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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無悔 第16頁

作者︰莫霖

嚴士揚都看到了,他站起身從一旁的門走了出去──這里雖是地院,不是地檢署,但他就像是在跑他家廚房一樣,他可熟門熟路。

繞過一段走廊,再轉個彎,果然,他看見了沈佩璇,她就站在中庭花園的某個角落,拿著一杯水卻沒在喝水。

嚴士揚一陣心疼,他突然懂了她的掙扎──原來她在這個位置上,每天面臨的都是這麼多痛苦的事,尋常人回避即可,她卻得一一解決,逃無能逃。

走到她身邊,嚴士揚對她笑著;沈佩璇當然也看見了他,回給他一個無奈又疲累的笑容。

他真的心疼,為她心疼,尤其是听到她剛才那段自白,真不想承認,連他都紅了眼眶。

他們什麼話都不說,好像什麼話都不需要說了;他們太熟悉彼此了,一個眼神與微笑就可以知道彼此的想法。

不用說,什麼都不用說,如果需要安慰,就把自己的肩膀借給彼此吧!這已經不只是朋友的肩膀,是比朋友更深的關系,這點他們都心知肚明。

「快點、快點,去慢跑吧!」

「沒問題!」

「可是只有慢跑很無聊耶!」

「……那我出題目考你好了。」

「放馬過來!」

「來背條文好了!請背出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我想想……意圖散布于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旁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不錯!換你考我。」

「民事訴訟法第兩百七十七條,有關于……」

「不用提示,我會。‘當事人主張有利于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算你狠!那我再考你……」

「輪到我了吧……好好好!你考。」不然他又要耍小孩子脾氣了……

「舉證責任之例外,統統舉出來。」

「事實于法院已顯著或于職務上已知者,當事人自認之事實、當事人對他造主張之事實不爭執、法律上推定之事實無反證者,這些都不用舉證。」

「你你你……你太厲害了吧!你是不是統統都背在腦袋里了?」

「好說,該我了吧!請背出民事訴訟法第六百四十五條。」

「……啊?我……我不知道!」

「騙你的啦!民事訴訟法只到六百四十,沒有六百四十五條。」

「你耍我啊……」

「別這麼愛計較嘛!」

「哈哈哈……」

「呵呵……」

「又在笑什麼?」

沈佩璇跟著嚴士揚,兩人一起漫步離開地院與地檢署,時間是晚上十點,算是下班了。踫巧彼此都將工作告一段落,就一起約了離開。

「也沒有啦!」

「還說沒有,你在我的法庭上當場笑出來,該不會是在嘲笑我吧?」聲音輕柔,指控倒是很重,典型沈佩璇說話的方式。

他感到一陣緊張,深怕她誤會,「不是、不是,我……我是想起以前的事,以前我們一起在操場上慢跑,然後背著法條。」

想著,她也笑了,兩人繼續走著,轉過個彎,離上班的地方愈來愈遠,心情自然也愈來愈輕松。

「那你現在還想玩背法條的游戲嗎?」

一張俊臉垮掉,「不要!」

她搖頭失笑,「虧是你還是個執法人員。」

模模自己的頭,跟在她身邊,下意識的一些動作,比如讓她走在內側,讓她走在稍微前面的位置,在在顯示出他的照顧。

看著她擺在身側輕輕晃動的手,嚴士揚突然有種沖動想要牽住她的手,但又勇氣不足,就這樣伸出了又縮回來!

嚴士揚的大手就這樣要伸不伸的,維持與沈佩璇的手保持十分公的距離。

眼看就要牽到了,卻又縮了開,嚴士揚在心里大罵自己真是個窩囊廢;就在此時,沈佩璇停下腳步看著他,看見他那一臉懊惱的模樣。

頭一低,就看見他停在半空中的手,她笑著,「你想牽我的手啊?」

像是偷吃東西被發現的小孩一樣,嚴士揚竟然第一次得害羞,黝點的臉都紅了。

沈佩璇看著,主動牽起他的手。

她她她……她牽他的手?

她知道自己沖動了,但這不是一天、兩天的沖動,而是十年了──這段單向的感情說也說不清,她一個人品嘗就好。

第5章(2)

「小璇,你還記得嗎?你說你很喜歡一個男生,但那個男生喜歡別人,所以你願意祝福他……那個男生是誰啊?」

「你的記憶力怎麼這麼好啊?」都這麼多年的事了。

說來好笑,這段話這麼多年來他想忘都難忘,常常想著,想知道那個幸運的家伴到底是誰?是哪個上輩子燒好香積了陰德的家伙可以得到小璇的喜歡?

懊死!他真的超乎他自己想像的在意!

「在我回答你之前,我想先問你,你還在想小君嗎?」

嚴士揚想了想,點頭又搖頭,「想,因為我跟她交往過;但也沒再想了,因為經過這麼多年,她應該早就已經嫁了。」

那只是一段年少時期的初戀──很痛,痕跡很深,但歲月的力量更大,曾經再喜歡的人,經過這麼多年的分離,那種喜歡的感覺早就淡了,甚至淡到他也不確定是否存在。

反而是她,這麼多年陪著他,一直都只有她陪在他身邊,不曾離開、不曾放棄;給他鼓勵、給他鞭策。

「我永遠沒辦法忘記你帶著小君出現在我面前的那一天……雖然說要祝福你,可是想到還是很難過。」

嚴士揚喉頭一緊,心為她而疼了,「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告訴你,讓你腳踏兩條船啊?」

「我……」

「我知道,你不會這樣做。」沈佩璇笑著,與他緊緊牽著手,「只能說,我們認識在不對的時間。」

「也許吧!」

她看著他,真的覺得他變了好多──收斂了、內斂了,不再這麼張狂;歲月與挫折磨練、砥礪了他的心智,雖然有時候他孩子般的個性、自信自傲的神情還是會跑出來,但現在的他真的比以前成熟、穩重多了。

單看宏志的案子,他如此深入的去調查被告的身家背景,發覺被告竟是這麼可憐的人,原來犯人未必大奸大惡。

她受他影響,法官冰冷的血都沸騰了起來。宏志的案子,她最後判他兩年徒刑,緩刑三年──三年內只要不再犯罪,外前咎不計。換言之,宏志可以繼續陪著母親,不用坐牢。

「其實我還滿笨的,要不是學姊跟我說,我還想不通。」想不通原來他早就受她征服,接受了她、愛上了她……

「學姊跟你說什麼?」她很好奇。

「她說要我有點良心,看看這十年來到底都是誰陪在我身邊;學姊還說,有很多男人在追你,說我不是唯一的。」

「所以你只是想報恩?還是只是基于雄性生物的競爭本能?」

嚴士揚搖頭,很認真,「不是,當然不是。」

沈佩璇也很認真,她想得到答案──她不是那種為了感情就沖昏頭的女人,她說過她可以一輩子掩藏感情,一輩子只做他最好的朋友。

「小璇,我喜歡你。」他知道,他該給她答案了──這些年來她的陪伴、她的照顧、她的付出都說明了她的感情。

他太笨,笨到看不清,還以為自己可憐兮兮,以為自己沒人愛,原來十年來都有她陪著,他是全全界最幸運的男人。

沈佩璇看著他,眼眶一濕,她含淚帶笑,點點頭,牽著他的手,繼績向前走;她總是掩藏激動,深怕被別人發現自己失控。

可是她真的高興,真的……「我也是……」

他好高興,停下腳步,一把抱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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