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鬼。」這小丫頭還真懂得得寸進尺。
「我哪有?是你自己說要任憑我差遣的嘛,這叫做「人盡其才」!」
她倒是理直氣壯。
「是是,你有理,我辯不過你這張嘴。」
他拍拍起身︰一把撈起散放的大包小包,朝她伸出掌心。
「回家吧。」
「喔。」
她乖乖應聲,卻仍坐在原位戀戀不舍地游目四望,仿佛害怕錯過了什麼,不願就此離去。
他笑了。
「放心吧,今天過去還有明天,明天過去還有後天,我們有一輩子的時間。」
我們?啊,多甜蜜的名詞,我們。
她漾開了一臉燦笑,將手心交握到他的大掌中,兩人手牽著手,踩著晚霞余暉,輕快踏上回家的歸途。
不守信用的家伙,是誰答應過我要帶我去格林威治村玩的呀?
哼,本小姐不希罕了,反正窩在家里也孵不出一個字,我乾脆自己去逛逛順便找靈感,晚點回來,不要太想我喔!
P•S•晚餐想吃海鮮義大利面,萬事拜托嘍大廚先生!
希望去格林威治村找寫作靈感?
沐聖挑了挑一雙朗眉,隨手撕下門板上的便利貼,唇角漾起一抹笑。
這只貪玩的小麻雀,連出門玩樂都不忘替自己找個光明正大的藉口.真服了她!
他拎高手上的紙盒在眼前晃了晃,喃喃自語︰「虧我還專程跑了趟Balducci」s買你愛吃的起司蛋糕,這下子,你是沒口福了!」
他敞著一張笑臉繞進廚房,坐上餐台前的高腳椅,拆去紙盒上的精致緞帶,打算先嘗為快的獨自享用。
奇怪的是,眼看銀叉上色澤鮮亮的美味起司蛋糕近在咫尺,他卻反常的沒了胃口。實在太安靜了。
他放下叉子,目光梭巡過屋內各個角落。
平常一下班,總有小麻雀嘰哩呱啦的說話聲如影隨行,她要不是跟前跟後的纏著他聊今天飯店發生的趣事,就是在他準備晚餐時好奇地問東問西,活像嘴巴停下三十秒就要她命似的。
飯後,他坐在沙發上看報表、整理資料,她就塞了滿嘴甜食的膩在弛身邊看卡通錄影帶,盯著螢幕咯咯咯笑得東倒西歪,可愛逗人的模樣總是害得他忍不住分心,只好將無聊的報表暫扔一旁,陪她一起看卡通。
有時,兩人玩心大起,抓起游戲機遙控器相互廝殺一整晚,技不如人偏又好強的她,每回輸了就嘟起嘴耍賴,贏了卻又擺出不可一世的嘴臉,纏著他追討獎品。
玩累了,她乾脆就趴在沙發上呼呼大睡,總是要他三催四請才肯乖乖刷牙洗臉,最後才賴在他懷里,由著他抱上樓睡。
不過是少了她的陪伴,怎麼這屋子頓時就給人一種過度空曠寂寞的感覺呢?
獨居紐約將近一年,這還是他第一次有這樣的感覺,看來,這只小麻雀的確對他的生活造成了驚人的影響。子沐聖扯松了領帶,隨手按下遙控器,ChetBaker音色清澈的小喇叭獨奏由音箱里流泄而出,沖淡了些許寂寥感。
打開冰箱,拿起礦泉水,正想仰頭一灌,他忽然又想起什麼似的停下了動作。不對……就快入夜了,格林威治村的治安情況雖然不致太糟糕,卻也稱不上絕對的安全。
尤其每當天色漸暗後,正是一些兜售毒品、上酒吧玩樂的族群活動力最旺盛的時刻,小丫頭對那一區不熟、英文又破,萬一遇上她沒法子應付的狀況可就糟了。
一想到她有可能會遇上危險,他就坐立難安。
不行!他得去格林威治村踫踫運氣,開車多繞個幾圈,也許正好能把她安全接回家。即知即行,沐聖動作迅捷地拎起外套拿了鑰匙,一陣風似的沖下樓,正好和腋下挾帶了塊滑板、滿身淋灕大汗的白桔錯身而過。
「喂喂,安老大,你匆匆忙忙的要上哪去?」她回頭嚷問。
「去格林威治村逮人!」沒時間多解釋,他頭也不回的坐上房車,風馳電掣地駛離。
「怪怪。」留在原地的白桔不解地搔搔頭,喃喃自問︰「這家伙幾時改行干起條子來了?」
哇……希望瞠目結舌地驚嘆,差點想向迎面而來的怪美女索討簽名照。
自從她出了地鐵站、一腳踏進號稱「藝術創作者大本營」的格林威治村後,她已經數不清這究竟是第幾個讓自己「驚艷」到目瞪口呆無言以對的人了。
好比眼前這位怪美女,她一身毛皮瓖邊的灰黑曳地大衣,里頭卻搭了色彩斑斕的透明印花襯衫,和一件超短亮片迷你裙,腳上則蹬了雙起碼五寸高的艷紫色尖頭蛇紋長靴。
還不止如此,她把十指指甲全涂上觸目驚人的深黑色,頭發呢,是十足夸張復古的粉紅色爆炸頭,眼影則是刷地兩道亮紅,毫不客氣地在鼻梁正上方會合。
此外,這位耐痛美人大概天生以在自己身上穿洞為樂吧,一、二、三、四……希望偷偷數了數,邊數邊皺眉,我的媽呀,仔細一算,光是眼楮看得見的部分,她就穿了大大小小不下二十個洞,實在讓人忍不住想替她喊聲痛!
這一路走來,希望還看過身穿一襲華麗小禮服的扮裝皇後、全身滿是刺青圖騰的光頭龐克族、小丑打扮滿臉油彩的街頭藝人……光是一上午的眼花撩亂,她就足以肯定一件事——格林威治村果然不愧是個藝不天堂!
不過……盡避這些人奇裝異服特立獨行,他們的舉手投足間卻滿是自信,絲毫不見忸怩作態,呈現出一種勇於表現自我的從容氣度,這才是真正令她打從心底佩服激賞的一點!
看夠了也走累了,她隨意坐在台階上,掏塊薄荷巧克力往嘴里扔,補充熱源。
「求求你別走,跟我說說話好不好?我等你等了好幾個小時,好不容易才見到你,你別急著走……」
隨著台階最上方的鐵灰色木門被砰地一聲推開,女子軟語哀求的說話聲同時傳人希望耳中,一听是字正腔圓的中文,她馬上好奇地轉頭瞧瞧。
第一時間映入她眼簾的,卻是張表情酷冷的俊美男子臉龐。
哇塞!希望的兩眼頓時一亮。眼前這位金發帥哥不但長得好看,連穿著打扮也很正!她的目光忍不住在他身上流連。
這人一襲亮橘內里的黑色風衣,內搭圖案張揚的搖賓人像T恤和一件剪裁合身的黑色靴型褲,腳下則是雙磨得老舊的馬汀大夫鞋,雖然一臉沒刮乾淨的胡渣,看上去還挺缺乏睡眠的樣子,卻仍舊是百分之百的酷勁不減。
不過……這人怎麼愈看愈眼熟呢?好像先前在哪見過似的。
希望搔搔頭,試著喚醒記憶……啊!視線下移到他手里提的吉他,她拍了下大腿,恍然大悟。
這人不就是她剛到紐約那天,在「明日飯店」大廳撞見的金發搖賓男嘛!
看來這位搖賓帥哥不是工作和音樂月兌不了關系,就是刻意要酷擺藝術家架子,否則也不會上哪都不忘背把吉他。
「你沒事來這里干嘛?」
金發男子站定,冷冷地將問話扔向追在身後的美人。
哇……希望再次張大了嘴驚嘆。
沒想到這位金發男居然會說中文,而且還說得亂流利一把的,真是太神奇了!
這下子,她更舍不得走人了。
這款俊男美女情侶檔不顧形象當街吵架的畫面實在彌足珍貴,不留下來看看後續發展,嘿嘿,未免太虧待自己啦!
長發美女一臉楚楚可憐的委屈狀。
「你一聲不響的失蹤了好幾天,連通電話也沒有,人家……人家擔心你嘛!」
听見了沒呀金發男,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怎麼可以把這麼一個漂亮的女朋友晾在一邊當擺飾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