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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到長毛羅密歐 第1頁

作者︰丹妮

第一章

非常早的清晨,灰蒙蒙的天空中還依稀可見淡黃色的月影,至于星星是早就看不見了。淡粉紅色的陽光輕輕淺淺地穿過雲層灑下,卻不知道太陽在哪里。

他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手扶著一輛腳踏車,頭上一頂NIKE棒球帽,身上穿著ADIDAS運動外套和熱身褲,腳上一雙NB的慢跑鞋。如果不是背上的大背包,遠遠地看,倒有點像清晨早起的運動愛好者,而不管是他身上穿的衣服還是腳踏車,都是年代久遠的樣子,和他的人也是挺配的。

他看來滿臉風霜,雜亂的頭發在腦後草草地扎成一束馬尾,滿瞼雜生的胡子遮住了他的長相;這樣有一個好處,讓人看不出長相的美丑,也不用費心維護,棕色的皮膚是久經日曬的痕跡,也許他曾經在赤道的陽光下生活過一段日子。

此刻他正站在一棟有花園的兩層樓洋房前,駐足呆立。離鄉十年,終于回到闊別已久的家,正常的反應該是要感到欣喜的,但此時的他倒有點踟躕,也許這就是所謂的近鄉情怯吧!

口袋中的鑰匙像塊烙鐵燙紅他的身體,而逐漸明朗的天色和背上益加沉重的背包提醒他一夜無眠的疲憊。他終于掏出鑰匙,抽出一支鑰匙插進鎖孔,向左轉兩圈,門輕輕巧巧地開了,他深呼吸一口氣,抬起-只腳踏進這曾經熟悉而今覺得陌生的家。

抬望眼,房子的外觀經過十年風雨的洗禮陳舊了許多;花園依舊是花木扶疏,只是草皮長了一點,該割一割了,也許下午吧!等他睡個好覺起來再好好整理一番。十年沒回來,想必要整理清潔的地方不少。他將腳踏車牽進門內放好,在玄關處月兌下鞋子擺好,上樓走向自己的房間。那張溫暖的大床,他可是懷念已久了。

***

由光線在地上移動的影子來測知時間,由此古人發明了日晷;現代人則使用時鐘,至于鬧鐘則是用來提醒時間的工具。

當鬧鐘盡責地在正確時間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狗那樣叫起來時,齊雪兒從被子里伸長了手拍掉鬧鐘的開關。

「再睡五分鐘就好了。」她翻個身喃喃地念著。

她的腦子醒了,但是身體還沒醒,所以有一股溫熱的氣息以固定的間隔噴在她臉上這件事,她在一分鐘後才發現。

「奇怪?」她記得她沒養狗,也沒養貓,那這股熱氣是誰的?

她不情願地睜開眼楮,一張放大的臉部特寫就在她鼻尖三公分前。乍然看到一張毛絨絨的臉,她還以為那是只玩具熊。但是玩具怎麼會呼吸?她又花了一分鐘仔細研究那張臉,好不容易才確定那是一張人臉,而且是一張男人的臉。

她的第一個下意識動作是模模自己的身體。還好!衣服還整整齊齊地穿在身上。在確認無誤之後,她抄起床單裹住自己的身體再跳下床,然後不客氣地大腳一踢,將這個不速之客用力踢下床。

在一聲慘叫和重物墜地聲後,床的另一邊慢慢出現一張痛苦扭曲的臉。

「你是誰?為什麼在我床上?」齊雪兒一手插腰,一手指著那男人,凶巴巴地問。她雖然叫雪兒,個性可是比太陽還明朗。

「我叫馬克翔,大家都叫我馬克。」馬克翔揉著疼痛不已的,她那一腳力道可不輕。

「我不是問你名字,是問你為什麼在我床上?」

「小姐,妳可能誤會了,我敢肯定這張床是我的,所以應該是我問妳——為什麼在我床上才對。」雖然床罩和枕頭是他沒見過的,但是他肯定床罩下的床是他的沒錯。

「你……」齊雪兒氣得說不出話來。簡直是莫名其妙嘛!她早上一覺醒來身邊多了一個滿臉胡子活像山賊的男人,她沒有花容失色喊叫或昏倒就已經是萬幸了,現在這個山賊竟然說是她睡錯床?開什麼玩笑,她在這張床上睡了五年怎麼會睡錯床?總而言之,對付這種想佔女孩子便宜的無恥之徒不必講道理,只有一個辦法可用。;

她很快地拿起電話,撥了三個號碼。「喂!警察局嗎?我這里是……」她還沒來得及講完,電話就被切斷了,她瞪著切斷電話的那只手。「你干什麼?」

「我想妳可能搞錯了。」馬克翔用手抓抓糾結凌亂的頭發。「我們之間可能有一點誤會。」

「誤會?!你爬上我的床這叫誤會?」

「我承認這是我的疏忽,因為我沒想到這房子會有人住,再加上我又很累,所以根本沒注意,真是抱歉;但是我說這張床是我的是真的,如果妳不相信,我可以告訴妳床是我在義大利的一間二手店買的,左邊的床腳有一塊銅牌,銅牌上刻著一只海豚,不信妳可以看看。」

齊雪兒半信半疑地掀開床罩,左邊內側的床腳上果然有一塊刻有海豚的銅牌。

「妳看,我沒說錯吧!這床真是我的。」

「哼!你只是運氣好猜對了,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在哪里看過和這一模一樣的床?」

「小姐,這張床是純手工制的,保證全世界只有一張。」馬克翔耐心解釋。

齊雪兒仔細地打量著他,想知道他的話有幾分可信度。她從頭看到腳,再從腳看到頭,由于他臉上雜胡亂發叢生,無從看出他的表情,但是從聲音听來倒不像在說謊。

「好吧!就算床是你的好了,但是你怎麼解釋你是怎麼闖進我家的?」

「我回家何必用闖的,用鑰匙開門就行了呀!」

「你家?胡說,這棟房子的主人十年前就出國了,不會再回來了,你別想騙我。」哼!當她是三歲小孩很好騙嗎?她可不是第一天出來混的,這麼差勁的謊話分明是看不起她的智商嘛!

「我沒有騙妳,是誰告訴妳房子的主人不會再回來了?」

「我表哥!」齊雪兒驕傲地說。

當初她上台北來讀書時,本來是要寄住表哥家的,但是不巧表哥決定出國留學,房子也處理掉了,為了避免她流落街頭,表哥才安排她住到這里。據她表哥的說法,這楝房子的主人是他的一個好朋友,因為某些事出國了,而且有可能再也不會回來了,所以才將房子托他照顧,現在換成他要出國了,所以就把房子讓她住,順便照顧房子,不僅可以替她省房租,也替那位朋友省了一筆可觀的清潔費。

那時她為了能住進來可是興奮了好久,畢竟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像她這樣的單身女子,沒錢沒背景的,能有一間小套房就算萬幸了,更何況是這種有花園、泳池的大別墅。這等如意的事居然讓她給踫上了,害她搬進來的頭一個月都因為興奮過度而睡不著,足足當了一個月的熊貓小姐。

那時候她還常在心里罵屋主浪費,擺著這麼大的房子不住也不租人,還要花錢請人來打掃,真是有錢沒地方花;不過也多虧了有這種傻瓜,她才有大房子住,可是現在有一個活像流浪漢的家伙跑來說房子是他的,當她齊雪兒是白痴嗎?有這麼大間房子的人會長成這副德性?他為什麼不干脆說總統府是他的。

「妳表哥是不是叫蘇偉同?」

「對。」她有點愕然。「你怎麼知道?」

「因為房子是我托他照顧的,我就是那個不會再回來的屋主。」馬克翔平靜地說。

「騙人!」齊霧兒張大了嘴,一臉的不可置信。她知道她這個模樣看來很蠢,但是她沒有辦法,該死的表哥竟然騙了她,當初還信誓且旦地叫她安心住下來,就算住-輩子也不用擔心,害她真以為屋主永遠不會回來了,結果屋主回來了,她還把人家看成山賊,這下可好了,現在正主回來了,那她怎麼辦?睡公園還是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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