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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爾賽宮野玫瑰 第10頁

作者︰歐斯卡(董妮)

一大早,世善半躺在床上,手里握著話筒。「……好!大姊再見。」他說完,輕輕掛掉電話。

望著屋外陽光燦爛,回想剛才的談話內容,他忍不住笑得猛打跌。

世美那混小子也真夠狠,居然為了逃婚,不惜編出「同性戀」的謊言欺騙老姊,這不是存心要嚇死她嗎?

不過……嘿嘿!他喜歡這個主意。經世美這麼一鬧,老姊盯人的目標肯定被轉移了。

如此一來,他就可以開開心心地在法國逍遙快活幾個月,再不用擔心有人捧著父母的神主牌位硬逼著他相親結婚,實在是太幸運了。

世善第一個想到玫瑰,迫不及待想和她分享這個好消息。「玫瑰……噢!懊死的,‘夫人’你不能纏松一點嗎?」

低咒一聲,他用力拉松緊緊箍住腰際的長蟲,已經放棄和它溝通,請它滾開的想法。反正「玫瑰小屋」里的動物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愛纏他,他不妥協也不行。

世善拉開房門朝外面跑。「玫瑰,你在哪里!我……」

「我在這里。」在他跑過客廳時,玫瑰及時喊住他。

她蹲在前庭里,兩手壓住「貓兒」蠢蠢欲動的身軀,一人一狗正進行角力比賽,眼前好像「貓兒」略勝一籌。

「世善,快來幫我捉‘貓兒’。」玫瑰一分神,「貓兒」乘機溜了開去。

「你們在干麼?玩游戲嗎?」他很自然地走出來,主動幫忙擋住「貓兒」的去路。

「不是,我要幫它洗澡。」玫瑰原本怕他一個人捉不住怕水的「貓兒」,正想幫忙出一臂之力,誰知「貓兒」這會兒倒不跑了,反而親密地偎在世善腳邊,討好地頂著他的腳。

玫瑰啼笑皆非,看著「貓兒」明顯的差別待遇。「喂!你這家伙,不僅見色心喜,還有了新人忘舊人,有夠沒品。」

世善輕蹙眉頭。「我可不覺得被一只狗‘愛’上,是一件多光榮的事。」

「哦!對不起。」她道歉,兩人合作把「貓兒」抬到大水桶邊。「可是,世善,你真的很有動物的緣耶!」

玫瑰指的是世善腰上,已和他渾然成為一體的「夫人」。她可不記得「玫瑰小屋」里的動物們,幾時喜歡粘人了?它們全部驕做得要命,不給主人臉色看就很不錯,哪會撒嬌?甚至每天和他「同床共枕」?

只有世善例外。玫瑰有點羨慕地看著剛從花圃里鑽出來,正圍在他腳邊憨然嬉戲的「大、小犬。」

世善搖頭苦笑。「我非常樂意把這份‘緣’讓給你。」

他狼狽萬分地躲著「貓兒」不斷襲擊他臉蛋的舌頭。這只變態狗,都已經渾身濕透、滿是泡沫了,還不忘要佔他便宜。

「你還是把它讓給沙蔓好了,早上她才跟我抱怨,‘貓兒’對你比對她這個主人還親,她正考慮要不要餓它幾頓,好叫它明白這里誰是老大?」

玫瑰笑著接手他的工作,扭開水龍頭,沖掉「貓兒」全身的泡沫。

「你不妨告訴沙蔓,讓她給‘貓兒’換個名字,我一向都喊它‘笨狗’。」一听到這個呼喚,「貓兒」興奮地直搖尾巴,還把全身的水滴甩得世善和玫瑰滿頭滿臉。「你瞧,它愛死這個名字了。是不是啊,笨拘?」

像在證明世善的話似的,「貓兒」立刻又用激烈的行動表達它的歡喜。這下子,不只他全身濕得可以晾起來滴水,連在一旁戲耍的「大、小犬」也受累,變成落湯貓了。

世善真是好氣又好笑,索性把「大、小犬」一起捉了丟進水桶里洗。

玫瑰笑趴在「貓兒」背上,分過「小犬」幫忙洗著。

「這個名字你千萬別在沙蔓面前喊,她會氣死的。‘貓兒’是克林送給她的二十歲生日禮物。」她警告地說。

「如果是這麼特別的紀念品,為什麼不取蚌好听、響亮的名字?偏偏叫‘貓兒’,狗取名貓,沙蔓不是沒一點兒命名天分,就是腦袋壞了。」他忍不往揚高一邊眉頭,表示對這個名字的不敢苟同。

「不是這樣的。」玫瑰搖頭,笑得肩膀一聳一聳的。這名字是‘貓兒’自己選的。」

「你們讓寵物自己選名字?」他老爹、老媽都沒賦予他這項權利,一只狗居然比他好命。

叫人忍不住要嫉妒,人不如狗。尤其又想起自己的名字——世善,他老早就對這個軟趴趴,既不特殊文雅,又不英明神武的名號相當感冒。

若有可能,他真想改名,無奈老姊不準。而這只狗卻白白浪費掉一個大好機會,真是名副其實的「笨狗」。

「對啊!‘貓兒’初到‘玫瑰小屋’的時候,我們每人都想了兩個名字寫在紙牌上,放在它面前,沙蔓告訴它︰‘你喜歡什麼名字,就把它叼過來。’結果‘貓兒’在紙牌前站了一會兒,卻把愛菲亞的寵物,兩只小白貓給叼了來,所以……」

「它就叫‘貓兒’,」果然是個與眾不同的取名方式,他拍額暗嘆。「那‘大、小犬’呢?」總不會是因為狗叫「貓」名?貓就理所當然以「犬」為名吧?

「因為狗取名‘貓兒’,為了平衡一下,因此兩只小貓……」

「取名‘大、小犬’!」世善就知道,他不該問的。真是白痴。

「有什麼不對嗎?」瞧他臉色發青的樣子,像見了鬼。

「沒有。」他撇過頭去。這時腰上的「夫人」又加大力道,拉緊它和他的親密度。「那這條蛇呢?我看它好像是公的,為什麼取名‘夫人’?該不會是‘玫瑰小屋’里,另有某種叫‘先生’的寵物吧!」

玫瑰點點頭。「你怎麼知道?好厲害哦!」

「我猜的!」天啊!他又問了一個更白痴的問題。「那‘先生’呢!我來了三天,怎都沒見著?」

「在地下室,‘先生’怕光,它從不出來的。」玫瑰已經打理好所有寵物,經過一番梳整,它們果然比起以前漂亮、精神許多。

「怕光!是什麼動物?」他有不好預感。

「蝙蝠!」玫瑰笑嘻嘻的。

世善打個寒噤,慶幸它從不出地下室。不然要他和一只蝙蝠同榻而眠,惡!打死他吧!

「世善,你不喜歡動物嗎?」

「沒有,我只是受不了它們的熱情……呃!‘貓兒’,別再舌忝我了!」這只狗每次看到他都好像見著一塊上等牛排,恨不得一口吞下去。

玫瑰收拾好寵物專用沐浴精、水桶和刷子,站起來輕觸他的臉頰。「世善,你知道嗎?事實上,動物們的感覺比人類要敏銳許多,用不著言語的溝通或虛偽的應酬,它們就可以看穿一個人的本質。因此惟有真正善良、無私的好人,才能得到動物們的信任與喜愛。」

世善的雙頰迅速飛上滿天紅霞。「我……」

「你就是那個真正好人。不管你對外表現的多別扭、任性。」她說著,走了進去。半途,又想起什麼轉頭對世善道︰「哦,對了!你剛才找我有事嗎?」

「那個……我……我想告訴你,我不用再逃了,我自由了,大姊現在沒空理我要不要結婚。」

玫瑰怔忡了一下,記得克林要求讓世善住進「玫瑰小屋」時,就曾提過他是為逃婚而來,想來「婚姻」在他心中真是一項很大的困擾,瞧他剛才興奮的模樣,她雖然不懂他為什麼如此排斥「婚姻」,但只要看他高興,她就開心了。

「是嗎?那真是太恭喜你了。」她留下一抹冬陽般溫暖的笑容。

「謝謝!」世善愣愣地目送著玫瑰的背影離開。

被她模過的臉頰,如遭春風吹拂,正微微的、暖暖的發著淡淡的溫暖。滲透得他的心湖一片暖洋洋,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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