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錢是賀維倫出的,她不喜歡佔他便宜說要出一半,他要她把錢用在裝潢上,當作她也支付一半,那時候她覺得賀維倫很體貼,但現在卻認為既然他賺的錢比她多,加上離婚她又沒要求贍養費,那麼只要付一半就付一半,她也不想太折磨自己。
這便是他們離婚了卻還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原因,只不過還真是愈來愈混亂。
有時候她也不曉得他們是不是真的離婚了,或是只是一場夢。
「寶貝,想什麼呢?」賀維倫如同往常模著她的頭發,柔情喚她回神。
望著他那雙深邃宛若黑玉燦亮的眸子,孟天恩記得第一眼見到他,就是被他這雙仿佛藏有千言萬語的眸子深深吸引了,之後便無法自拔。
他很帥、很性感、很風趣,卻也很嚴肅、懶散、內斂又沉默,一個人卻擁有截然不同的兩種面貌,他的愛情如火又如水般地深深席卷著她的心,教她再也躲不過他的追捕,從此淪陷。
她愛他愛得很委屈卻又甜蜜。
「想到捉奸在床的那天。」她誠實以對。
每次提到這件事,賀維倫就會露出對她很抱歉的神情,默默地輕撫她的臉蛋,深深瞅著她,仿佛有千言萬語卻又說不出口。
既是如此,當時為何要輕易同意離婚?有好幾次她都想問出口,卻認為已經離婚再來問這種事情未免顯得無聊,遂作罷。
「乖,公司到了該下車了,今天也要好好當我稱職的妻子喔!」轉移話題便是賀維倫拒絕回答的方法。
「是,副總。」說得也是,她是該回神了,當初她答應幫這個忙,就會演到最後,他不顧夫妻情分,不表示她就會棄朋友道義于不顧。
必于賀維倫喜歡喊她「寶貝」,或是開車接送她上下班的事情,孟天恩已經抗爭了兩個月,他卻依然故我,她也只好隨他了,反正有免費的車子可搭,就算被叫幾聲寶貝也無關痛癢。
他們從兩個月前不說一句話到現在她又開始負責他的生活,還真是很大的轉變,賀維倫褪下丈夫的責任,她也不再對他有所迷戀,他們反倒相處更愉快。
她沒有過去那種戰戰兢兢的膽小,深怕被他討厭的害怕,只要賀維倫別動不動就整她的話,他們應該會更融洽,就像親人那樣。
唉,說起來天底下大概沒有像他們這對離婚夫妻還能夠相安無事同住在一間屋子里吧?
即使做不成夫妻也能成為朋友,這是在他們離婚後,她才意識到他們做朋友比做情人或夫妻更適合。
第二章
「我會欲求不滿而亡。」
進到公司,賀維倫不急著到辦公室,反倒先到董事長辦公室晃晃,除了台風天或者是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要不然「康碩」公司的董事長絕對準時抵達公司,所以來他的辦公室肯定能找到人。
「總比精盡人亡好。」身兼賀維倫好友以及上司的盛堯東沒好氣的回道。
「她是我最愛的女人,為什麼我卻踫不得?」就算冷氣沒壞,他遲早也會弄壞,正好它昨晚壞得恰好時機,讓他得以找到借口入侵她的房間,以彌補這兩個月來的饑渴,但事實證明看得到吃不到更折磨身心。
面對她毫無所覺、最自然的誘惑,他身心俱疲,整晚就在要與不要,踫與不踫之間掙扎著,他愛她玲瓏有致的嬌軀,恨不得好好疼愛她一番,偏偏又踫不得,要不然他們的關系肯定會降至冰點,永無轉圜余地,為了將來著想,他絕對不能冒險,他愛的是她的人,不單只有身體或臉蛋而已。
「因為你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想犯卻又不敢明目張膽犯的錯誤。」盛堯東一針見血地說,尤其遇上一個對感情有潔癖的女人,所以死得更淒慘。
「天恩是那麼可愛貼心又迷人,能娶到她是我上輩子修來的福氣,結果卻被那個賤女人給設計了。」賀維倫眼里閃著欲致人于死地的冷光,教人不寒而 。「要不是她逃得快,我肯定讓她死得更難看。」
「你已經讓她丟了工作,差點毀容,還想把人家怎麼樣?」賀維倫沒血沒淚、沒心沒肝,不代表他這個上司也是冷血無情,不想鬧出人命,他才安排那名女子離開台北,要不然肯定會牽連公司。
「笨女人,以為這樣我就會娶她,白痴。」害他跟天恩離婚,他沒把她整到精神分裂已是手下留情,太過仁慈了。
「你素行不良,也不能怪對方,誰教你那雙眼愛亂電人,如果不是你老是讓女人以為自己有希望,她們會那麼前僕後繼嗎?」盛堯東保持中立說句公道話。
「我還不夠收斂嗎?結婚之後,我只有天恩一人,每天只抱著她,堪稱最專情的丈夫了,誰知半途殺來一個白痴,害得我幸福美滿的婚姻碎了。」好不容易才拐到那個小笨蛋,結果輕易就被人毀了,有時他真不曉得該怪那個女人,還是該怪家里的小笨蛋。
居然連讓他辯解的機會也不給,相不相信是其次,但她表現得根本就不想听他的解釋。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不是你的至理名言嗎?那就繼續找下一個‘受害者’不會啊?」盛堯東如是建議。
賀維倫賞他一記白眼,「听過‘曾經滄海難為水’嗎?算了,你這個從國外回來的家伙肯定無法了解這句話的含意。」
盛堯東也回敬他一眼。「我只清楚爬過聖母峰的人絕對看不上陽明山。」這話夠淺顯易懂了吧?
算他肚里還有點墨水。「所以你應該能明白我的心情。」若不是他和天恩住在同一間屋子,並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說不定天恩早就逃之夭夭了。
一想到有可能發生這種情形,有些事情還是要加速完成,免得夜長夢多。
「很抱歉,我不能明白。」他與戀愛是絕緣體,他對工作比較情有獨鐘。「我只知道以她的性格,要她再次接受你很難……不!應該說是非常難,相當難,肯定比爬聖母峰還難。」
「她還是愛著我。」賀維倫語氣極為肯定。
「那又如何?你們已經離婚了,連男女朋友都不是。」
「她還住在我那里。」由此可證明天恩對他仍有情意。
「別傻了,那是因為她很喜歡那間房子。」盛堯東實話實說。
「你怎麼知道?」
「因為陪她看房子的人是我,賀先生,你沒忘記吧?結婚前你還忙著別的事情,抽不出時間,要我陪她去看房子,說我的決定就是你的決定,貴府上許多家具也是我挑的。」盛堯東好心提醒他。「維倫,老實說,我還真不懂你的心情。」
「什麼意思?」賀維倫想起這件事,就因為想起來,讓他有點不高興。當初他應該找個女人陪天恩去看房子才對。
「我曉得你挺喜歡天恩,因為她很可愛、很好欺負,反應又很妙,就像你以前養的黃金獵犬……別瞪我,這些都是你跟我說的。我的意思是你根本沒有喜歡她到願意為她放棄整座花園,那麼你為什麼要娶她?」他一直想不通這個問題。
想到心愛的寶貝,賀維倫笑得很幸福,仿佛是個沉浸在愛河里的男人。「因為她對我說了一句話。」
其實在結婚前,他對這樁婚姻意興闌珊沒有什麼期待,只覺得反正他不討厭天恩,就算結婚也無所謂,不喜歡可以再離婚,結婚又不是什麼世界末日,因此對買房子的事也不熱中。
然而在婚禮上,當他听見天恩在他耳邊說出那句話後,他就情願被她捆綁不再高飛,可以說對天恩的喜歡轉變成愛情就在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