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秀娟張大了嘴,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這個死男人,他是瘋了還是有毛病?
從來沒有人這樣對她。她的身材、外貌,一向是她最引以為傲的最大優點,而——
他——這個不識貨的家伙,居然把她曼妙的身材說得好像是什麼不堪入目的東西一樣……
終她一生,從來沒有受過這麼可怕的侮辱!
「我強暴別人的眼楮?」她的音量不自覺地拔高。「你管我要怎麼穿衣服?要包要露是我的事,你不愛看是你家的事!」
「那不就得了?」男子冷笑,用1種很不肩的表情看她。「既然我管不到你怎麼穿衣服,那你也管不著我什麼時候彈鋼琴,反正要彈不彈是我的事,愛不愛听是你家的事。」
語畢,連個再見也沒有,大門「踫」的一聲緊緊關上,只留下氣得臉色發青的元秀娟。
那一天,雖然她順利地找到工作,可是心情始終十分惡劣,原因無它,只要一想到她對面的「芳鄰」,她就很想狠狠地扭下他的腦袋!
她活了二十六個年頭,從來沒見過這麼惡質的男人,更從來沒有受過這麼大的侮辱。
向來男人見了她,若不是流口水跟在後面跑,至少也會以口頭或是行動恭維她的美麗。
而他,他兩者都不是,反而好像她是什麼病菌一樣,對她不屑至極。真是奇怪了,她又沒招惹到他老兄,為什麼她要受這種侮辱?莫名其妙!
「元小姐,回來了?」警衛室的老伯伯見到她,熱情地和她打招呼。「找到工作了沒有呀?」
「找到了……」她懶洋洋地應聲,看見老伯伯手上拿了一本書,便隨口問道︰「在看書啊,老伯?」「是啊。」老伯興奮地把書翻過來讓她看書的封面。「這是凌先生的書,賣的可好的呢!我們這棟大樓幾乎每個人都有一本。」
「喔。」相較于他的熱絡,她顯得意興闌珊。自從大學畢業之後,她就很少看書了。「老伯,問你一件事。難道從來沒有人舉發住在我對門的那個男人制造噪音嗎?七早八早的彈鋼琴,當別人都死了是不是?」
老伯聞言睜大了眼楮,不敢置信地看著她。
「原來你什麼都不知道啊?」
她皺起眉頭。
怎麼每個人都這麼說?她到底應該知道什麼?
「他就是凌先生啊。」老伯指指手上的書,非常樂意為她解釋。「這本書就是他寫的,我們這棟樓有好多人都是慕他的名才搬進來的呢!房價還因此高了百分之三十,我們大家都以能認識這樣的大作家為榮哩。」
她听了以後兩眼不自覺地微微睜大。
他是作家?不會吧!有沒有搞錯?他那德性和惡質的個性,怎麼看也不像個文藝青年啊。
「借我看一下。」
她一把搶過那本書,迅速地翻到作者介紹的那一頁,上頭列出他歷年的作品,
還有他的學歷,居然還是美國某所知名大學畢業的。
這種人也有碩士程度!她還以為他連台灣的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都沒讀完咧,一點禮貌也沒有,真替他的學校感到羞恥!
「元小姐,如果你想看的話,我可以借你。」老伯笑得好不燦爛。「我已經看過好幾遍了。」她聞言像是被燙著般,馬上把書還給他。
「不了不了,我對他寫的東西沒有興趣。」而且……她在心里默默加上一句——那種爛人寫出來的東西,恐怕也是爛的!老伯伯的表情有點受傷。
「真的嗎?」
那就好像是你把最心愛的東西現給別人看,結果對方卻告訴你說,「沒什麼嘛」的心情是一樣的。
不巧的是,她元大小姐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就是見不得別人拿那種受傷小狽似可憐兮兮的眼神看她。每當別人那麼做時,不管錯在不在她,都會讓她覺得很內疚。
因此,當她看見管理員伯伯居然露出那樣的表情時,各位也就不難猜測她接下來會說出什麼樣的話了。
「我是說,我怕我工作太忙沒時間看。」她連忙堆起笑,想要彌補自己犯下的錯。「如果你不怕我借很久,我就帶回去慢慢看好了。」
「沒關系啦。」老伯伯終于重展笑容。「我家里有好多本,這本你就拿回去慢慢看吧!」
第二章
帶著警衛伯伯借她的書,在等電梯百般無聊之際,元秀娟開始研究了起來。
她這個人看書有怪癖,喜歡先研究書皮、封面、作者資料和後頭的版權頁,徹底地了解有關這本書的各項資訊之後,才開始看里頭的內文。
這個習慣是受了她某個戀書成癖的好友影響。據好友所說,這是一種「虔誠的膜拜過程」,代表對一本書的重視。她倒是沒有什麼特殊想法,只是在耳濡目染之下養成的習慣罷了。
這本書的書名叫《永恆》,書名通常是具有一定的指標意義的,用來做為一種象征,象征書中的某個主題。
而在這本書中,它被用來象征男主角的愛情。
一本名為《永恆》的書,一個痴心男子與一個完美女人的故事,最後女人走了,永不回頭,只留下男人痴心等候……
簡單地說,這是一本有關愛情的文學作品。差別只在它的結局並不美滿,違背了「愛情至上」和「從今以後,王子與公主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這兩項原則罷了。
她快速地把一堆推薦的序文看完,里頭全是歌功頌德之聲。
說的不外乎是這本書有多麼多麼地好看,里頭的人物和情節又是多麼多麼地撼動人心,接著一定不忘補充一句︰「像這種好書實在非常難得,值得你買回家收藏並細細品味。」
難道都沒有新鮮一點的辭嗎?
如果一本書真的好到讓人愛不釋手,根本毋須他們振聲疾呼,自然會有人買回去拜讀;若是這本書爛得讓人連翻都不想翻,難道會因為看了這些不知道是真心還是出自客套的贊美就把錢掏出來砸嗎?
現在經濟這麼不景氣,冤大頭已經不多了。
這個時候,電梯來了,她走進電梯里,按了樓層按鍵後,就靠著門繼續翻看手中的小說。
雖然很不想承認,但是這的確是一本引人入勝的書,當她翻開故事的第一章,讀了第一行之後,就再也無法把視線從那些文字里移開。
因此,當她听到「當」的一聲時,她並沒有抬頭,直接就捧著小說走了出去。
也因為這樣,所以她並沒有發現門外有人,于是便結結實實地和那個人撞個滿懷。
「痛,痛!痛!」
她撫著額頭往後退,手中的小說在經過兩個人身體的擠壓之後,掉到地下,有幾頁形成了大大的摺痕。
當她看見那本今天才剛借來的小說居然慘遭如此下場時,馬上忘記了自己的皮肉痛,連忙拾起小說,企圖將它恢復原狀。
天啊!這可是跟別人借來的啊!要是讓老伯知道她這麼糟蹋他心愛的書寶寶,一定會難過死的。
想起管理員老伯不舍、難過的表情,她更是拼了命地用手企圖撫平那些摺痕,一下子又是壓又是吹的,幾乎用盡所有方法,但是毀了就是毀了,這本書再也不可能日復它原來嶄新的樣子。
她跌坐在地上,兩眉緊皺。
「完了……」算了,干脆買一本新的還老伯伯吧,反正他也看不出來哪一本才是他的。
她的動作由始至終全部落入男人的眼中。
「原來,你是我的讀者。」男子緩緩地開口了,看著她的眼神中寫著「恍然大悟」四個字。
听見這沙啞的聲音,元秀娟猛然抬頭。
「是你!」想起早上他無禮的態度,她的火氣又升了上來,而且一發不可收拾,熊熊烈焰馬上燎原。「誰教你站在那邊擋路?都是你害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