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知東方聞人的身手如何,但以她的身手,如果僅是一對一,或許還能全身而退,但現在若加上兩個護衛的話,她的危機將大大升高,可能逃不過這一劫。
「你認識我?」東方聞人問。
銳利眸光一掃,看了兩個護衛一眼。
「不認識。」
終于,戚小嫣不知在第幾次吸氣之後,終止禱告,站起身。
三個男人的目光一致落在她身上,擺明了在說——你的謊言說得很遜。
「是嗎?」
輕輕地,他使了一個眼色。
身旁兩個護衛極有默契的掏槍,槍口一致地指向她。
戚小嫣吸了一大口氣,沒顯露出慌張。
「你真的打算在這里殺了我?」
她的鎮定更加深了東方聞人的推論——她絕對絕對不是一般人,更不可能是來紐約的觀光客。
「殺人還得挑選地點?」
「在上帝面前殺人?你不怕死後下地獄?」
戚小嫣咬了咬嘴唇,認了。如果他的手下真的開槍,那麼只是提前八周結束她的生命。
她想,或許子彈瞬間貫穿她腦門的疼,遠遠不及解藥一旦用罄,她身體那蝕心刺骨的痛。
這樣也好,少受許多痛苦的折磨,只是唯一遺憾的是,她見不到失散多年的妹妹。
「很可惜的,我不信上帝。」
她那視死如歸的倔強模樣,勾起了東方聞人深深的興趣。
「還有,你知道大家稱我為什麼嗎?」
他慢慢咧開嘴,進而大笑出聲,笑聲響亮且狂傲,回蕩在教堂內。
世上竟有這般狂傲的人!
戚小嫣咬了咬唇,雙眼死命的瞪著他。
東方聞人突然停止了笑,銳利深亮的眼直視著她。
「撒旦!大家稱我撒旦,那……你說,我會怕下地獄嗎?」
他身上所散發出的肅殺之氣,讓戚小嫣不由自主地顫抖,腳步很自然地往後退了兩步。
這個男人的可怕,遠遠超過她所能想像。
「現在,告訴我,你跟蹤我做什麼?」
「我……」
有一剎那的沖動,戚小嫣想說出真相,看他是否還能像現在這樣自若、這樣狂傲。
但,她作罷了,她想為自己爭取到一點點的時間,因為機會可以再創造,刺殺的方式有千百萬種,只要任務能順利完成,她就能見到她的妹妹。
「好吧,我承認,我是跟著你沒錯,而且是由四十九街開始,就一路跟著你。
因為我發覺你是一個絕佳的模特兒,或許能成為我圖畫中的主角也說不定。」
謊言可以有千百萬種,但這是東方聞人長這麼大以來,听過最癟腳的借口,甚至讓人感到好笑,懷疑連三歲小孩都不會信。
「你會畫圖?」
看她的手,倒比較像是個耍槍弄刀的人。
東方聞人朝著她逼近,每走一步,身旁的兩個護衛也跟著貼近,戚小嫣被逼得頻頻後退,退到牆邊,再無退路。
「好吧,既然你不信的話,就叫你的兩個手下開槍呀!」牙一咬,她咆吼出聲。
又是那無懼的眼神,仿佛根本不將生命當一回事。
她,一個看起來不過二十幾歲的女人,怎會有著這樣視死如歸的決心?
她深深地觸動了他心中的某一簇情愫。
不覺地,東方聞人的眉結揪起,兩道深壑頓現。
「你真不怕死?」
有股沖動,他想了解她。
「你都不怕下地獄了,我為何要怕死?」她冷靜的答。
她的回答讓東方聞人又笑出聲來,手一揮,很意外的,他居然是要兩個護衛將槍枝收起。
「首領?」
「把槍收起來吧!」
鎊自看了他們一眼,東方聞人的神情不容質疑。
護衛互望了一眼,迅速將槍收起。
「你不怕我對你不利?」
戚小嫣困惑的皺起眉。
東方聞人攤開雙手,走近她。
「隨時歡迎你,不過,原則上,也要你有本事取我的性命!」
他氣息忽然逼近,讓戚小嫣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那是她從來沒有過的經驗。
她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冷心冷情的人,沒想到……
「你說,對不?」
趁著她恍惚之際,東方聞人閃電般出手,將她給擒近。
下一秒,他低下頭來,吻住了她——
第三章
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我從沒像此刻般想殺了一個人。
模觸著我被吻腫的唇瓣,那上頭甚至還殘留著被他啃咬過的痕跡,我真想殺了他,也順便殺了我自己。
對我來說,這是個奇恥大辱,也是段可怕的記憶。
他的氣息,經由接觸的唇瓣不斷地傳到我的口中、我的身體里,最後讓我的大腦都呈現一片茫然。
我好氣自己,為什麼我會對他的吻有感覺?
從進入可瓦達,到能獨自執行任務,我從沒嘗過失敗的滋味,甚至我!連狙殺一個人需要用幾顆子彈,也從沒有落差。
然而,昨天,我是失敗了,徹徹底底的大失敗。
不僅在一開始跟蹤,就讓他發覺,我居然還粗心的沖進教堂,以為他從教堂逃生!
被他逮個正著就算了,更糟糕的是,身為一個殺手,我居然說出——你不怕我對你不利?
我鐵定是瘋了,要不,就是毒藥在我身體里發作得太快,讓我的腦子不清楚了。
不過,有一事我倒是百思不得其解——
他看著我的眼神,明明在述說著他知道我的動機,但他為何要放過我?
放過一個想殺了他的人,就像是縱虎歸山一樣,無疑是為自己找麻煩。
他,真的是個難以理解且極其可怕的男人。
在紐約,若提到治安可怕如布魯克林區的,大概就是哈林區了,這一帶因為居住著大批黑人和一些尋求政治庇護的中美洲偷渡者,所以到處充斥著毒品、槍械和暴力,通常一入夜後,為求安全,鮮少有人在街上活動。
到紐約來的觀光客、游學生,抑或是留學生,也絕對不會選擇住在此處。
戚小嫣是個特例,從到達紐約的第一天起,她就居住在哈林區。
對她來說,上述的一切根本構不成威脅。
她不怕死,一個連死都不怕的人,還會怕什麼?
不過,讓她選擇居住在這里的最重要原因,是想低調一點。
畢竟,一個殺手來到紐約執行任務,如果居住在飯店里,難免讓飯店的監視器拍到她的長相。
如果她真的成功狙殺了東方聞人,消息絕對會傳得沸沸揚揚,若不低調些,她將如何全身而退?
戚小嫣合起了日記,推開老舊的座椅,伸伸懶腰,站了起來。
從昨天,在聖派區克大教堂發生了那件事之後,她已經整整二十幾個小時沒進食了,甚至連水都喝得極少。
現在,夜已黑,而她的肚子也頻頻發出咕嚕咕嚕的響聲,向她抗議著不人道的虐待。
戚小嫣很快的朝著窗外看了一眼,隨即決定外出。
她得準備一些干糧,因為在她想到該用何種方法結束東方聞人的性命前,她最好少出門。
隨手拿起椅背上的外套,她往身上一套。
拉開抽屜,她將日記小心翼翼地放進去,然後合上抽屜,在上頭落了鎖,並將小小的鑰匙放進外套的口袋中。
再模模身上隨身帶著的槍枝,和防身用的一把尖刀,她轉身出門去。
戚小嫣早就听說這個區域的治安不好,但沒想到前腳才跨出租屋處的樓梯口,就遇上了搶匪。
「把你的錢包拿出來!」一個高壯略胖的黑人,用口音很怪的美語說道。
「我沒有錢包。」戚小嫣冷冷地回答,一點也不害怕。
她從不帶錢包出門,身上通常也不帶任何證件,尤其在執行任務時,殺人或是被殺有時只有一線之隔,所以,為了避免帶來麻煩,她唯有在順利的完成任務後,才會拿著預藏好的證件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