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暗喻的惡毒還比不上我另一位妹子方惜如,她在回答律師的問題時,挖空心思去冤枉我、誣害我,那種心腸的狠絕,令我有當場吐血的沖動。
律師問她︰
「你有沒有留意方心如跟金耀暉的相處與關系?」
方惜如答︰
「有的。他們相處得非常好。大姐跟這小叔子的相處時間甚至比她的那幾個親生兒還要多。」
「方心如在廣州是不是已經習慣跟金耀暉有親密的相處?」律師又問。
「不是的,我發覺大姐越來越對金耀暉關懷與愛護是這最近的事,這其中可能有一重我估計的原因在內。」
「什麼原因?你且說出來。」
「我想大姐是在金信暉去世之後,額外地想念他,因而在金耀暉身上尋到了安慰。」
「你可以具體一點指出你的這個體會的根據嗎?」
「我曾經親眼看到大姐緊緊地抱住金耀暉閉上眼楮,喊出金信暉的名字,並且她說‘啊!請勿離開我!’」我氣得雙眼爆出血絲來,怒不可遏地要站起來,沖向前去跟方惜如拼了。
她這個出賣人倫、出賣良心、出賣人格的婊子!
羅本堂律師與他的助手竭力把我按下去,阻止我在法庭內做出失禮的行為。
我哭了。
法官宣判結果之前我已經忍不住哭了。
任何一個法官听了她們的陳辭,再有三姨女乃女乃在堂,加上金旭暉準備成家立室,且照顧弟弟的承諾,我已經知道大勢已去。
只是,我從來部不會想到會被親人迫害得那麼慘。
鼻肉相殘至此,所有的做人信念都已蕩然無存。
當我回到家里來,金耀暉紅著眼楮走到我跟前來,喊了一聲︰
「大嫂!」
我原本要一把將他抱住好好地再大哭一場,但想了想,還是緩緩地放下了已提起來的雙手,無奈地說︰
「耀暉,我輸了,對不起!」
「大嫂,請別離開我,你還能跟我們住在一塊兒就好!」
我沒有回應,連連拍了耀暉的肩膊兩下,只表示安慰。
這一役的失敗,不只是產業控制權的落空,不只是在金家地位凋零,不只是與耀暉感情的受磨損,且是我接受血淋淋的殘酷人生的一個開始,是我對人性絕望的一份踏實刺激。
我傷心、氣餒得無以復加。
因為,天下原來沒有公理。
連在法律之前,不一定是良知得勝,不一定是好人好報,不一定是真相大白。
至此,我才知道要生存下去,好好地生存下去,只能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不可能顧人情,不可能念親恩,不可能憑良心。
以後,我要如何自處了?
是同流合污,各出奇謀,以掙扎求存求榮下去;抑或堅持吃虧吃苦,也要維持做人應有的良知與操守?
我的確茫然。
輪不到我慢慢地分析理解,再做決斷,就在人生的善與惡的分歧路上,我的彷徨並沒有遏止身旁的人對我的迫害。
金旭暉並不認為他應當羞愧,大剌剌地站在我面前,說︰
「大嫂,我們很快就得搬家了,你要是仍住在這兒的話,我囑永隆行每月為你交租。」
我沒有回話,不置可否。
著實仍未自重創重敗的刺激之中恢復清醒的頭腦,我無法為自己的出路做出任何決定。
每次坐到永隆行去,跟金旭暉與方健如開所謂公事會議,再輪不到我提任何意見。
提出來也沒有用,一投票,我立即敗下陣來,徒添傷感與狼狽。
就在這一天,金旭暉實斧實鑿地對我說︰
「大嫂,我看你在這幾天就得交出堂費與律師費,你準備好現金沒有,如果周轉有問題,我們就商議個交換條件……」
我沒有等他說完,就答︰
「健如給我提過,讓我想想吧,如果我拿得動資金,解決了應付的打官司費用,那幢在麥當奴道的房子,我還是要住進去的。」
「大姐,你為什麼要如此堅持?」健如問。
這句話我沒有答。
她是明知故問,其實,彼此心照不宣了吧!
之所以竭力要把我屏棄,不讓我搬在一起住,無非是更進一步不以我為金家的一分子。
同樣,我死不肯放棄這個權益,也是為了不要輸給健如。沒有能入住金家大宅,我就要另營住所之理。
口舌之爭是無謂的,必須真金白銀地拿出錢來,把問題解決了。
我到羅本堂律師樓去了一趟,計算清楚該負擔的堂費與雙方律師費,不禁苦笑,這筆欠款,剛好用金信暉留給我的現款,可以償還掉。
傾出所有,只為保住了身分,值得嗎?
連牛嫂都勸我說︰
「大少女乃女乃,何必爭一時之氣。住哪兒都一樣,你還是手上捏住幾個錢比較值當。」
我重重地嘆一口氣,把心不定。
小叔子耀暉自從知道監護權落在金旭暉手上之後,一直落落寡歡,當他知道我有可能不跟他們一起搬上大宅去時,惶恐失色地跑到我跟前來說︰
「大嫂,你得與我們一起搬才好。」
我沒有造聲。
「大嫂,我舍不得你。」
我只能點頭,表示我明白,並非表示我答應。
「耀暉,大嫂還有幾個孩子要照顧,必須為他們爭取一些保障,不能弄得手中連個活動錢也沒有,太險了。」
「你留住在這兒就不危險了嗎?如果二哥往後不替你交租,你們豈不一樣彷徨。說到底,大宅是人人有份,自家的物業。」
我听懂了,怎麼連一個孩子的思路都比我清楚。
對,以現金換回有瓦遮頭是重要的。要把我一腳踢開,著實的不容易。
于是,我狠一狠心,提存了名下的現款,結了法庭與律師樓的賬。金旭暉就再沒有借口,不讓我搬到新居去。
新居一共四層,原先計劃是旭暉的母親三姨女乃女乃住樓下,旭暉與即將新婚的夫人住二樓,三樓屬耀暉所有,現今也就是旭暉的管轄範圍。他把惜如放到這層去住,耀暉反而是住到三姨女乃女乃身邊。四樓和天台是金信暉的,等于歸我和健如分配。
第三章
搬家的一天,不平的事又發生了。我發覺負責搬運的苦力把我和三個孩子的東西全搬到天台上去。
天台上另搭了間鋅鐵的房子,那是五十與六十年代在本城相當流行的。舉凡擁有天台業權的人,都必定潛建一問木築的或鋅鐵房屋,或自用,或分租給一些比較貧苦的人家,總算地盡其用。
我就覺得不滿和奇怪,抓著其中的一個苦力問︰
「喂!吧麼把這些家具雜物抬到天台去?要放到四樓去才對。」
苦力瞪我一眼︰
「真是五時花六時變,剛才抬到四樓去,又囑我們運上天台來,究竟你們主意定了沒有?」
「定了,我是金太太,當然是由我做主。」
「一共有多少位金太太?我們都攪不清楚,總之,都是金太太吩咐我們的,听誰的?」
苦力自肩膊上扔下了東西,把條髒毛巾往臉上一擦,沒好氣瞪我一眼就走了。
我沖到四樓,剛好見著健如,揪著她問︰
「是你的主意?把我們一家幾口的行李家具都搬到天台那鋅鐵屋去?」
「大姐,你孩子多,天台空曠地方大,正好合用。」健如並不諱言,竟如此直率而無愧地答我。
「嘿,你這是人講的話?」我咆哮。
「大姐,別栽了一次,就渾身是火。」健如得意地答,「你若再不心平氣和地跟我們相處下去,不見得有什麼好處。
不是嗎?如果你老早听我勸,不跟旭暉爭奪耀暉的監護權,到今日,就不至于囊空如洗,還撈一餐閑氣。既是堅決要跟大伙兒住在一起了,我們也歡迎你。但,住到這兒來還要斤斤計較的話,是逼著人跟你又打官司去了,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