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
「請妳嫁給我。」
呃,呃,頭痛啊!
這個話題真是如影隨形、陰魂不散的跟著她。其實她早就知道他打算說什麼,只是在內心深處,她總是盡量避談這個話題,沒有定下來的打算、
但她當然也很明白,拖延只是暫時,總有一天還是得面對現實。
而此刻……現實就在眼前,逃都逃不掉。
「我們現在這樣子不也很好嗎?」她緩緩地解釋,「自由快樂又無拘無束,有空時見面聊天,工作時互不干擾。你說,徒有婚姻那張紙,難道生活就會更好嗎?」
「難道妳不想天天見到我?每天一張開眼就看到我英俊的面孔,保證讓妳整天開開心心的!」黎勝改用柔情手段哀求。
不想啊,現在的生活多自由……
唉呀呀,舒冬海及時煞住到嘴巴的話沒吐出來,否則待會兒肯定會鬧出人命。
「除了可以看你的俊臉,嫁給你還有什麼好處?」她漾出笑容,「說來听听。」
「首先,妳可以辭掉累死人的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
呵!她可沒興趣當黃臉婆呀。
雖然臉上仍掛著笑容,但這種無聊枯燥的言詞早害得她心中哈欠連連。
「其次,我出國都會帶著妳,讓妳玩遍五大洲、四大洋。」
拜托,真懷疑他平時是怎麼說服客戶買產品的,竟提出這麼差勁的條件。憑她的收入,這些輕易就可以做到,只是沒時間而已。
「第三,我們會生美麗可愛活潑聰明的孩子,就像妳我……」
听不下去的舒冬海索性伸手點住他的唇,用溫柔的語氣掩飾即將爆發的脾氣,「親愛的,你似乎沒考慮到我的想法呢。」
「妳喜歡我。」黎勝篤定地說。
「我也喜歡工作。」
「好吧。」他心不甘情不願地妥協,「孩子生之前妳還是可以繼續工作,但將來……」
「听著,無論到了五、六十歲,或是兒女成群,只要我想,我就會繼續待在職場上。」她可沒那麼好擺平。
「我怕妳太辛苦……」他心疼的說。
「你該考慮的,是我會不會點頭。」她直接撂下話。
黎勝的話在腦海中打轉,走在回家的路上,踢著地上的小石子,舒冬海想著許多事情。
結婚呀……
這年代,愛情雖早已非女人生命的全部,然而,對絕大多數的女性同胞來說,結婚依舊是美麗的夢想,期待自己能找到心目中的白馬王子,然後共度一生。
雖然對現代人而言,婚姻的浪漫性已經大大降低,甚至變成沉重的負擔,但仍有不少女人在心底偷偷地企盼。
想想看,華麗且熱鬧非凡的婚禮耶!那是多麼神聖的儀式,象征兩個人不離不棄的未來由此展開。
漫長歲月中最值得紀念的那個日子,女人穿著耀眼的白紗站在禮堂前方,听著莊嚴的風琴聲響起,還有聖歌聖樂的伴奏,然後與心愛的男人在神的面前許下諾言。
身為女人,就有這麼大的弱點。雖然現代社會中,白馬王子總是容易變成青蛙王子,滿心信賴以為是梁山伯的好男人,或許轉眼間就化身為陳世美般惡質者,但是女人的內心深處還是擁有憧憬。
其實,舒冬海並非不想結婚,也沒有眼高于頂、挑三撿四,更不是獨身主義者,且追求她的人也從來不曾間斷,只不過……
唉!現在的她根本沒有辦法結婚。
早在二十歲那年,當她還是個大學生時,就已經背著大家結婚了。
如果這個秘密被另外三個好姊妹知道,她們恐怕會先大叫好幾聲,然後將她剝皮拔毛,狠狠修理一頓。沒錯,她的遲遲未嫁便是源于此,既然是已婚的身分,怎可能再奢言其它。
至于她的丈夫……或者該說那個掛名她丈夫的混蛋石磊,如今不知正在哪個國家流浪。
是呀,即將跨入三十大關,她也已經老大不小了,是該替自己未來著想,把當年末竟的事情做個了結。
他們分手的原因,嗯……現在想一想,還挺無聊的。因為當時年輕氣盛,常為了小事吵架,最後便不歡而散。簡單說,就是意見不合啦,或者是因為太過年輕,不懂彼此退讓一步為對方設想。
到最後,兩個人之間覺得沒有共通性,沒有一起生活的勇氣,也沒有彼此相屬的心態,所以就協議分手啦!
可沒想到精明能干的她,當時居然那麼呆,兩造都已經協議好分手,卻少做個簽離婚協議書的動作。
所以才導致她今日的下場--就算身邊出現心儀的男人,她想嫁也不成,就怕觸犯重婚罪。
大豬頭!
舒冬海真想用力敲敲自己的頭,既然不怕麻煩地辦了結婚手續,怎麼會沒辦離婚手續呢?
一定是當時她太生氣,不想再見到他,才會徹頭徹尾地忘記那麼重要的事。
轉眼間已經快十年了,真的是應驗光陰似箭,歲月如梭那句話。這些年來她快榮地享受單身生活,偶爾和男人交往,卻從沒有想過自己的婚姻大事。
值得安慰的是石磊,也沒找過她辦離婚手續,大概是他還沒找到廝守終生的對象吧,呵呵呵!
不過呢,玩也玩夠了,該認真地考慮考慮未來了。畢竟在條件上,男人永遠比女人吃香,除了年紀之外,外表容貌亦是個大考驗。
唯今之計,便是她得盡快想辦法把已婚的問題解決掉,省得將來夜長夢多。
只是傷腦筋的是,她該上哪兒去找石磊?
第二章
鼎億集團位于台北市昂貴地段一棟高聳漂亮的建築物中。
在這棟最頂級的辦公大樓前方,石磊滿臉落腮胡的慵懶打量著。
即便是寒冷的冬天,他身上仍只著件無袖T恤,外加夾腳拖鞋,落拓的模樣,和流浪街頭的街友沒兩樣。
大門門美美的接待小姐晃到他那身打扮,根本不願意替他通報,直到他火大的拿起手機撥打,一頓不客氣的吼叫過後,接待小姐立刻接到上司打來的責備電話,趕緊招呼他上樓。
「真的是你呀,好久下見。」一身整齊光鮮、西裝筆挺的黎勝笑容滿面地迎上前,給來人一個大大的擁抱。不相稱的打扮,將兩人的差距拉得更大。
「嗯哼,你愈來愈有大老板的架式喔。」石磊咧開笑臉,露出一口白牙,「可惜脂粉味太重。」
「這是上班族的標準打扮。」
「所以我討厭坐辦公室。」他皺皺眉頭。
「你也玩太久了。」抱怨歸抱怨,黎勝仍是一臉喜悅,「什麼時候輪到我逍遙?」
「流浪是種天性,就像安定也一樣。你或許對我的生活心生向往,但卻永遠無法付諸行動。」
「那你就適合?」
「因為我就像是沒有根的浮萍,隨著風吹飄零,無法久居一處。」石磊打著哈哈。
「我已經說過很多次,這里就是你的家,我就是你的親人。」黎勝搖搖頭,「這次打算待多久?」
「那就要看你的招待有多熱情了,親愛的弟弟。」攀上他的肩,石磊再次露出一口白牙。
「無論多久都奉陪。」
老實說,他們之間的關系挺復雜的,雖然不同父也不同母,但在法律上,他們倆確實是兄弟。
當年張玉雲的前夫與女朋友育有一個小孩,也就是石磊,後來因為他母親不滿男友別娶,憤而丟下出生不久的孩子獨自離開,石磊才回到石家。
結婚之後,張玉雲自然而然成了石磊的繼母,雖然彼此沒有太多的感情,但對于天真無邪的孩子,也沒有太多怨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