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見到她原本溫馨、舒適、很有個性化、很雅致的客廳變得像什麼災難的現場之後,他就想這事還不是小事,而是一樁大事。
地上有碎片、有書、有花、有一些摔不破的紀念晶——反正她能砸、能丟、能毀的都全破壞了。
金雅琳手里拿著瓶酒,好在她穿了拖鞋,她在客廳里走來走去,邊喝著酒,邊喃喃自語著。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在說些什麼,她的臉上有淚,但是也有笑,一副半瘋的模樣,不過她心里可清醒了。
黎奇不由分說的奪走了她手中的酒瓶,然後將她攔腰一抱,抱到了陽台上。
「我要喝……」她抗議道。
「夠了。」他柔聲道。
「不夠!」她朝他揮舞著手。「你不知道金雅琳的酒量出了名的嗎?我沒有醉,也不會醉,我什麼都知道,我心里都清清楚楚。黎奇,如果我能醉就好,我希望我能好好的醉一場。」
「發生了什麼事?」他問,一陣冷風襲來,他月兌下自己的西裝披在她的身上。
她只是搖著頭。
「得了,你不是常說天底下沒有什麼了不得的事嗎?」
他勸著她。
「我錯了。」
「錯了?」
「天底下的確有一些事是了不得又無法彌補的,我一直以為沒有什麼可以再傷害我,畢竟這幾十年來,我什麼苦沒有吃過,但是這件事……」金雅琳傷心欲絕。「他真殘忍,他……」
「他是誰?」黎奇問。
「他……」金雅琳以為這輩子和陳杰不會再有交集,但是今晚醫院這一見面,她的心又全亂了,二十二年前的種種一下子全涌現了。
「是那個男人做了什麼——」
「黎奇……」她探頭朝陽台外看了看。「如果我從這里往下跳——」
「雅琳!」他一吼。「到底是什麼事?有什麼不能解決的問題?這里是十二樓耶!」
「十二樓……」她失神的道。
「沒有什麼事值得任何人想不開,特別是你,你沒有輕生的理由!」他訓著她。
「我有!」
「你沒有!」
「你什麼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你美麗、大方、你事業有成、有名氣,你什麼都不缺,你是許多女性仰慕、崇拜、學習的榜樣,如果連你也想不開的話,那很多人都要活不下去了。」他說的是事實。
「黎奇,你真的不知道……」金雅琳了解他的好意,但是他無法分擔她的痛苦。
「稚琳,我雖然沒有呼風喚雨的本事,但是只要你說出口,我一定幫你。」
「你無法幫我……」她哭著看他。
「我不信!」黎奇真的不信。」是不是你被勒索或是恐嚇……」
「不是。」
「那是什麼?」
「你別問!」她甩著頭。「你真的無能為力,我也一樣,我們都無法使時光倒流,即使我們再有錢、有勢,也無法使一切回到我們希望的從前。」
「和你的過去有關?」他幾乎能肯定。
她沒有表示。
「雅琳,說出來嘛,我是你的朋友,是你可以談心的朋友,我願意分享你的喜怒哀樂。」
金雅琳感動的看著黎奇,她希望自己能告訴他,她希望有人能分享她的錐心刺痛,但她就是說不出口。她一直以為這道傷口早已結疤,她一直以為事情過去了二十二年了,她不會再有情緒起伏。
「黎奇,很抱歉,我必須辜負你善意的關心。這件事你幫不上忙,沒有人能幫上忙,我自己犯的錯……必須自己一個人獨嘗這苦果,這是我的報應。」她泣不成聲,無法自己。
知道自己問不出什麼,黎奇也只有放棄,不是所有女人都喜歡找人訴苦、傾吐心事。
「如果……你知道嗎?陳若男勾起了我好多奇特的感受。」想到這女孩,金雅琳的心情又甜又澀。「如果我有女兒,我希望就像若男這樣子。」
「她是很像你,尤其是那對眼楮,但是你們的年齡……不可能的。」他一笑。
「如果我十六、七歲生她,就沒什麼不可能。」金雅琳幽幽的道。
黎奇沒有加以置評,但是金雅琳的話給了他一些思考的方向。如果他沒有猜錯,金雅琳可能有過孩子,至于那孩子的情況,他就無從得知。一個三十九歲的女人,總有一些過去的。
「陳若男是個討喜的女孩兒,你說是不是?」金雅琳微笑的問他。
「她很難纏。」
「你……」金雅琳好奇。
「真的很難纏,不過我不反對你認她當干妹妹。」他建議。
「不!」她堅決的反對。「不是妹妹!陳若男她決不是妹妹,不是那種感覺!如果能……我倒想認她當我的干女兒,是這種母女的感覺。黎奇,我有種說不出的母性,對若男,不是單純的手足之情。」
第四章
馬美芳是個拍過廣告片,想紅,但是又不太紅得起來的女藝人。她不在乎是朝唱歌或是演戲那方面去發展,她只想紅。
傍自己取了個「馬莉」的藝名,好記又利落。要想在演藝圈出人頭地,除了要有實力,還要有機會。她自信自己要臉蛋有臉蛋,要身材有身材,只要不是三級片,只要不叫她在熒幕上大月兌特月兌,她什麼角色都願意接。
但是伯樂始終沒有出現。
她只能演些不太起眼的角色,比如女主角的朋友,或是小姐身邊的丫頭,只是跑跑龍套,沒有什麼重要的台詞,可有可無。她怕自己再這麼耗下去,她的青春就耗完了,而且無顏回去見南部的父老。
有前輩告訴她,想紅就得要犧牲,但就算要犧牲,也要找對對象,總不能叫她白白的犧牲吧!
不過要犧牲還不容易,她還得先過阿明這一關。
阿明是廖天明的綽號,也是她在南部一起長大,青梅竹馬的「哥兒們」。沒受過什麼教育,但是很講義氣、很照顧她,是個南北奔波的貨運司機,有事沒事嚼著檳榔。
可惜阿明受的教育不多,否則他有一張很上相的臉,常常一件背心加牛仔褲,又酷又野。只是他志不在此,日後他想擁有一間自己的貨運行。
為了節省開支、為了彼此照顧,他們一起租屋,分攤一切費用,但這也使得馬美芳有著縛手縛腳的感覺。在他的監視下,她想不循規蹈矩都難。
最近一個原本屬于她的角色臨時被另一個有「背景」的新人給搶去,叫她悶悶不樂了好久。她開始很認真的想到,或許她需要找個靠山,否則她干脆別混了,回南部去嫁人、生小孩算了。
而這個靠山……
她不想找那種又老又丑又肥又惡心的老頭,不是有部「麻雀變鳳凰」的電影嗎?她可以找個年輕、英俊、多金又強的後台,她正在過濾人選,她不是只有十八、九羅,不容她再蹉跎時光。
黎奇……
這兩個字在她的眩中出現。
在攝影棚她曾見過他一次,一個既風度翩翩又瀟灑的帥哥。她不管報上怎麼寫他和金雅林,只要他是未婚的,她就有機會。
但當廖天明知道她的想法之後,他立刻把她痛罵一頓,以一種江湖口吻的語氣教訓她。
「你想紅想瘋了?」」
「是又怎麼樣?」她頂回去。
「要早知道你想作賤自已,我就不會說服你父母讓你上台北來了,操!」他不太文雅的罵。
「你懂什麼!」她起身回自己的房間,開始整理著隨手亂丟的衣服。
「我是不懂,但我起碼知道你的意思,你打算‘下海’了!」他一哼。
「不是下海,只是找個——」
「找個有錢的凱子,把你捧紅,干!」他走進她的房間。「你念的書都白念了!」
她只是瞪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