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侯沛以從床鋪下拖出哆拉A夢的小旅行箱,那是去年叔叔送她的生日禮物。
在她的記憶中,她有好多好多叔叔,他們都喜歡媽媽,可是最後也都離開媽媽。她覺得很奇怪,每當有一個新叔叔出現時,媽媽就帶著她搬到新叔叔家里,然後媽媽和叔叔吵架後,就帶著她搬走,更奇怪的是,不用多久媽媽又會認識新叔叔,她又跟著媽媽搬到新叔叔家里。
她記不住那些叔叔的名字,也記不住叔叔們的長相,唯一記得的,總是媽媽偎在叔叔懷里笑得甜蜜的臉,還有媽媽帶著她搬定時,哭得傷心欲絕的神情。
真的很奇怪,為什麼那些叔叔都要讓媽媽流眼淚呢?
但是听說,這次這個新叔叔不會再讓媽媽傷心了,因為他會給媽媽名分。
她問媽媽什麼是名分?媽媽說,就是結婚的意思,除此之外,她也要改口喊新叔叔「爸爸」。
這個哆拉A夢旅行箱就是現在這個即將要變成她爸爸的新叔叔送給她的。
小手將床鋪上已經整理好的衣物,逐一整齊收妥進旅行箱,合上蓋子後,她背起書包,拖著旅行箱,站在房門口做最後的巡禮。
她就要開始有爸爸的生活了,在她十二歲這一年。
沒有忘記把床頭櫃上那只哆拉A夢布偶也抱走,因為這也是叔叔送的。
喔,應該要叫爸爸了,媽媽一直這麼叮嚀她。
那一年,出生後便從母姓的她,跟了爸爸的姓。
此後,她所有的資料欄上,填寫的都是「余沛以」。
第1章(1)
踏出機場,余青凡坐進計程車,報了一串地址後,他放松地把身子往後貼。長途的飛行,真是折煞人,回歸地面的感覺真好。
其實在拿到學位後,他可以繼續留在美國,那里有一份正等著他的好工作,可他畢竟是台灣人,能回到自己的故鄉才有落地生根的感覺。再者,這里有他一直惦念的人,即使外國月亮比較大比較圓,卻沒有自己家鄉的來得明亮皎潔。
他長舒了口氣,閉上因長途飛行而變得有些酸澀的眼。
兩年,認真算起來並不長,比起自小就到異鄉求學的游子們,他這個不過是到美國念兩年書的人哪有什麼資格去論時間長短?
偏偏那個放在他心頭上許多年的身影就在台灣,每每一想起她,他就恨不得立即飛回來。而往往在思念她時,他就覺得時間真是難熬,兩年的時間像是永遠都走不完似的。
慶幸他的時間沒有停擺,終于熬過兩年。
合著的眼皮驀然一掀,深邃的美型眼看著車窗外飛掠而過的街景。
和兩年多前相比,這個城市似乎沒什麼太大的變化。街道兩側一樣林立著不同色彩的旗幟,上頭的人名和圖像清一色是男人,標語不外乎是「拜托拜托」、「請投一票」。
又是選舉季節?
像是應和他心底聲音似的,幾輛候選人的宣傳車從那端緩緩開了過來。
「各位鄉親,拜托拜托!請您救救——」擴音喇叭里,傳出聲嘶力竭的拜票聲。
「他娘的王八蛋!什麼黨執政都一樣,政治人物只會作秀,有哪幾個是真的在為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做事的?油價一直漲,連自己的肚皮都快喂不飽了,哪還有錢喂車子吃油?」計程車駕駛情緒突然激昂起來。
余青凡一愣,隨即知道自己是踫上了政治狂熱分子。通常在這種時候,若是出聲回應對方,一定會沒完沒了。支持對方說的候選人不對,不支持也不對,聰明人就該在這時候轉移話題。
當然,還有更簡單的方法,就是如他現在所做的一樣,合上眼皮。
他沒應聲,悄悄閉上眼。前頭的司機似也不在意有沒有人回應他,繼續抱怨身為小百老姓的辛酸。
車外,候選人宣傳車的擴音喇叭仍舊震耳;車內,司機先生的政治評論滔滔不絕……合著眼的余青凡微勾動薄唇,隱約可見淡淡笑紋浮現。
——這就是台灣。
而他,真的回來了。
未久,在吵雜的聲浪中,他卻舒展了眉心,安穩睡去。
華麗的大屋子里,流瀉著「第四號幻想即興曲」的樂音。
價值不菲的平台鋼琴前,坐了個斯文秀逸的男孩,修長手指俐落地在黑白鍵上移動,他正沉醉在蕭邦的浪漫里。
忽然間,琴房外頭的異常聲響中斷了他的練習,眼皮一跳,他的直覺告訴他事情不大妙。
悄聲走到門口,他立在門後豎耳傾听。
「余兆中,你真的非走不可?」是母親劉可秀的聲音。
「我已經約了方律師,明天下午三點,在他的事務所把協議書簽一簽,該給你和孩子的,我一毛都不會少。你干脆一點,大家好聚好散。」比起劉可秀的激動,余兆中的語氣顯得平靜許多,離婚對他而言仿佛就像喝水那般簡單,無關痛癢。
「侯玲怡那個女人究竟有什麼魅力,讓你甘願拋棄這個家,不要我也不要孩子?」劉可秀哭了出來。
「你調查我?」
「是又怎麼樣?反正你有的是錢,我花你的錢,請人查你外面的女人,有什麼不對?」
「既然你已經知道了,那就更沒什麼好說的,明天直接到方律師那里談就好。」
「我告訴你,你今天這樣對我和孩子,會不得善終的。」劉可秀語音尖銳的詛咒。
至此,男孩的手終于探出,他俏俏握住門把,輕輕一轉。
他自門縫中瞧見幾近歇斯底里的母親,在母親身旁,是他那兩個看來很無措的妹妹。而他的父親余兆中,正在玄關處換鞋。
「雖然決定和你分開,但孩子們的生活費教育費等,我不會丟給你一個人扛,你靜下心來想想是不是還需要什麼,明天在方律師那里一並告訴我,我能力所及的,絕不推卸。可秀,今天是我負你,我很抱歉,但玲怡更需要我,她不像你能力強,我相信你就算沒有我,也能把孩子教養得很好。」余兆中微彎身子,拎起地上的行李袋。「這棟房子我會過到你名下,你和孩子不會沒地方可去。」
說完,他看了妻子和女兒一眼後,轉身走出大門,毫不戀棧。
「余兆中!總有一天,我會要你為拋妻棄子的行為付出代價!」劉可秀吼叫著。
案親的轉身離開,母親的歇斯底里,嚇哭了兩個妹妹。
男孩即使心里有著惶恐,仍是佯裝平靜地走出琴房,牽起妹妹們的手,回到琴房。因為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些什麼。
那雙修長的手指擱在琴鍵上,靜止數十秒後,黑鍵和白鍵敲奏出蕭邦的「離別曲」,那是他生平第一次和父親分離,在他十二歲那年。
兩年後,父親回來了,還帶回一個漂亮的女孩。
他見到母親的第一句話,就是要母親照顧他帶回來的女孩,條件是他所有的財產。
然後那女孩住下了,成了父親的女兒,也成了他的妹妹。
在那之後的半年,父親死于肺癌,而母親也真的得到父親所有的遺產。
母親曾破口罵出父親會不得善終的話,他不曉得死于肺癌的父親,是不是真應驗了母親的話。他只是告訴自己,家里只剩他一個男人,他該負起照護好三個妹妹的責任。
他疼二妹、他寵小妹,但對于那突然進入這個家庭的新面孔,卻遲遲沒有好好認真看過她一眼。
忙碌的課業讓他差點就忘了他多了一個妹妹,直到那個停電的夜晚……
「先生、先生……喂,先生,你醒醒,是不是這里呀?」計程車駕駛轉過頭,伸手搖著後座的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