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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 第25頁

作者︰瓊瑤

這時,母親已經去台北建國中學教書。父親是大學教授,母親是中學教員,我的家庭,幾乎就是個「教育家庭」,這種家庭里,怎麼可能出一個像我這樣不爭氣的孩子呢?父母都困惑極了,他們不相信我是愚笨的,愚笨的孩子不會寫文章投稿。(對了,我惟一的安慰,是常常涂涂抹抹,寫一些短文,寄到報社去,偶爾會登出來,我就能獲得一些菲薄的稿費。)父母歸納出一個結論︰我不夠用功,不夠專心,不夠努力。

我想,父母是對的。我可以很專心的去寫一篇稿,就是無法專心的去研究X+Y是多少?我可以一口氣看完一本小說,就是無法看懂水是由什麼組成,人是什麼碳水化合物?總之,我的功課壞極了,也讓父母失望極了。

如果我家的孩子,都跟我一樣,那也就罷了。偏偏,小弟在學校中鋒芒畢露。他不用功、淘氣、愛玩……卻有本領把每科學科,都考在八十分以上。麒麟脾氣更壞了,動不動就和同學打架,但是,考起試來,總算能勉強應付。小妹進了幼稚園,像奇跡一樣,她展現了令人難以相信的才華,認字飛快,寫字漂亮,能跳芭蕾,能彈鋼琴……在進小學以前,就被譽為天才,進了小學一年級,她更不得了,無論什麼考試,她不考九十九分,她考一百分。

案親逐漸把他的愛,轉移到小弟身上去。母親一向強調她不偏心,總是「努力」表現她的「一視同仁」。但是,人生就那麼現實。當你有四個孩子,你絕不會去愛那個懦弱無能的,你一定會去愛那個光芒四射的!一天又一天過去,母親越來越愛小妹,父親越來越愛小弟。而且,他們也不再費力掩飾這個事實。一舉手,一投足,一個眼神,一個微笑,愛會流露在自然而然之中。我和麒麟這對雙胞胎,當初的一麟一鳳,曾「喜煞小生陳致平」的,現在,已成為父母的包袱。

從小,我和整個家庭是密不可分的。我的感情,比任何孩子都來得強烈。我熱愛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也渴望他們每一個都愛我。如今回憶起來,我那時對父母的「需要」,已經到達很「可憐」的地步。我功課不好,充滿了犯罪感,充滿了自卑,充滿了歉疚,也充滿了無助。我多希望父母能諒解我,給我一點安慰和支持。

初中二年級,我留級了。那年的麒麟就讀于建國中學,正是母親教的那個學校,是全省最好的男中。就像一女中是全省最好的女中一樣。但是,整個學期,麒麟和同學打架,和教官吵架,在訓導處咆哮,弄得全校師生,都到母親面前去訴苦告狀。

案母再也無法掩飾對我們兩個的失望。把我們兩個叫到面前來,他們做了一個「決定」︰

「你們兩個,都已經十四歲了!十四歲夠大,可以練習獨立生活了。所以,從下學期開始,麒麟轉學到台中一中去住校,寒暑假再回來。鳳凰呢,就轉學到彰化女中去住校!」

這個「宣布」,對十四歲的我來說,像是一個炸彈,驟然間炸毀了我依戀的那個世界。自從和父母投河不死,在桂林城內一家擁抱團圓,我就認為我們這個「家」是牢不可分的。如今,父母居然要送走我們兩個!十四歲並不夠大,十四歲還是個孩子,卻又足夠了解「放逐」的意義。我不要走,我不想走,我也不要麒麟走。我真想對母親吶喊哀求︰

「母親啊,別放棄我們!」

但是,我太「自卑」了,自卑得不敢說話。至于麒麟,他是男孩子,不像女孩這樣縴細,這樣容易受傷,他怎麼想,我不知道。(事隔多年以後,我們這對雙胞胎曾談起這次被「放逐」的感想,麒麟才告訴我說,當時他氣極了!慪極了!滿懷沮喪和不平。但是,他卻因為這次的「放逐」,真的學會了獨立。)于是,麒麟被送到台中去了。台中一中收留了他,從此,他只有寒暑假才能回到台北。那時,家里沒有電話,麒麟不寫信,我們只有寒暑假才能見到他。我呢?我被送到彰化去了,彰化在台灣南部,離台北好遙遠。但是,彰化女中卻拒絕收留我,因為初三是畢業班,他們不收轉學生。這樣,我就很意外的被打了回票。父母無奈何,只好讓我繼續留在一女中讀書。

我終于留在家里了。但是,從此,我就失去笑容了。我變得那麼憂郁,那麼強烈的自卑,這種心態,我想,父母到今天都不曾了解。麒麟走了,我更加孤獨。在學校里的功課,仍無起色,我的生命,蒼白灰暗。這時,我寫作,我拚命寫作。少年不識愁滋味?誰說的?我的少年時期,卻只有憂郁,我的「多愁善感」,與日俱增。寫作,成為我惟一的發泄管道。

這樣一天天「挨」過去,我初中畢業,考進了台北第二女中。麒麟從台中一中畢業後,考進了省立工專。因為工專在台北,麒麟又住回到台北來,但他大部分時間,都住在學校宿舍里。小弟也念中學了,他是建中的高材生,又畫一手好畫,父母特別為他請了師大美術系的孫多慈教授,教他畫畫。小妹成了母親最大的驕傲,她每學期拿第一名,獎狀獎杯,捧回家無數無數。父母也為她請了老師,教她舞蹈和鋼琴。

我十六歲了。苦澀的十六歲。

那年我讀高一。課余之暇,我就把自己埋在圖書館里,瘋狂般的閱讀各種文學作品。我覺得,我那時對文學是一種「饑餓狀態」,我「吞咽」中外名著。書看多了,思想也多起來,對人生的愛恨別離,感覺特別敏銳。我常常想,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我在書中找生命的意義,找不到。我在教室中找生命的意義,也找不到。我在家庭中找生命的意義,更找不到了。那時,父親在師大教書之余,又開始演講著述,生活忙得不得了。母親又教書又忙家務,深夜還要幫父親校對。他們實在太忙了,忙得沒有什麼時間來過問我的心路歷程。我覺得寂寞極了。在學校里,我也有幾個好朋友,但她們和我比起來,卻「天真」多了。我滿心滿懷的熱情,無處發泄,滿腦子的疑問,沒有解答。然後,有一天,學校發給我一張「通知書」,要我拿回去給父母「蓋章」,通知書的內容是︰我的數學考了二十分,要家長「嚴加督導」。這種通知書我是經常拿到的,本就沒有什麼稀奇。可是,那天我的情緒低落,自卑感發作得特別厲害。我覺得自己不成功,不優秀,不出色,不可愛,簡直一無是處!拿著通知書回到家里,卻發現我那處處比人強的小妹,正坐在玄關抱頭痛哭,父母一邊一個,在想盡辦法安慰她。我不禁大驚,慌忙問妹妹發生了什麼大事,哭得這麼厲害?母親嘆口氣,用充滿憐愛與驕傲的語氣說︰

「她實在太要強了,她哭,因為考了一個九十八分,沒考到一百分!」我目瞪口呆,揣在口袋里的通知書簡直無法拿出來。但是,老師命令,明天一定要蓋好章交回。磨磨蹭蹭,到了深夜,我終于拿了通知書去找母親,母親一看,整個臉色都陰暗了下去,她抬頭對我說︰

「你要我們做父母的,拿你怎麼辦?為什麼你一點都不像你妹妹?」我心中一陣絞痛,額上頓時冒冷汗。我沖出房間,沖到夜色深沉的街頭,伏在圍牆上,瘋狂般的掉眼淚。那一瞬間,我又想起了東安城,弟弟們丟了,父母問我要不要跟他們一起死?童年的我,不早就踏進死亡了嗎?如果那時死了,現在就不會這麼孤獨、痛苦和無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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