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小金魚的有感而發小金魚
從高中就開始看羅曼史小說了,也嘗試過自己來寫一本看看,無奈總是半途而廢,不單是因為毅力不足,主要還是某些橋段怎麼看怎麼眼熟,原來自己老在不知不覺抄襲了別人的作品啊!這才深深的了解到寫小說也是門高深的學問呢。
于是認識六月時,便很自然的用著無比崇拜的眼神看她,畢竟她做到我所做不到的事,而且還堅持到現在呢!雖然小金魚沒機會躍入羅曼史小說作家之林,不過因為六月的關系,也總算能在序露一露臉,雖然我現在正為接下來要寫什麼而苦惱著,唉,果然是腦袋貧瘠的小金魚,那麼不如來談一談看這本書時的感想好了。
看這本書的時候,小金魚有很深的感觸,那就是千萬別學女主角隨便替人作媒,因為那有太多的風險,比如說萬一佳偶變怨偶,到時你這個媒人也很難撇清責任,而且就算人家不怪你,你還是會怪自己雞婆,這種事小金魚可是有切身之痛的;其二就是像女主角這樣,明明是中間人,卻日久生情的愛上本來要介紹給朋友的男主角,自己陷入天人交戰的境地,唉……真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啊。
基于以上兩點,小金魚忍下再次奉勸各位--千萬別隨便替人作媒,也希望下次還有機會跟各位讀者見面。
第一章
「什麼!」童玫忍不住激動的拍桌子站起身。
如果她是想引起注意,那麼她的行動和高八度的音量,非常成功的將咖啡店內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
「童玫,妳先坐下啦。」沈欣柔扯扯她的衣襬。
太丟臉了,她不敢抬頭去數究竟有幾雙眼楮黏在她們身上。
「放開我,我要去槍斃那個沒良心的一百次。」她一副要沖出去的模樣。
事實上,要不是沈欣柔拉住她,激動過頭的她已經像特快車的火車頭沖出去丟人現眼了。
不過,現在也很丟臉,店內所有人全帶著好奇與批評的目光打量她們的舉動,讓沈欣柔恨不得能立刻挖一個十公尺深的洞把自己埋起來。
「冷靜一點,童玫。」她拚命扯著童玫的衣角。
「不要拉我,讓我去殺了潘罡那個沒良心的家伙。」童玫還處于情緒激動的狀態。
沈欣柔從皮包抽了兩張鈔票放在桌上,匆忙拉著好友離開咖啡店,心里第一百次後悔自己告訴童玫男友拋棄她的事情,而且是在眾目睽睽的公共場合,她該知道依童玫沖動的個性,絕對是听了就會大聲嚷著要幫她報仇。
當然,童玫護朋友的心情和舉動總是讓她窩心又感動,但是像這樣不考慮地點發作,卻是她無法認同的,都怪自己竟選在晚上吃飯時告訴她,不但影響心情和食欲,外帶丟盡臉皮,提供大家茶余飯後的無聊笑話。
天色漸暗的小鮑園里沒什麼人,剛好可以讓童玫好好發泄,地上的石塊和鐵罐全是她發泄的對象,連圍起來禁止踐踏的草皮也被她踢翻了幾塊。
「什麼時候的事?」她問。
「兩個星期前。」沈欣柔垂著頭。
听了好友的回答,童玫的火氣又冒上來,她氣自己竟然沒注意到好友這兩個星期來的異狀和哭腫的眼楮,她這個朋友是怎麼當的,實在是太失敗了。
「不要怪自己,妳沒有錯,錯的是我識人不清,錯在我太相信他的誓言。」沈欣柔阻止童玫繼續自責。
靶情這種事,必須自己想明白,別人是無法介入的。
「那混帳怎麼說?」她知道沈欣柔不要她愧疚。
童玫這一問讓沈欣柔強忍許久的淚水終于決堤。她以為自己哭夠了,但一想起潘罡,傷心的情緒又再度席卷了她。
「他要結婚了,新娘不是我。」她盡量說得輕描淡寫,但淚水泄漏了她的傷心。
從大學認識到現在,七年的感情竟是如此容易就被摧毀,和他結婚的女人與他認識不過半年,其實在潘罡換到現在的公司上班,開始冷落她時,就有跡可循,只是她太相信他,總認為一切都是自己多想,才會落得今日被男友始亂終棄的下場。
「別哭,別為那個混帳哭瞎了妳的眼楮。」童玫連忙拿出面紙為沈欣柔拭淚。「妳啊,要放亮眼楮去找一個比那混帳好百萬倍的男人。」
童玫知道照好友的個性,這兩個星期以來只怕是天天泡淚水中,心疼之余也感到氣憤。那個王八蛋,最好罩子放亮一點,別被她遇到,不然死一百遍,她也不會饒過他。
「不許哭,為那種無情無義,沒良心又沒眼光的王八蛋傷心難過,簡直就是我們婦女界的恥辱,我們要立足現在,放眼未來,別被過去給絆住了,懂嗎?」
童玫夸張的論點多少達到了些效果,沈欣柔努力擠出微笑。
「嗯。」
現在欣柔的情緒由她接手,她不準好友繼續傷心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她沒時間憶起潘罡那個混蛋。
「走吧,我們去交十個男朋友。」行動派的童玫想著就拉起沈欣柔的手往公園外走。
「妳要帶我去哪里?」沈欣柔擔心的問。
「當然是男人最多的地方嘍。」理所當然的語氣。
「該不會是妳常說的那間PUB吧!」沈欣柔猜測道。
「沒錯!」童玫眨了一下右眼。
「不、不好吧。」沈欣柔停下腳步停止前進。
她不喜歡PUB那種喧鬧嘈雜的地方,更討厭里面的人總是煙不離手,整間屋子烏煙瘴氣,音樂震耳欲聾,每個人都好像瘋了一樣,所以對于童玫的邀請,她從沒點頭過。
「放心,妳有我罩著。」她豪氣地拍了下胸膛。
「可是,我的衣服也不適合,而且去了回家就晚了,明天我們部門要開早會,我怕起不來--」沈欣柔仍找理由推拒著。
「Don'tworry,behappy,別想太多,放縱自己瘋狂一下又何妨。」她強拉著還有些遲疑的好友。「走,我們去把男人迷得暈頭轉向。」
是呀,Don'tworry,behappy,放縱一下又何妨!沈欣柔最後還是妥協了。
「嗨,阿Ken--」童玫跑向吧台,快樂的向熟識的酒保打招呼。
「可樂娜對吧。」酒保熟練的在長酒瓶里塞進一片檸檬,遞上吧台。
「你請客?」
「我請客!」
「那我朋友呢?」她指指一旁的沈欣柔。
他已經習慣被她敲詐,于是沈欣柔也獲得一瓶免費的可樂娜。
「謝啦!」她灌了一口。「我跳舞去嘍。」
「Room9PUB」是童玫只要有時間,一定來這放松自己的地方,在這里她不必想太多,只消隨著音樂擺動肢體,馬力十足的散發熱情和精力。
可是,個性內斂規矩的沈欣柔,就完全不能苟同這里面的文化,尤其是當她看到童玫與熱情的外國人一樣,跟每個見面的人擁抱和頰吻,她就不禁咋舌。
基本上,她們倆會變成好朋友,就是件令人咋舌的事,也只有兩個字形容--孽緣!
誰叫她國小六年級從美國搬回台灣時,不小心搬到童玫家隔壁,然後童玫的房間又剛好在她房間的後面,更巧的是,還跟她成了隔壁桌同學,從十二歲一直到二十五歲的今天,她跟童玫始終焦不離孟的,雖然她們現在已經搬離家里,各自在外租屋,但身為同事的她們,一天最少有八小時還是泡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