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正經的吧。」經紀人咳了咳,插入話題,「有檔節目邀秀樹你去做嘉賓。」
「嗯?我一個人去??」
「你們已經是成年人了,不可能什麼節目都一起去做。何況只是出演嘉賓的角色,即使只請單人去也沒有大驚小敝的。」
「可是……」
「這麼說不是唱歌的節目吧。」在我還猶豫的時候,信秀已經聰明地問出了重點。
被他一說,我才發覺奇怪在哪里。至今為止,除去各自演戲的宣傳活動之外,我與信秀都是以組合身份一起上節目的。邀請單人去的話,自然不會是需要兩個人一起參演的唱歌節目了。
「是驚奇爆破。你以前都沒有參加過,所以才要事先解釋給你知道。」經紀人握著方向盤,悠閑且耐心地講解著。
隨著人氣的急升,時常會參加五花八門的節目。什麼比賽吃辣啊、劃船啊、試膽大會啊……其實我對這些事都不拿手,往常是因為有信秀在,才覺得無所謂。組合就是有這個優勢,自己不擅長的事通通可以交給對方去做。
看著我扁起來的嘴,信秀安慰地反掌拍了拍我的手。
「這個……不會有什麼危險吧。」
「噗……」經紀人笑了,「不是帶著爆破字眼的節目就會真的有爆破。只是個噱頭類的普通節目而已。」
「既然很普通……」看著我猶豫的臉色,信秀說,「那就換我去吧。」
「對方邀請的可是秀樹呢。換成你的話,知道別人會怎麼說嗎?」
「會怎麼說?」無視經紀人婉轉的口吻,信秀冷冽地別過耳邊的頭發,帶著挑釁意味地掀了掀優美的薄唇。
「啊、沒關系的,我去就好了啊。反正最近我的戲都不多。」連忙拍打信秀的腿,我露出笑容。
被保護的感覺很窩心,可是我不能事事都依賴信秀。活在總有燈光閃爍的這個娛樂圈,彼此一定都有壓力。不能把自己肩上的壓力轉嫁給對方,就算是相愛的二人也不行,因為,這就是兩個人相處的哲學。
所謂兩個人的關系,就是如此危險。只要有一方變得脆弱,彼此就無法再保持平衡。所以信秀,我和你都得堅強。為了長久地在一起,而不能去依靠這個最想去依靠的肩膀。
遇到信號燈,車子停下來。在夜色與斑斕燈火的包圍中,我對著信秀保證般地微笑了。
手掌中的小指輕輕地勾在了一處。
約好了。
一起堅強地生活下去吧。
常常覺得電視台沒有把藝人當人看待。
只是包裝得漂亮一點用來出售的商品罷了。即使是拿著低薪的工作人員,也在心里暗暗地瞧不起演藝人。
而在演藝人之間,又往往被分成三教九流。外表越光鮮的,實際得到的對待也往往越淒慘。每次遇到不公正對待的眼神,都忍不住想,當初去做個樸素的演員就好了。所謂的IDOL,有時只是為博取收視率而被當作消耗品般的存在。
「這樣……太危險了呢。」
星期四,參加「驚奇爆破」的我,看著被分配到手中的繩索,實在無法對抗由心底冒出的恐懼,忍不住喃喃自語。
當天參加拍攝的六位藝人,每三人一隊,要利用這些危險到恐怖的簡陋工具,攀爬到峰頂去,而輸了的那隊,要當場表演高空跳極。
和我一起被分到藍組的藝人,一位是從模特身份轉行剛剛發行過兩張單曲的十六歲少女,還有一位則是以前有過幾面之緣的搞笑藝人。
對于工作人員的「沒事啦」這樣敷衍的答案,我們的臉色顯然都不好看。
「我有恐高癥……好怕的說。」黑發柔順的女孩子已經快要哭起來了,「我明明是歌手,為什麼要做這種好像運動員一樣的事?」
「只是這樣就喊起來啦。」另一位開始冷嘲熱諷,「我們搞笑藝人啊,不管是當眾丟丑、故意耍寶、指著自己搭檔的臉罵惡心這樣的事,也全都要做呢。偶像就是偶像。」
謗本沒必要在這種時候還要攻擊對方吧。
雖然輕易示弱的哭泣以這個圈子的立場不被允許,但即使哭泣了又如何呢。被逼迫做根本不想做的事,這個女孩子哭了又有什麼不對。
節目的制作人也有女兒吧,也有妻子吧,若是他的親人從僅用一條橋連接的懸崖正中綁著繩子跳下去,他又是什麼感覺?
「她很害怕呢。」忍不住這樣喊出聲。
「那就退出節目吧。」得到了輕慢的回答。
「是你們請她來的哦!」
「請她來是讓她完成工作,沒有人會喜歡工作的。不喜歡也要完成,才叫做工作。」就像教訓小孩子一樣,被制作人如此說教了,「干嗎那樣看我?每個人也都會遇到為難的事!又不是只有偶像藝人會。節目沒有收視率,我會被台長辭退!你們拍不好可以NG!而很多人的人生都不可以NG!」
這樣的話,並不能說不正確,但是心里有種微妙的不舒服……
「不是不把我們當人看,是每個人的人生都很辛苦。」另一組的前輩,這樣笑了一下,走過來拍了拍臉色難看的我的肩膀。
也許真的是這樣吧。
也許是我太天真了。
沒有嘗過太大的辛苦,這樣的我,沒有資格評述人生。除了勉強地露出微笑之外,什麼都沒有辦法做。
心里莫名地沮喪起來,對著那女生說︰「抓好我的手吧,加油哦!」然後,得到了感激涕零的笑容。
哭得滿臉都是眼淚的女孩子,也早晚會適應這個演藝圈吧,就像我一樣,即使心中難過,臉上還是掛著笑顏,就算不想做的事,也還是辛苦地忍耐著。
努力地攀爬著,不明白讓我們這樣驚險地爬山究竟有什麼樂趣所在。說著喜歡我們的人,那些觀眾,想要看到的就是自己所愛的偶像經歷危險刺激的過程嗎?
「不想讓媽媽看到……」女孩子在身後啜泣著。
「會……擔心對吧。」
「和媽媽說來東京做藝人,被認為是很光鮮的。結果好像不是這樣……要拍不喜歡拍的照片,擺出不習慣的姿態,好辛苦……但是又不能逃回去。」
原來,做女生偶像也這麼難啊。
是啊……如果我以女性的身份出道,大概,不,是一定也會拍攝泳裝照片一類的,即使遇到主持人們伸來的豬油手,也只能笑著忍耐吧。
一瞬間覺得昏眩。
「怎麼了?您沒事吧。」被擔心地詢問了。
「沒事……」甩了甩頭,繼續往前走。
罷剛的一瞬間,萌生了退出演藝圈的念頭。但是,只要想到,那樣一來,會被切斷和信秀的連接,就覺得實在無法忍受。
我不想僅僅成為信秀的戀人。
我更想要時時停留在他的身邊。
比起做一個小鳥依人的幕後情人,更想要成為和他並肩行走相互扶持的另外一半。
爬到山頂的結果,還是我們輸了。
三人猜拳,猜輸的人就要負責背負接受懲罰的命運。
偷偷地在女孩子的耳邊說了︰請出剪刀。
然後,在伸手的時候,就像要逞英雄主義一樣,伸開了五指。
「那麼按照規定!接受懲罰的人是——淺倉秀樹哦!」在主持人這樣歡快的宣布聲中,在好像事先做好錄音的哄笑聲里,走到搖搖欲墜的橋的中間,任由奔跑過來的工作人員在我的腰上纏繞著系好保險帶。張開雙臂,我像鳥一樣跳了下去。在那一瞬間里,頭發全都向後飛去,鼓掌聲與笑聲里,我听到了某個人大聲喊著我的名字︰秀樹!
不管有多少聲音,也無法湮沒他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