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喜?實在是太驚喜了,她簡直嚇得想跳上去掐死她。為什麼不早點告訴她?難怪她覺得溫然這麼眼熟,原來跟他是親兄弟。不好!這下他們倆由陌生的鄰居升格為姻親關系了。
天哪!這是個怎樣莫名其妙的巧合。
「溫哲大哥!這是我二姐,方時舞!」
「我大哥,溫哲!」
兩人為他們做了完整的介紹,他最先回過神來,淡淡一笑,說︰「你好!你有一個好名字。」
是不錯!他叫溫哲,她記下了。
平行的兩條直線,永遠沒有交集的一天,這是亙古不變的定律。她,一直以為,永遠也不會和他這個人有所交集。
他,也一直認定,她只是個路人甲,多一點也只不過是鄰居。
但,命運卻讓他們相遇了。
單單是鄰居這一項,就讓雙方父母很快地決定了他們的婚期。也許是溫家長輩看到他們書香世家能夠住得起這麼豪華的別墅,大概也「窮酸」不到哪里去,所以才會答應這門婚事吧!案母的心思更容易懂了,女兒嫁對門,就算哪天在婆家受了委屈,大門一出,就有娘家人給她撐腰,他們家可不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而是嫁出去的女兒不回來才有鬼,難保哪天人家終于發現女兒的真面目而被退回來。
但,不管怎樣,他們兩家,注定是親家了。
她和他,注定要有這一層姻親關系了。
方時舞前腳剛邁出大門,就遇見了溫哲。
若是以前,她也只當看見一個不認識的鄰居,隨意瞄了眼,跨上她的自行車走人。但現在不同以往了,他就快成為她姻親的大哥了,她哪里可以當作沒看到似的自顧自走呢?所以只好露出個招牌笑容,沖著他笑,對他打聲招呼︰「你早啊!要上班嗎?」
他沒什麼表情地對她點點頭,車子一轉,卻在她旁邊停了下來,把她嚇了好大一跳。
「我送你吧!」
「不用!不用!」她連忙揮手,「我自己有車!」
他視力沒問題吧?不然怎麼沒看見她正牽著腳踏車呢?
以溫哲的性格來說,在這番客套的問話後,他理應適當告退,開車走人,但不知怎麼回事,他瞥了一眼她的腳踏車,突然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問道︰「為什麼不買一輛車?」
「為什麼要買車?」她不答反問。
溫哲一怔,倒沒料到她會這樣問他,「出門比較方便吧!」
她笑笑說︰「我騎車也很方便呀!再說公司離我家不是很遠,沒必要買車。」
她又不是呆子,一個小妹開什麼車上班,怕人家不知道她住在半山別墅嗎?沒必要,反正,汽車和腳踏車一樣,都是代步工具,沒什麼好比較,而要去較遠的地方,她都會去擠公車,所以,她沒想過買車。
「真的不需要嗎?」他覺得自己很快就要跟「雞婆」畫上等號了。
「不需要!」
她為什麼這麼喜歡笑呢?他注意到她常常都帶著這個笑容,很真,很甜,永遠都沒有煩惱似的,在她眼里,這個世界好像沒有丑陋的一面。
他不懂她為什麼總是這麼樂觀。
「你知道,我們家是在賣車的……」
「嗯,听說過!」她听小雨說過,但這關她什麼事?
「如果你需要車的話,不妨開口,想要我可以送你!」
此話一出,他自己就嚇了一跳,他原本想說,想要可以打折賣給你,結果一溜出口就變成要送她,完了!完了!他神志不清了,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快被那個三八得可以的舒擇奇同化了。而她呢,似乎沒有女人接受禮物應有的喜悅和受寵若驚的表情,有好幾秒就呆站在那里,張大一雙眼傻瞪著他,那表情就像在看一個剛從「青山」跑出來的人。
「謝謝!我不需要,我真的不需要!腳踏車很好,我很喜歡!」
這個男人是不是腦袋有點問題?她要車做什麼?想要也不用他送,她十八歲生日就可以收到這種禮物了。
溫哲終于意識到自己的反常行為了,他點點頭,「這樣啊!那……我先告辭了!」
她還來不及說句再見,他的車子飛也似的開走了,她只來得及對他遠去的車子揮揮手。
真是怪人一個!她聳聳肩,跨上車,往公司騎去。
她一直以為,他是一個穩重自信,從不浪費任何一句不必要的話,並且給人一種距離感的人,然而今天卻感覺有所不同,除了主動要求開車送她,居然還開口要送她汽車,他錢多得花不完嗎?還是他認為,隨便送人一輛車子是一種禮貌的行為,她不懂,不懂他的想法,更不懂他們那個世界。
她深信,她永遠都走不進他那個五光十色的世界中。
第3章(1)
趁著假日,方時舞借名出來幫忙購置物品,溜出了家門。因為再過兩個多月,小妹就要出閣了,而她實在听怕了老媽每天三餐對著大哥念叨著要他早點結婚的話,一念就是一整天,人家還有假日可以休息,他們假日就得「加班」听念經。每次看到大哥一副想抱頭痛哭的可憐表情,她就忍不住為他掬一把同情淚,但同情歸同情,她理智得很,大哥一結婚,她就慘了,所以,她祈禱大哥能夠意志堅定,不向「惡勢力」低頭。
也不知是他有心避開她,還是因為她最近工作比較忙,早出晚歸,作息時間不同。所以,自從那個早上在門外踫過面後,她都未曾再遇見過溫哲。
無聊地在商場里逛來逛去的,她其實也不知道該給小雨買些什麼。今天的商場比平時熱鬧了許多,也許是因為假日的關系,也許是樓下大廳里有車展,有名車和美女可以欣賞,大家都跑來湊熱鬧。
方時舞喝著珍珠女乃茶,一間間商店地逛著,純粹當在散步,並沒有購物的。就像喝女乃茶,她既不討厭也不喜歡,反正渴了就找水喝,隨便挑了其中一樣就買來了。她不喜歡逛街買東西,偶爾流連于人群中,也只是為了看這個世界形形色色的人。
她無聊地四處閑逛,突然瞄到了一個似曾相識的人影,那天晚上的怪遇,再度呈現在腦海中,她看到了那個「神經病」女人。
下意識地,她撒腿就追了過去。
在人群中穿來穿去,就像歷史重演,一個不小心,她撞到了一個人,手中的珍珠女乃茶很不客氣地往對方身上倒了下去。
「啊——」
尖叫聲響起,她忍住掩耳的沖動,看向那個倒霉的女孩,連聲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那女孩翻眼一瞪,略嫌尖銳的聲音氣急敗壞地叫道︰「你怎麼搞的?你是怎麼走路的,沒長眼楮嗎?」
「很抱歉!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真不幸!她撞到了一個全身掛著亮閃閃吊飾,臉上涂紅抹綠,活像一只花孔雀的太妹。
「你趕著投胎嗎?你知不知道我這身衣服剛買的?」太妹一邊罵著,一邊伸手推了她一把,她被推著向後,差點又撞到人,登下引來了大家的注目。
但她也不覺得惱,臉上還是帶著個淡淡的笑容問道︰「你身上的衣服多少錢?我賠你!」
「賠?」女孩圓瞪大眼,輕蔑的視線掃向她一身簡單便宜的衣服,哼道︰「你賠得起嗎?」
她並不在意她輕蔑的態度,仍是從容不迫地說︰「多少錢?多少錢我都賠!」
小太妹眼珠子一轉,獅子大開口︰「三千!我這衣服可是名牌貨,三千還算便宜你了呢!」
三千?圍觀的人一陣議論,都好奇地把眼光放到她身上,看她怎麼辦?她表情沒什麼變化,上上下下地打量她身上那件緊身吊帶棉質衫,一下子就看出她身上的衣服是價值不到三百塊的地攤貨,騙她不認識嗎?她好歹也是個設計師的女兒,質料好壞一看就知道,這小太妹大概以為她好欺負才敢這麼不客氣,先前撞她是她不對,這回可沒必要跟她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