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些心動,去到北京,我可以找一份工作,我們或許會過得很好,可是……就這麼走?把父親丟在看守所里不管?把靜儀靜聆丟下?把靜園也丟下?
「你留下來,幫不上任何忙!只會讓你徒增傷心!」
「你放棄靜園的繼承權就已經是問心無愧了,你還能怎麼樣?去賣身嗎?這個責任重大,你擔不起的。」
一語驚醒夢中人,他說得對,可是……
「你真自私!」我低低像是在耳語,我和夏單卡是高中同學,愛上夏單遠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但是好像今天才真正看清他︰「而且冷酷!」
「我知道,我知道我自私又冷酷,可是我愛你啊!」他痛苦地抱著頭,一拳狠狠打在桌子上。
我覺得我們兩個像是電視劇里的悲情男女主角,說愛字時像快打烊的超市里降價面包般廉價。但是我催眠自己,抱住他的腰︰「我也愛你,就讓我們一起下地獄吧!」真是夸張,但我必須這麼做,讓一切背叛和逃避都以愛情來做理由,這樣我的罪孽似乎可以變得天經地義。其實我真實的想法是,憑什麼要我背負起這沉重的桎梏?我不要再挑這擔子,反正我也是個自私的人,何不干脆自私到底?
愛情,多少罪名借汝之手而行!我們約好晚上九點在火車站踫面。
「靜言,你一定要來!」
我點頭︰「好!」想了想終于忍不住問道︰「萬一我沒來呢?」
「如果你不來,我就明白你的選擇了,這個城市還有什麼值得我留戀的呢?我會一個人走的。」他淒然說道。
我很疑惑,就是說無論我走不走,他都是要走的,他到底是為我而離開還是為自己而離開?我到底算什麼?但是我不準自己想太多,有的時候糊涂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想得越多越不對勁。
我回家動手收拾行囊,又打了個電話給劉之牧,告訴他我要出去一段時間,但是如果他收購靜園時需要簽名公證,我會馬上趕回來。
他並不問我去哪里,也不問我跟誰去,倒是問我行李多不多,需不需要他來送行。我一口謝絕,借口早已想好,母親去世心情不好,想要出去散散心,三兩天就回來。他笑了笑,把電話掛斷。
但是十分鐘後,他出現在我房間門口,我深深有一種作賊被抓的感覺。
「靜言,你真把我當傻子嗎?」他靠在門扉上微笑著問我。
我惱羞成怒,他憑什麼做出這樣的神情?我又不是他紅杏出牆的老婆!
「你知道什麼是愛情嗎?」我問他,又馬上自問自答︰「當然你這種奸商是肯定不懂這些的,你的眼里只有錢。」
他把門關上,想起那晚的吻,我頓時心生警惕︰「你要干什麼?」
他聳聳肩︰「我只是不希望你在靜儀和靜聆心目中形象受損--你接下去說。」
我很覺得有些沒面子,但是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在《純真年代》里,男主人公說如果女主人公在船行到燈塔前回頭,他就要給自己一次機會,放下一切和她私奔。結果他沒有做到,直到二十六年以後他還在後悔。」
「所以呢?」
「我不能讓這種遺憾出現在自己身上。」
「這就是你拋下自己責任的理由嗎?」他的眼楮似乎已經看穿我。
他那一切了然的眼神讓我打了個冷顫,知道沒辦法再對他有任何隱瞞,于是我坦然說道︰「沒有人讓他去犯罪,他擅自挪用公款,所以必須為自己做的事負責,如果能幫到他我會盡力,可是我已經沒有任何辦法,我不是魔術師。」一口氣說完後,我閉上眼楮,等著雷從天上打過來把我這不孝女劈死。
他一聲不吭,走到我旁邊把已經收拾好的行李袋拉鏈打開,然後把袋子里所有的東西統統往外倒,一樣樣審視︰「阿帝達斯……耐克……還有一件寶姿,這里是……你的寶貝相機,新款的佳能Eos系列……嘖嘖……」他發出尖銳的咋舌聲,回過頭看我︰「你以為他為什麼會做錯事?因為有你這樣的女兒,不幸的是他還有三個。」
他一槍命中靶心,我強作的鎮定再也派不上用場,當時便徹底崩潰,捂著臉沿床沿滑下︰「你到底想怎麼樣?這些根本不關你的事!」
他蹲子,拉開我的手,讓我與他平視︰「靜言,你一直都像個孩子一樣無畏任性,想要什麼就一定要得到,有時候甚至不惜用些不懷好意的小手段,但你怎麼樣都是個敢做敢當的人……你有一種很任性的勇敢。我最欣賞的就是你這性子,如果連這些都失去,你就太令我失望了。」
我仇恨地看著他︰「勇敢地去做你的妓女嗎?」
他竟然不生氣,微微笑了笑︰「總算你沒有罵我禽獸。」
「為什麼是我?」我喃喃問道。
「為什麼不是你?你外表秀麗內心卻很叛逆,聰穎有韌性而且不太善良,你具有一個商人妻子的絕佳特性。再說,」他笑了笑︰「你知道麼,我母親過世前還一直掛記著你呢。」
「但是我們互相都不愛對方!」
他哈哈大笑,好像我說的是本世紀最好笑的一個笑話︰「用愛來維持婚姻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一件事。」
「如果不是為了愛情,為什麼一個人要同另一個人生活在一起?」
「為了你無可選擇的利益。而且……」他帶著一種玩笑的口吻繼續說道︰「誰說世界沒有奇跡呢?就算真的沒有,我也想賭賭自己的運氣。」
我思維混亂,已經不能完全明白之牧的話。
他屈尊地在我身邊席地而坐,慢悠悠地掏出煙來抽。看著他,我歇斯底里地哭起來,捶了他幾拳,再恨恨地把鼻涕淚水都揉到他昂貴的比亞焦蒂襯衣上。最後我從他手上把煙搶過來抽,被嗆得再一次流出眼淚。讀高中的時候,我和卡卡經常躲在房間里偷父親的煙抽,但只是好玩。我真正的煙癮是從那天開始的。
他的話冷酷傷人,可是我知道我是不會去北京了,我沒辦法可恥地把這爛攤子丟下,我不能跟夏單遠一起離開。我愛他,現實卻逼我放手,或許跟他在北京會很快樂,但是伴隨而來的內疚也會讓我痛苦一輩子,我不能用畢生的痛苦去買一小段時間的快樂,到時候愛情會變成一種折磨,只怕更要生不如死。人為什麼總要選擇自己不願意選擇的事?那次的選擇對我來說像一個馬上就要在沙漠中渴死的人,面前卻擺著一杯摻有砒霜的水。我是帶著毅飲砒霜的悲壯心情出嫁的,新婚之夜我想︰嫁給他而被迫與單遠分離,就是上天讓我們共同為母親去世所擔負的十字架吧。
回憶到這里,我不由得嘆了口氣,用手指尖輕輕觸模之牧的臉,心情復雜。他一向深沉,有那樣的機會自然毫不猶豫趁人之危,得償所願。我由方家大小姐一躍成為劉太太,本來以為自己會恨他直至天荒地老或者死于這場沒有愛的婚姻,但似乎也沒有。人的生命力其實是很強,哪里可能因為這麼點事就痛苦致死?既然死不了,就得繼續活下去,命運總會送你另一個環境讓你生存,我開始認份地接受命運的安排。而且做劉太太其實並不是件太痛苦的事,他待我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幾乎可以說是縱容的。
這點從他由我自主選擇定居城市就可以略見一斑。
自之牧做主把事業重心轉移至中國開始,他便正式接替公公的位置。總公司設在香港,上海和深圳的分公司也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結婚前,他過著的幾乎是空中飛人的生活,按理說婚後我們該在香港長住,可我打死也不肯。我的理由很簡單,語言不通而且那里的生活節奏太快,讓我覺得自己百無一用,空氣亦不清新。之牧的評價是︰胡說八道,極度幼稚,但不管他如何百般規勸,我就是咬牙不點頭,最終我們選在深圳長住,這里離香港很近,氣候舒適,不像香港那樣節奏快得令人接受不了,卻又是個朝氣蓬勃的年輕城市。還好我們的住所距離他的公司不過一個多小時車程,只是苦了每日送他往返的司機。他與我約法三章,如果太忙不能及時趕回我必須去香港「陪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