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銀幕金童布萊德彼特暗示要離婚。」
黎以裘百無聊賴掛在沙發上,沉重的眼皮在听見這條新聞之後,忍不住掀了一下。
X台娛樂新聞主播繼續播報著︰
「影壇帥哥布萊德彼特在接受月兌口秀主持人專訪時說,他不確定一個人的余生應該跟同一個人度過。他說,他知道外界都很關心他和他老婆的關系,但他們兩人都無意擔任幸福銀色夫妻的代言人,省思內在生命價值,才是他在乎的事。他還說︰『我和她隨時都打包好,準備接受生命的新挑戰,因為只有不斷的前進,人才可以成長,而生命也因此不斷讓我們感到驚奇。』」
……
屁!
仰頭灌了一大口啤酒,黎以裘不屑地冷哼。變心了就是變心了,說什麼「接受生命的新挑戰」!不確定下半輩子要跟同一個人過,不會不要結婚喔!媽的,把全世界女人都當成什麼了!
今晚,第三千八百二十七次,她的眼珠再度瞟向時鐘。
兩點四十五分。
他還沒回來。沒說跟誰在一起,沒說去哪里,手機也沒開。
她發誓,除非他跟她說三千八百二十八次對不起,她才要原諒他。
真的,她發誓,不然就分手。
秒針沒理會她的瞪視,依舊滴答滴答移動。數不清喝掉了多少啤酒、看了多久的電視,黎以裘越坐越歪、越坐越歪,眼皮最終還是緩緩垂落,怎麼也抬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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鈴……鈴鈴……鈴鈴鈴……鈴鈴鈴鈴鈴……
黎以裘抱著枕頭,沉沉地悶在被窩里,濃長的睫毛連掀一下都沒有。鬧鐘持續發出令人頭皮發麻的尖響。
誰知這時竟從天外飛來一腳,硬生生踢在她上,半點也不留情。
「去關。」冷冷的聲音透過另一條棉被傳來。
「為什麼是我?」她踢開棉被大吼。
每次都是她,鬧鐘又不是她一個人的!
「因為要面試的人不是我。」
于皓修咕噥著,翻身到另一頭睡去。
面試?
「啊啊啊啊啊!」
黎以裘立刻從被窩里彈跳起來,咻地沖進浴室,嘩啦嘩啦地梳洗起來。
接著不到三十秒,又一手抓著牙刷、一手拿著梳子,邊刷邊梳地走回床邊,順「腳」把地上兩罐空啤酒瓶準確無誤的踢進垃圾桶里。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昨晚上哪去了?跟誰在一起?手機怎麼不接?」
她氣極敗壞、咕嚕咕嚕、連珠炮似的問了一大串問題,床上的男人卻一如往常,趴著不動。
「喂!」黎以裘補他一腳,只差沒把嘴里的泡泡全吐到他身上。
「干嘛啦,沒看到我很累喔!」
「你——」
只恨手上抓的是牙刷而不是菜刀。于皓修又縮到床邊去裝尸體。黎以裘看看手表,又瞪他一眼。實在沒時間了,只好匆匆跑回浴室,八分鐘化完妝穿好衣服。
臨走,還惡意地把房門撞出好大的聲響。
但,她知道,他一點知覺也不會有。
一如往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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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交往多久了?
接連面試了兩家公司,中午,她坐在路邊的行人座上,嚼著從7-11買來的三明治。路上行人來來往往,有的雙雙對對,有的形單影只,大部分人都是一臉空乏,在人行道上快速移動著。
她知道,她也是這些「大部分人」的其中之一。
日復一日,生活里少有什麼驚喜或甜蜜。上班、下班,上班、下班……偶爾聚聚餐,再不然嗑幾本小說漫畫、看看DVD,就這樣。
至于感情生活嘛……于皓修上班的時間通常比她晚,應酬比她多,三天兩頭出差,就算在一起,兩個人面對面的時間遠不如一起面對電視的時間多。
而那些一起面對電視螢幕的時光里,也總是沉默的。他們的表情,也像眼前這些人一樣空乏。
這空乏,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手機的和弦鈴聲滴滴答答響起,她打開手提包拿出手機接听。
「喂?」
「我啦。」于皓修懶洋洋的聲音傳來。「你什麼時候回來?」
「晚上吧,早上面試兩家公司,下午兩家,晚上跟沈依人約好了一起吃飯。干嘛?你睡醒了?下午要上班嗎?」
「嗯啊。面試還順利吧?」
「還好,應該八九不離十吧。」
「那就好,晚上見。」
「嗯。」
她把手機丟回包包里,翹起二郎腿,繼續啃她的三明治。
陽光透過樹葉照在肩膀上,在窄裙上映出一片斑駁。她窮極無聊地繼續瞟著來往行人,心想接下來兩個小時,也許夠時間去附近的百貨公司逛逛。
然而,手機又響起,她再度接起手機。
「喂?」
「小……裘,我是依人啦。」
沈依人的聲音軟軟的,帶著一股心虛,黎以裘一听,不禁皺眉。
「怎麼啦?有事嗎?」
「小裘……我們改天再出來吃飯好不好?」
黎以裘愣了足足三秒鐘。
「……阿光回來了?」
「嗯,他約我今天跟他爸媽吃飯。他從不帶我回家吃飯的,你知道……我沒辦法拒絕他……」
「嘩,見父母耶,這麼嚴重喔。」黎以裘沒精打采的漫應著。「好啦,反正我昨天沒睡飽,正好回家補眠,我們改天再約好了。」
「你不會埋怨我吧?」
「會啊,所以三年後再聯絡嘍。」頓了頓,黎以裘才笑笑的說︰「你這個小笨蛋,姐妹難道是當假的嗎!」
「嘿嘿,那……改天我再找你。」
「見過他父母,要是他跟你求婚了,記得通知我。」
沈依人咯咯笑著,說︰「要是他真的求婚,我就叫他開車去你家,叫他再求一次。」
「好喔,這可是你說的。」
幣了電話,接著,又是一陣落寞。
她們已經快半年沒見面,這幾天還是因為她離職才排得出空檔,沒想到即便如此,她的重要性還是比不上天天見面的男朋友。真窩囊!
這下,她連下午的面試也懶得去了,不如回家睡覺去。等于皓修下班回來,她還要逼問他昨天到底上哪兒去了,害她等足一個晚上,最後也不知是累倒了還是喝醉了,早上還差點遲到。總之,他最好有個好解釋。
跳上計程車前,她順道去白木屋買了塊六吋的黑森林蛋糕和一手啤酒,好安慰今晚不能跟依人聚餐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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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她的鞋。
黎以裘一手拎著蛋糕、一手拎著啤酒站在門口。
門前靜靜躺著一雙火紅色的女鞋,漆皮鞋身,細高跟,尖尖的鞋頭,足踝搭配一條瓖滿銀色碎鑽的系帶。
她盯著它,臉上的血色漸漸褪成慘白,耳膜嗡嗡嗡嗡震動,聲音大到讓她幾乎錯覺自己的腦袋隨時會炸開。
接下來的事,她到底是怎麼做到的,即便已過了很久很久,再有朋友問起……她,她自己也一臉茫然,說不上來。
總之,她的靈魂突然被另一個莫名的靈體佔據了。那不是她干的!
她……
不是,是「那個靈體」突然變得異常冷靜,輕手輕腳開了門,把蛋糕和啤酒放在客廳桌上,然後繞到後陽台拿起干粉滅火器,仔細讀完它的說明,並依說明拉開安全插,抓住噴嘴,小心翼翼回到客廳,走到房門口,耳朵貼上房門,清楚听見房里婬浪快活的叫喊聲——同時證實她看到那雙女鞋後的第一直覺果然奇準。
呼吸、呼吸、深呼吸,她……不是,是「那個靈體」讓自己完全準備好,才一舉撞開房門,臉上還掛著大大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