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深,不代表他會愛我更深。我深信的是,自己做得愈好,他就會更愛我。
可能命中注定他與我有十年情緣,但若要他很愛我,工夫就要我自己做,責任在我身上。尤其是愛情的最初,這階段的回憶,在日後感情低潮時,往往起了挽救的作用。
因此呢,盡量靚啦!
當我听見女孩子與初約會對象相約麥記、茶餐廳時,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她很勇敢,尤其是麥記,那種燈光,令到五官毫無韻味,甚至是慘淡枯黃的。
我只想給他看見我的神情如一個迷夢,他剛剛喜歡上我,我但願能給他一個更入迷的幻想。
我也討厭在地鐵站等人,一點也不浪漫,等多一分鐘就呆滯多一分鐘。
我很重視環境,我的小說常常大篇幅描寫環境,環境反映人的狀況,包括身分、身家、品味,甚至心情。人與環境,互相影響。
約會時候,並肩而行,我們看到的是對方的側臉,只有坐下來吃飯之時,才有正面給我們注視,而最深刻印象的,一定是面對面的那些時刻,你有多美、多開心、多投入,都由你的正面而來,而側瞼,頂多只是輔助,甚至是幻覺,皆因看得不清不楚。
如果你不是完美臉孔的女孩子,我建議你要自己選擇約會的餐廳地點。
多年前不懂事,每逢有男孩子與我外出,我會表露我對各種餐廳的見識,哪間餐廳哪類菜美味,氣氛如何諸如此類。
又或是在一間餐廳中坐下來,我會熟悉地Order食物,因為我有光顧的經驗。
我的意思是,看吧,我也是有品味有見識的,放心,我不會襯你不起。
可是,他就覺得無癮了,原本,他意圖耀武揚威一番,然而他發現,我懂得更多,我的見識反而破壞了約會的浪漫感,他卻步了。
後來,我學精了,去過也說沒去過,讓他自豪地帶我去光顧,驕傲地為我點菜,我留一個空間來讓他改進我的生活享受,為我增添幸福。
男人要為女人做點事,男人自己才開心。我甚麼也懂甚麼也會,他自覺無貢獻,他會不開心。
去旅行也一樣。同一處地方我去過一次,我會告訴他我真的去過,只是,玩得不太盡興,理由是「自己一個去,有點孤單。」他听見,立刻高興,下次他與我一起去,他就有了令我更快樂的使命,他有此努力的目標,我自然會受到他很好的呵護。
與女孩子一起,情況則剛剛相反。告訴她那間餐廳我很熟悉,她更高興,大家可以商量叫一些保證美味的菜式。去一個地方旅行,我去過我識路,我知道有哪些極好玩的地點,她當然求之不得,那樣,我不用她去照顧,更可以互相照應。
與男人相處,退後兩、三步是上算。
為了寫小說,常常看很多數據性的的書籍︰神話、古埃及、印度獵奇、旗袍制作、花卉、哲學、天使、古董家私……偏偏,從來有一門學問,我一直沒染指︰醇酒。
筆意留下這個空白位,讓有緣人具權威性地教導我。他高興,我就得逞。
為了隱藏內心的愛慕,可能就會做出相反的事情來,譬如,言語嚇怕仰慕的對象。
很愛幕那個人,卻又羞于承認,更不願意別人與對方知道,因此,故意又或是潛意識地攻擊心上人。一切只是為了掩飾。
朋友教書,她發現班中有名男生常常當眾取笑她,取笑她偶一為之的小錯誤,又取笑她的愛情觀。她當然難受了,女孩子面皮並不厚。
然而,男學生在她所教的科目中名列前茅,他是真正用心去溫習。于是,女教師就模不?頭腦。
其實,男學生正暗暗愛慕這名斯文女教師,苦于連他自己也明白只是發白日夢,因此,惟有出盡力去掩飾。
表面上憎恨她,實情是愛死她。
有些教師身經百戰,也明白男女間的事,因此,當有異性學生瘋狂地、持續地「窒頭窒勢」,她或他反而會對那名學生更和藹與溫柔,為了表示了解與心領。以柔制剛,說到底,都是為?化解一段不會開花的愛情。
有時候,連那名學生也解釋不了自己,要在很多年後,人長大了,忽然就靈光一閃,啊,原來,那名恍似敵人的老師,其實就是自己第一個暗戀的對象。
如果再有一次機會,如果會再暗戀一名比自己高高在上的人,言行會合理成熟得多吧!因此,辦公室中的暗戀,不會再窒來窒去。秘書暗戀老板,秘書會盡力為他辦事;見習生暗戀女經理,見習生會好好苦干,以求表現卓越。
年少時,我們總不能好好處理自己的愛慕,我們既害怕又羞愧,我們明白自己癩蛤蟆想食天鵝肉,我們恨透自己,卻又把這種恨意轉嫁到被我們愛慕的人身上,最後,大家都難受。
某一天,一切成為回憶,會心微笑之余,又悔恨極了。
魅力並不是來自美麗。魅力來自魔法。
因為魅力好神秘,因此魅力的「魅」,有鬼在旁。
我們說那個人很有魅力,即是說,他有種奇異的磁場,把我們吸引過去,我們很想看見他,渴望親近他,我們抗拒不了他。
大明星都是很有魅力的人,他們化身磁力人,吸引千千萬萬的人,讓我們崇拜他、幻想他、渴望他、愛戀他。我們為他尖叫、瘋狂、激動。
明星並不一定最漂亮,可能你的男朋友更英俊挺拔,然而你的男朋友沒有那種龐大磁場,只要一個眼神一個笑容,就叫無數人失魂落魄,神魂顛倒。
小明星們不是欠缺美貌才華,小明星們紅不起來,是因力魅力不夠,磁力稍欠,于是我們就入不了迷。
魅力,也不一定只來自人,也可以來自物。
那本小說很有魅力,因此,千千萬萬人一看再看。那首歌很有魅力,因此風行數十年,一代傳一代地哼?。
魅力,就有這種恐怖,吊住了人,讓人走不了,跟?它來愛。
魅力,是天生的,像身後跟?十萬個勾魂使者那樣,是神秘力量的賜予,不可能是人為。
魅力,就是超越本分的吸引力。
他太有魅力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有甚麼可能他走音、木訥,仍然被萬千觀眾愛戴?那本小說太有魅力了,結構一般、文字一般、橋段一般,但就是人人爭?看,不看就不入流。
好吧,你天生不是超級磁力人,但你想學,怎算好?
朝魅力進軍的最佳途徑是扮鬼。不要忘記,魅,有鬼相伴。
扮鬼,即是說,扮神秘、扮深奧、扮沉默、扮陰邪、扮迷離、扮捉模不定,扮引人入勝。
有魅力的女人,都讓男人捉不住,她要男人去追,她散發令男人高攀的氣息,她讓男人自覺配不起。
女人要讓男人得不到。無人會否認這樣的女人就是魅力十足。她可以言語親切、意態溫柔,但她是神秘的,你不能整個擁有她。
有魅力的男人,一定是很有深度的。他的學問高,女人可以去探索。他有自己的世界,女人不能隨便進入。她好像能給予女人愛情,只是,女人不清楚,他可以一次過釋放多少出來。
有魅力的女人是個謎,有魅力的男人亦一樣。
魅力有鬼相伴,因此,富魅力的人有三分叫人驚怕。他太神秘太模不透太出人意表。我們不能夠欺負有魅力的人,我們對他們敬畏。
走近些,已覺目眩星轉。然後,你懷疑,他已吸走了你的某部分能量。怎麼,從此你步履不穩?你入了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