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什麼?還不是整天跟一些個不正經的女孩鬼混,我就不信他忙得連打電話的時間都沒有。」
「也許他覺得目前成就不夠輝煌,怕您替他擔心,干脆等成功了再回來,也算給您一個驚喜。」
孟媽媽走到亮娟身邊,嘆著氣︰「你是個好孩子,孟剛要有你一半懂事,我就心滿意足了。」
「孟剛有他自己的想法,我相信他早晚會做出一番事業,然後接您去享受。」
「算了!我早就不指望他了!這小畜生跟他死去的老子一模一樣,整天只想著不切實際的白日夢,就憑那副臭脾氣,他能搞出什麼名堂?古人說得好,成家立業,他要是夠聰明,就該早點娶你,有你幫他,或許有出頭的一天;可惜他是個糊涂蛋,仗著自己一張俊臉,把時間和精力都浪費在不三不四的小妞身上。你要我相信他會有出息,除非太陽打西邊出來。」
「孟媽媽!」亮娟只得發出抗議,「您不要開口閉口就說我和孟剛,萬一被人听見,我真的嫁不出去了。」
「好吧好吧!不說了!」孟媽媽先是笑,後來又嘆氣︰「我實在太自私,像孟剛這種男生,一點也不好,雖然他是我兒子,我也不該偏袒他。亮娟,孟媽媽勸你一句,將來找對象,千萬別找孟剛這型,太多桃花了!防不勝防,你還是找個老實可靠的丈夫,比較妥當。」
「我會睜大眼楮,仔仔細細挑個好男人,您放心吧!」亮娟露出笑容。
「唉!敝來怪去,就只能怪我自己沒把孟剛教好,他年夜飯不回來吃也就罷了!連清明節都不回來為他老子上墳,這可就說不過去,我真無能,生了這麼個不肖子,你孟伯伯一定會怪我教子無方。」
亮娟輕擁住傷心落淚的孟媽媽,柔聲安慰她︰「不要難過,孟媽媽,我要是遇見孟剛,一定幫您罵他,叫他以後常回家來看您。」
「你一見到他,什麼都別說,先幫我打他兩個大嘴巴子。」孟媽媽氣憤不已,「這沒良心的小畜生,放著老娘不聞不問,萬一哪天我有個三長兩短,恐怕還得登報紙,他才會趕回來把我埋了。」
「別這麼說嘛!您身體一級棒,一定長命百歲。」亮娟盡量撿好听話勸慰她,「孟剛就是仗恃著您會照顧好自己,才敢長年在外,他不就是想多賺點錢來孝敬您,您可不能泄氣,要是您身體不夠硬朗,可就辜負孟剛對您的信心,無論如何,這口氣您得爭贏他,您說是不是?」
孟媽媽終于破涕為笑,輕拍兩下亮娟的臉頰,「你最懂得哄人開心了!死馬都能被你講活,有你經常回來陪我聊聊天,誰稀罕孟剛呀?」
「這怎麼行?您只喜歡我,不想念孟剛,到時候他又要吃我的醋,怪我搶了孟媽媽的愛,我可擔不起這個罪名,您還是把心思多放點在孟剛身上吧!」
「小丫頭!說來說去,你就會為孟剛開月兌,你老實告訴孟媽媽,從小到大,孟剛同你最親了,你真的沒有半絲喜歡他嗎?」
亮娟心里一陣慌亂,可是臉上絲毫不露痕跡,她向來習慣隱藏真正的感情,這點小事難不倒她,她笑得像是全然坦蕩無憂。「我和孟剛像兄妹,又是好朋友,他對我夠義氣,我當然回報他同樣的情誼,您就不要再費心把我們送作堆了!哪有女生嫁到自家隔壁的?只隔一道牆,說不出有多丟人,我才不做這種事呢!」
「隔壁親家才真正親,你要是做我的媳婦,將來早晚都可以回娘家,世上有哪個媳婦比你幸福?」孟媽媽笑出聲,「再說,我疼你可不比你媽少,孟剛只听你的話,這件婚事我愈想愈穩當,等一下我再去找你媽提親。」
「拜托!」亮娟簡直快昏倒,「孟媽媽!打從我兩歲會走路起,您到我媽那兒提過幾萬次親了!換個詞兒吧!亮媛比我漂亮,以後您改成要她當兒媳婦,我媽說不定一口答應,您馬上就可以找孟剛回來結婚。」
「孟剛拿亮媛當親妹妹看待,你又不是不曉得。」
「我和亮媛有什麼兩樣?」
「差別可大了!孟剛凡事都問你的意見,他服你,光憑這點,他對你就特別不一樣。」孟媽媽說得煞有其事,「聰明的女人,想抓住男人的心,靠的不是美色,而是腦子,除了你,世上還有誰管得住孟剛那匹野馬?」
「您說的是十幾年前小孩子辦家家酒的事,我和孟剛都已經長大,各有各的想法和作風,我不想被他影響,相信他也不願受我控制,我才不要管他的事呢!包何況,打從他自動退學,離開學校去當兵,我們就沒有再見過面,他現在圓是扁,我一點概念也沒有,您老是把我和他湊成一對,根本行不通的。」
孟媽媽還想再說些什麼,可是亮媛已經推門而入,扯著嗓門喊亮娟,她已經準備妥當,等著亮娟回去當大廚炒菜,爸媽要求早點開飯。
「我先回家了!孟媽媽,您也早點吃飯,晚上有牌局吧?」亮娟站起身來。「先祝你旗開得勝,一家贏三家,明天再讓我吃紅,可別忘記了!」
「好!不會忘了你的,就你一張嘴最甜了。」孟媽媽笑著送她往外走。「教人不喜歡你都難。」
「留步!留步!又不是大官,別送了。」亮娟把她往回推。「明天我再來看您,記得別熬太晚,身體要緊。」
「全听你的,晚上只打八圈,成了吧?」
亮娟回頭甜蜜一笑,很快回家開始忙碌了。她就是對所有人都一樣關懷又體貼,難怪老人家們都衷心喜歡她、疼愛她。
第三章
每個月十號,是亮娟領薪的日子,雖然她在嘉德蘭那種貴族氣息濃厚的學園擔任主任教師,薪資並不低,但是她非常顧家,給爸爸、媽媽各一筆月費,再加上房租,薪水就去了一半。就像所有努力工作、腳踏實地的樸素女性,她只在換季折扣的時候買衣服,平時花錢還得記帳,想盡一切辦法多存些錢。
即使為了吃頓晚餐該用多少而斤斤計較,亮娟還是編出買書的預算,她酷愛讀書,尤其偏愛英美名家的散文、小說。圖書館能提供的讀物有限,滿足不了她的需求,通常她得透過書店,向香港或新加坡的經銷商購書,這是很花錢的,但她寧願省吃儉用,也不肯放棄讀原文書的嗜好,她認為很值得。
當她從大學時代就時常光顧的書店里,抱著剛買的新書走出來,幾乎是整座城市最滿足、最快樂的人。傍晚的風拂著她濃密的發絲,一想到今晚可以擁著新書、不顧一切的看個過癮,亮娟幾乎興奮得想唱歌,只是礙于街上有人,只得用吹口哨代替。
亮娟吹的是「快樂頌」,從小到大,她和眷村里的孩子們最常合唱或合奏的一支曲子。她吹得抑揚頓挫、韻味十足,腳步也跟著輕快的曲調快步前進,一個人在人行道上,閑適又快意的走著,完全沒有察覺身後有位高大的男性身影,從半路上加入她的行列,保持與她三、四步的距離,不快也不慢的跟著她。
那位男士相當年輕,體格高大結實,穿著淡青色休閑襯衫,米白長褲,一雙咖啡色帆布鞋,肩上隨意搭著一件素白的薄風衣,臉孔俊逸,濃眉下的雙眼藏不住笑意,整個人有種春風得意的風流神氣,家極了雜志上的泳裝模特兒給人的印象,仿佛天生就是適合享樂的人。
走過一段路之後,這個俊逸男士雙手插入口袋,開始吹口哨,同樣的「快樂頌」,同樣的抑揚頓挫,韻味十足,而且技巧高明的與亮娟的口哨聲形成二部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