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誠也不好脾氣。「只不過是誤了船期,有什麼大不了?」
「搬了一整天也搬不完嗎?」我怒氣沖沖。
他也似乎氣上心頭︰「我明天也要留在南丫島。」
沉默半晌,我問了句︰「你是否依然愛她?」
沒有正面回答,他這樣說︰「她又沒有做過什麼彌天大錯事。」然後大家沒再出聲,是他先掛線。
我的眼眶紅起來。那麼,答案是愛抑或不是?她只是一個EX,已是過去了的人啊,雖然我明白,分手的時候感情仍在,但過去了便是過去了,我才是你身邊的人,你要發揮同情心、愛心關心,可以到我面前表現,不用對著那已不再是你的人……
蹲到地上,我哭得很淒涼,繁星點點的周末夜,我的男朋友與他的前度女友一起過夜。
然後電話鈴響,我不想再听他的聲音,我沒有理會。望著殺天嘶叫的電話,忽然,心念一動,不如,我也找找我的EX。
拿出電話簿,翻開「T」的頁數,我按下他的手提電話。T先生是我大學一年級時的男朋友,那時候他是我的助教。電話被接通,我听過他的留言後,輕聲地留下我的姓名和電話號碼,然後屈膝坐在電話旁,等待他的復電。
那夜,我等了一個晚上,等得頭也痛,他也沒有復電。在佳誠留在南丫島的星期日中午,那名T先生才回電給我。
客氣地也陌生地,我倆說了一會,大概三分鐘。然後他說星期二晚出來吃飯,我欣然答應了,語氣專業,仿佛是與客戶的對答。我不怪他也不怪自己,自分開後,也四年沒聯絡了。
哼,我也有我的EX。
佳誠自南丫島回來後,我收起了怒火,他與我也沒把電話中的對答舊事重提,只是他亦同樣沒有半句安慰的說話,一連兩晚,也躲到一旁與Cherry通電話。雖然他的行為益發不可原諒,但我繼續大方,情緒尚算穩定,稀奇吧,大概是因為,下意識地,我覺得與他平衡了,我期待星期二晚的約會。
星期二晚,我盛裝打扮。對著分開了四年的人,我有點手足無措,看得出他也如我一樣,東拉西扯,不知如何說起。我叫自己不要心急,慢慢來,把他當成客戶便可以,笑容甜些開朗些,緊張的氣氛自然會消除。一小時後,感覺的確輕松了,只是,無論如何,也沒有我預料認為會出現的旖旎,再見舊人,再說往事,為何完全不動心?
他挑不起我再次倚靠他的渴望,我甚至沒對他說起我與佳誠的問題,我放下刀叉,握著酒杯,從白酒中望向他,我問自己,就是他了嗎?紅杏出牆就是他?
不不不,不可能,這名EX,是如此感覺陌生。我不可能因著T先生而對佳誠不起。
那可以因為誰?T先生之後的M先生又或是S先生?
帶點落寞地,我回家。
佳誠正在說電話,看他那既心痛又不依的表情,不是Cherry還有誰。這個男人,完全不把我與他的關系放在眼內。
就是像他這樣的男人,才會被EX利用。容易心動,罪咎感重,最重要的是,分開的時候,余情未了。
望著佳誠的背影,忽然也就很心痛。他會與Cherry復合嗎?Cherry還會使用多少種方法令他入局?而他,還要傷害我多久?別說他不知道我在受苦。
不久前他才承諾過不會回頭,大概是忘記了。
不其然的,我只有更悲觀。就算他倆不再真正走在一起,也肯定拖拉兩、三個月,即使最終結局仍是只有我與佳誠也好,我心里肯定有一條尖尖大大粗粗的刺,與佳誠的感情不可能回復從前的程度。
這個男人令我失望。
我把手袋放在床沿,掏出紐結糖,也不先更衣沐浴,便坐在電視機前邊看電視邊吃糖。
未幾,佳誠放下電話。他走過來,看著我把糖塞進嘴里的姿勢,便面露不悅︰「你知不知道你已經很胖?」說過後轉身走進浴室。
我停止所有動作。
兩星期,只不過兩星期前,他才滿臉不介意。我知道,他已把對我的愛回流到EX的身上。
電話又響,佳誠在浴室,我上前接听。「喂?」我說。
對方听見是我,沉默一會,然後語氣頗為不屑︰「我是找佳誠的。」
「Cherry嗎?」我問。
「是的。」她說,就只這兩個單字,並沒有向我寒暄又或是問候的意思,好沒禮貌。
我把電話筒放在一旁,並沒有往浴室拍門。
忽然,我知道該怎麼做。如果我要找一個EX來依賴,便找佳誠好了,與他分手,把他變成我的EX吧,或許他會對我更好,在感情仍在的時候與他分手,讓他知道是他對不起我,是他欠我,內疚的是他。
若果他真與Cherry復合,我便重新入侵他的生命,以EX的身份,我知道,這是可行的。
我瞄了瞄電話筒,趨前拍浴室的門。「是Cherry。」我說。
他十秒之內包著毛巾出來,因為那是Cherry嘛。
是的,我知道,與他分手這辦法一定可行。余情未了地,讓他永遠牽掛我擔心我為我憂慮。
我走進房間,關上房門,好吧,兩星期後分手。我把紐結糖塞進嘴里,分手後一定戒糖。
為著成為一個成功的EX。
第三章指頭火鍋
最初的時候,是她愛他比他愛她要多。
豆沙是不可言喻地,愛慕文立。
最平凡的開始︰同一所公司,豆沙是會計文員,文立是時裝買手,她害羞文靜甜美,他風趣健談矚目。是她首先愛上他。
本來文立有女朋友,是公立醫院的護士,拍拖三年,女朋友戀上藥劑師,放棄了文立。
文立為求得到解月兌,找來豆沙傾訴心事。她可愛靜默,平日不多言,是可信的類型,在傾訴又傾訴的日子里,她愛上了他。
他比她優越,比她高級,擁有的比她豐富,她仰慕他,他卻挑選她來傾訴苦楚,她受寵若驚,于是只有更芳心暗喜。
活了廿多年,最光彩便是這一次。
在第十個約會的晚上,他倆發生了關系,于是,也就拍起拖來。
文立是無可無不可。怎麼說,豆沙也是好女孩,遠看有點像楊采妮,性情乖乖的,帶出去見人,也不算太失禮。而且,她給他性,又替他填補寂寞的空間,怎麼算,也是佔了便宜,所以拍拍拖不會是壞事,當有一天厭了她,便分手好了,長遠的事,到時再算吧。
嗯,到時再算,這就是文立與豆沙的開始了。
豆沙不是不明白她的角色,只是她以為,他的愛,會隨著自己付出的溫柔與關心逐漸增加,現在不愛不等于將來也不愛嘛。
所以,豆沙很高興,亦很努力,為文立與自己的戀情穩定地付出。
一星期到公寓開一次房,看一場戲,吃三次晚飯。
他們的戀愛日子就是這樣過。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漸漸,在文立木然的表情里,豆沙的信心開始動搖,她開始心急。
以為日子愈久他便會愈喜歡自己,但看著他持續的無所謂,豆沙只能感受到相反的東西。
試過在完事之後,豆沙問他︰「你喜不喜歡我?」他睡在一邊,輕輕哼了聲。
她再問︰「真喜歡還是假喜歡?」
他用眼角瞄了瞄她,平淡地說︰「喜歡,好喜歡,可以了吧?」然後伏在床上,發他的春秋大夢。
又有一次,在情人節前,豆沙明示暗示要收花。文立皺了皺眉,低聲說了句︰「真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