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試試看,我是不是在說笑。」他斂容,續道︰「你從來都沒弄清楚過,我不是在跟你開玩笑,說娶你,就真的是娶了你,我們的夫妻關系,是鐵錚錚的事實,不容否認。你以為我會胡亂喊誰‘老婆’?」
她微怔,唇畔笑意略失。
怎麼?現在覺得晴天霹靂了?
他冷笑。「我倒想看看,楊太太,你這糊里糊涂犯下的重婚罪,該怎麼收場?」
然而,錯愕也只是瞬間,她很快回過神來,壓下心頭翻騰的怒火,漾開一抹更甜、更膩人的微笑。「是嗎?好吧,那就只能遺憾法院見了。不過就是重婚罪,法官怎麼判,無所謂,了不起我就主張‘兩人已不堪維系婚姻關系’,你覺得,我能舉證出多少例子來證明這點?證明你是一個多失敗的丈夫?」
即便它是一段有效婚姻,又如何?馬兒不吃草,還能強押它頭點地嗎?
頓了頓,她再補上幾句。「不過我想,我現任丈夫應該不介意賠償你的‘精神損失’。」
婚姻關系是否存在的意義,大概也只剩贍養費可談了。
楊仲齊退開一步,目光沉沉地望住她。
「你究竟有多恨我?」連贍養費這樣的暗示,都能拿來羞辱他,以前的她,斷然不會這樣對待他。
她甜笑,回他︰「你說呢?」
他點頭。「好,我懂了。」還真是相見爭如不見,昔日耳鬢廝磨,今日成了言語廝殺,字字砍骨削肉,未免可悲。
他背過身,寧可望向樓外暗沈夜色,也不願再多瞧她一眼。
他其實,在發現她時,還有機會可以避開,但他沒有,或許潛意識里,還有一點點不甘心,想確認,她心底對他是否還留有依戀;想知道,現在的他,對她還有沒有一點意義……
是他自找羞辱。
再無溫情的臉容,他不願、也不想再多瞧一眼。
那不是他溫存多情的妻子,只是一個——寧可跟他打官司,也不願再與他有任何瓜葛的陌生女子。
她不是個言詞刻薄的女人,面對心愛的男人,她也可以很似水柔情。
曾經,那是他獨享的,如今,她已經偎在另一個男人懷中,軟語溫存。
楊仲齊幾近麻木地,看著遠處的她,雙手攀在那個男人頸後,依偎共舞。男人不知對她說了什麼,她嫣然一笑,嬌嗔地輕捶他肩膀。
他甚至看見,她仰著臉,等待男人溫存的細吻落下。移開眼,他轉身頭也不回地,大步走出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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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場︰相見爭如不見,有情還似無情(2)
「你故意的?」
中庭的噴水池邊,顧政勛劈頭便問。
「對。」很故意。她大方承認。
「想知道,他還在不在乎你?」在前任面前,和現任刻意耍親密、曬恩愛,要說心思有多單純,鬼都不信。
楊仲齊是老江湖了,這種小把戲不會看不出來。
只是這個「故意」背後是什麼動機,就很值得大家坐下來討論討論了。
「做得那麼明顯,你就不怕我吃醋?」
「想太多!」龔雲顰白他一眼。「只是不想讓他太好看而已,你不覺得,這樣像活生生掮他一耳光嗎?尤其是他這麼高傲的人。」
在不在意這個女人是另一回事,男人這種生物,永遠受不了自己的所有物變成別人的,而且還比跟他在一起更快活,面子上多掛不住。
「那倒是。」同為男人這物種,他完全點頭附議。
「男人——嗟!」她嗤哼。
「……」他怎麼覺得,自己也中槍了?「老婆,你這種哼法很沒氣質。」
「又怎樣?」她正一肚子不爽。
「你就那麼恨他?一丁點能傷害他的機會都不放過?」還把全天下男人都拖下水一起鞭。
「對。」繃著俏臉,答得毫不猶豫。
「……」他扯扯她的袖。「好啦,不要生氣。你嫌他礙眼,那就不要看,我們回家,別影響你的心情?」
「……好。」這提議讓她臉部表情和緩些。想起家中的可人兒,嘴角微微揚起,一手挽上他臂膀。「回家玩女兒!」
「我女兒不是生來給你玩的!」他抗議。
「借玩一下嘛,小器……」
「……哼。」
聲音漸行漸遠。
暗處,一道身影走出,望向兩人遠去的方向,長長的影子在地面上合而為一,逐漸縮小,再也看不見……
「只是,為了羞辱嗎……」
斂眸,掩去深瞳底下,幽晦如潮的萬般意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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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火氣很大……
很知道看風向的顧政勛,一回家就抱著女兒閃得老遠,以免掃到台風尾。
「可惡!渾蛋!王八蛋!沒心沒肺的渣男!」她氣得狂捶抱枕半小時,才終于覺得解氣一點。
喘了口氣,趴向沙發扶手。
居然一點點愧疚、心虛感都沒有!他難道都不覺得自己很對不起她嗎?一點點、一點點都沒有嗎?
自己可以跟女人浪漫共舞、談笑風生,一轉身卻又理直氣壯,跟她討論婚姻存續以及自身權利的問題,這究竟是怎麼辦到的?他還真有臉說!
再說,他早在大半年前就知道這件事了……雖然寄喜帖不是她的本意,只是顧政勛自作主張,她事後知道也很意外,但那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明明一開始就清楚這件事,而且完全像被蚊子叮一下,不痛不癢,只讓楊叔魏包來禮金了事。
既然八、九個月來完全不聞不問,那究竟有什麼立場,在見面時一副被遺棄的受害者嘴臉,向她聲討自己的權利?姿態高成這樣!
可惡,渾蛋至極!
對了,他還一開口就嫌她胖!
想想有氣,又抓來另一顆抱枕用力捶兩下。
她到底為什麼會愛上這個沒心沒肝的男人!
虧她之前還自作多情地以為,自己至少在他心中還有一點點地位,好歹找一下
她、關心她好不好之類的……結果,什麼都沒有!連知道她在哪兒,也完全把她當空氣,問也沒來問她一聲。
彼政勛看她趴在那里,久久沒有動靜……應該是發泄完了吧?
這才緩步踱出,問道︰「你還好嗎?要是還不解氣,不然,我找人去揍他幾拳、砍他個十刀、八刀的,你覺得如何?」
報雲顰抬眸,又蔫蔫地癱回去。
旋即,像想到什麼,迅速坐起身。「我問你喔,如果只是在結婚證書上簽個名,這樣的婚姻,真的有效力嗎?」
楊仲齊不是那種夸大其詞的人,他敢說,恐怕就真是這麼一回事。
「有吧。我大學修過法學緒論,印象中我國的婚姻規範是采儀式制。」
「就算沒登記、沒宴客……好,算有,兩包鹵味請路人甲乙丙丁吃喝一頓這樣也算?」
「應該……吧。」他不是很肯定,畢竟,這麼瞎的結婚方式沒幾個人辦得到。
「你等一下,我問嫂仔。」
接著,立刻撥手機——
「老大,嫂仔在不在……喔,就有點小小、小小的法律常識想請教一下我們的語音六法全書……」過了八秒鐘。「嫂仔,借問一下喔,如果只是路邊隨便買個結婚證書,抓兩個人來簽名當證人,而且也一直都沒有去登記,這樣的婚姻有沒有效力?」
又過了三十秒,他垂死掙扎。「就算只是兩包鹵味、一手啤酒……好,我知道了。」
幣了電話,龔雲顰看他的表情,就知道答案了。
「是真的?」
彼政勛點頭。「沒錯。嫂仔說,登記只是其中一種承認婚姻的方式,另外一種是,只要有公開的儀式、兩個證人、男女主角心甘情願在上面畫押……恭喜你,當下婚姻已經生效。」就算你是丟兩瓶可樂、幾包乖乖來請客,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