屈。
唐圳面色鐵青地望著黎斐摔門而去,望著猶自晃動不停的門板,他猛地站起來把桌上的東西全部掃到地上,包括那張選了耶魯大學作為背景的明信片。
他本來就快氣炸了,然而從黎斐嘴里听到的另一個消息,卻幾乎讓他氣得眼前發黑,幾乎立刻就要暈死過去。
在她第一次聯系他,跟他委婉提出「資金援助」這個要求時,他實在郁氣難消,過了好幾天才終于控制不住擔心的心情給她匯款,然而她卻不是省油的燈,以為沒希望了,就轉了個方向,要是他一直都沒有給她匯款,或許現在一天一封明信片的對象就不是自己了。
正如自己所說,他被討好只是因為他是她的衣食父母,如果他不能提供這一點,那麼對她來說,他就什麼都不是,什麼都不是。
第3章(2)
趙晴晴並不是揮霍的人,但自從她一個人跑到了美國後,卻變得花錢如流水起來,她路過名牌男飾店,總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腳步,等回過神來,就發現自己已經刷完卡,手里拎著好幾套男裝了,全都是唐圳的尺寸。
買完後,她就留一套掛在房間里,把其余和之前買的男裝全都捐出去,然後就朝著信用卡吐吐舌頭,似乎也感覺到自己很亂花錢,但到了下次卻一切照舊。
她還總會望著那剪裁完美的衣服發呆,人啊真是奇妙,小時候的唐圳明明是那麼小一只,一張白白女敕女敕的正太臉,做出生氣的樣子也只是鼓著臉頰讓人覺得可愛,明明比她還要大上一歲,卻總是被她牽著鼻子走,完全拿她沒有任何辦法。
但不過幾年的工夫,他竟然長得比春草還要快,不到半年就趕上了她,又不到半年時光,又把她遠遠地比了過去,但脾氣也越來越拗,不復小時候的好欺負。
但她還是覺得他好可愛,雖然嘴上總是免不了抱怨,但望著這個截然不同的小圳子,她又十分滿意,越看越覺得好看。
不過因為討厭他咄咄逼人的態度,和一夜縱情之後亂七八糟的後續發展,她才會在一氣之下,就拿著存款一個人遠走高飛,只是人離開了,一顆心卻還留在台北的唐宅。
大概相處了太久,彼此早就成為習慣的存在,即使外面的世界再美麗、再五光十色,少了一個人的陪伴,總覺得什麼都變得沒有滋味起來。
都是小圳子不好,沒事說什麼喜歡,兩個人就像小時候一樣,一起開開心心在一起不就夠了嘛,一定要搞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麻煩死了,他難道不知道男女之情是最可怕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