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後,中山墓園。
這是一處公共墓地,環境清幽,綠樹成蔭。
一輛銀色流線型BMW,緩緩駛入墓園的停車場。
車門打開,先是跳下一位英俊異常的男子,正是康子翔,然後,他走到另一邊打開車門,一身黑衣的倪靜探出身來。
接過他手中的白色花束,倪靜挽著他,一步步朝右前方的墓碑走去。
那是倪靜母親的墓碑。墓碑正中照片上的婦人慈祥地笑著,沒有一絲異色,和去世時判若兩人。
將花束輕輕放下,倪靜閉目,凝神祝禱……
──媽媽,我愛你,我從來沒有怪過你。請在天堂好好歇息,如果見到爸爸,替我向他問好。
──還有,我身邊的男孩子,是我此生最愛的人,今後,我會永遠跟他在一起。請祝福我們吧!
不久後,她睜開眼,對上康子翔包容的目光,她還以一個溫柔的淺笑。
「跟你媽媽說什麼悄悄話?」康子翔含笑道。
「不告訴你。」
「我猜猜看,是不是你正在跟她介紹,我是她未來的女婿?」
「就知道胡說八道!」倪靜白他一眼。
康子翔大笑,雨過天晴的感覺,真好。
兩人倚偎著,手挽著手往回走,墓園內參天的古松被風吹過,傳來一陣陣濤聲,陽光自不斷搖曳的枝葉間,投下幾道金色淺影。
「倪靜,我跟你講一個童話故事吧!」
「好啊。」
康子翔清清喉嚨。「從前從前,有一個青蛙公主。」
「胡說八道!」倪靜笑著打他一下。「從來只有青蛙王子,哪里來的青蛙公主?」
「別吵!听我把它講完,故事是這樣子的……」
「從前,有一位漂亮的公主,跟你一樣漂亮,她被一個惡毒的巫婆下了咒語,變成一只丑陋的青蛙,為了解除咒語,她必須找到一位年輕英俊的王子親她一下,才能變回公主。
「然後青蛙公主找啊找,終于找到一位王子,她很開心,連忙對王子說,趕快親我一下吧,你將會看到一位美麗絕倫的公主站在你面前,而且你們從此可以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後來你猜怎麼樣?」康子翔問她。
「王子親了青蛙,然後青蛙就變成了公主,從此他們就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倪靜這樣回答。
康子翔嘆口氣,她真缺乏想像力。
「錯!王子听了後,不但沒有親青蛙,反而哈哈大笑,嘲笑那只丑陋的青蛙不自量力,如果青蛙能成為公主,那他還可以是上帝咧。王子威脅如果青蛙再敢這樣亂說,他就要把她剝皮紅燒。」
「怎麼這樣?」倪靜睜大眼楮。
「青蛙很失望,但她又一定要得到王子的吻,所以第二天再次見到王子時,青蛙就改變了策略,她開始給王子講笑話。她的笑話很有趣,王子一整天都過得很開心,從此,王子和青蛙約定每天都講一個笑話,這樣一直持續了一百天。王子慢慢發現青蛙不僅很風趣,而且非常可愛又善良,王子開始越來越喜歡她。」
「到了第一百零一天的時候,青蛙不肯講笑話了,王子很著急,問她為什麼。青蛙說如果想听她講,王子就必須親她一下。王子說這有什麼關系,反正我也很喜歡你,于是王子就在青蛙的額頭吻了一下。接著奇跡發生了──青蛙變成了一位漂亮的公主,含情脈脈地看著王子,然後……」
「然後他們互訴衷情,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倪靜忍不住問。
康子翔的臉上隱隱冒出三道黑線……
「你真笨!又錯了!王子不但不高興,反而失望地到處找青蛙。公主攔住王子,告訴他青蛙就是她,她就是青蛙。但是王子生氣了,他說,不對,我親吻的是一只青蛙,我並不想要公主,我只喜歡青蛙。」
「公主覺得很奇怪,就再解釋,可是,我就是青蛙啊,而且青蛙又丑又難看,現在我變得既漂亮又動人,有什麼不好呢?但是王子還是很固執,他說不,我只要原來那只青蛙,快點把我的青蛙還給我!最後王子扔下漂亮的公主,一個人跑去找青蛙了……」
「你明白了嗎?」康子翔停下腳步,問倪靜。
倪靜看著他,眼眸盈然若水,似有所悟。
「王子愛的,是原先那只青蛙,而不是後來的公主。愛一個人,就要愛對方的全部,包括她身上最丑陋的地方。所以,你的一切,我都愛。」
扶住她的肩膀,他緩緩俯,像童話中的王子般,在她額頭上輕輕地、輕輕地印下聖潔的一吻。
她則緩緩閉起雙眸,唇角微揚,綻出一朵無比美麗的笑靨……
天際盡頭,低低掠過輕柔的微風,像是永遠不會停息般,不斷吹拂在兩人身上……
《全書完》
後記
終于可以寫後記柳,淚∼∼
調說些什麼好呢?訴苦吧,嗯,訴苦。^^
首先,這是一本徹底改變自己文風的小說。它更加凝煉、簡潔,著重于文筆,卻並不是我一向擅長的類型。
其實,我還是偏愛真實、清淡而質樸的文字,它可以是最粗糙、最簡單、最不經修飾的,但,卻往往是最直接、最能打動人心的。
一直以為其正的好文章,必須月兌離奇巧的文筆、精妙的劇情、聳動的對白等等外在的華麗裝飾,以平實的語言讓讀者心中產生共鳴,或是在潛移默化、不動聲色之中表達出作者的思想與感動。
歷來所有優秀的作品,幾乎都是寫實主義大作,所以一個真正的「高手」,應該是「摘葉即能傷人」那種,而不是仗著一柄削金斷玉的利劍稱雄。(嗯……知道我在說些什麼吧……@@)
但這本書,顯然外在的裝飾還是比較多,當然,我也有注重內心的表達,可是無論如何,文字還是有點偏離,大概是在下筆時,我全身不可救藥的浪漫細胞大量瘋狂繁殖的原因吧……
本書的女主角,真是令人替她抹一把冷汗啊──她每做一件事,甚至每說一句話,都要耗去我半天的心力。我發誓,我以後絕不會再寫這麼難纏的角色了。
其實偶還是相當偏愛那些笨笨的女主角,遲鈍、迷糊、善良,再加上一點點任性和嬌憨,這樣柔軟的心靈,欺負起來會很有成就感,哦厚厚厚……
至于男主角嘛,現實世界中有嗎?咳咳……(以嚴肅認真的表情)我相信是有的,當你作夢時……(奸笑∼∼)
往往,一個故事吸引我開始動筆,並不是因為劇情,也不是因為男女主角的設定,而是整體的文風與題材。
其實情節的堆塑與構造並不困難,男女主角的設定也很容易,最難的是,如何讓作者本人對自己的故事自始至終保持一貫的興趣,進而能在良好的創作狀態下完成一部十萬字的小說。
這一直是很困擾我的一點,所以即使腦中有十幾個故事同時存在且已發展成熟,但能真正吸引我動筆的,往往是其中一個最能以不同風格詮釋的作品,或者說,是能讓我改變風格的作品。
但風格的改變,又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文風一如人的性格,「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任何改變都需付出極大代價,做不好的話,吃力不討好不說,還可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事實上在寫作過程中,因為太過艱難,三番兩次都想放棄,雖然今天好不容易完成,但回過頭來看看,亦不免心有余悸。
呵呵,拜它所賜,這半年來我有如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煎煎熬熬,折折磨磨,大半年的時間就在不斷地否定、肯定、懷疑、臆測、迷惑、不可理喻中度過了,當然也有課業上的壓力。所以,這本稿子的完成,說是嘔心瀝血,實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