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向采隻拖著長被子尾巴急急跟上。
「換好就過來用餐。」將手上衣服往臥房一丟,聿凱瞥了她一眼,隨即轉身離開。
五分鐘,穿上長襯衫外披大浴袍的向采隻再度來到廚房,發覺聿凱早已不在里頭。
他人正在餐桌前忙著。所有餐點都已經安排妥當,白色厚質的淺盤裝滿兩人份食物,大方地散置在大塊柚木裁成的餐桌上,椅子是木頭椅鋪上厚軟的亞麻坐墊,看起來相當柔軟舒服。
「坐。」聿凱手一指位子。
向采隻依言坐下,一坐定,她唇角立刻揚起一抹愉快的笑意──果真如同她想象般舒服。
她抬起頭,剛好捕捉到聿凱深思的目光,有禮地問︰「有事嗎?」
聿凱搖頭。他只不過是在適應自己的衣服被別人穿在身上的感覺。想也知道身高一八五的他的衣服對她來說會太大,可是她很聰明,知道要利用浴袍上的系繩,將他襯衫整理得有如女裝的短襬洋裝,外頭再罩上他買了還沒穿過的灰色浴袍,用以遮掩她沒穿內衣的胸部。
聿凱黑眸突然一瞇,不,何止沒穿內衣,她衣襬里想必也沒穿內褲。
真是神奇!扁想那畫面──他的襯衫裹住她完全赤果的嬌軀,昨晚用手指,或用身體滿足了她七、八回的他,竟還是能馬上起反應。
她是截至目前為止,第一個能在他醒過來後,仍會想見的女人。他從沒跟女人過夜睡過,通常在飯店完後,他便會喚來康要他送她們回家。
聿凱將自己分得相當清楚,他用Ken的身分與之接觸的人,就絕對不會看見他私底下的那面。誰能想到,一個冷靜、果斷、無情,財富足以毀掉一個中小型國家,引發世界經濟震蕩的財經巨子,竟然會是個願意親手下廚,喜歡坐在窗邊賞海景的孤獨男人呢?怪的是他竟會想到把她帶進他的城堡中……
聿凱回憶昨晚自己為何會做出那種決定?好像沒什麼理由!低頭看著她秀白如瓷般的小臉,他當時腦中第一個浮現的地點,就是眼前這屋子。
但話說回來,小家伙跟這屋子的氣質挺速配的。
一邊思考,聿凱邊伸手捻了塊沾著牛油的法圍面包吃著,坐在離他九十度角位子上的向采隻一見他開動,她才跟著拿起湯匙,舀了一口濃湯無聲地啜飲。
她真的很有教養。打小在老西堂堂主嚴格的培訓下長大,聿凱很有自信能夠從人們臉上與身體肌肉的細微反應,辨認出對方的底細。他不著痕跡地觀察向采隻每一個吃飯的動作。
完美的西式用餐禮儀,上桌第一先喝湯,然後吃面包,緊接著用的是冷肉與他剛親手調的生菜沙拉。看得出來她很餓了,可是仍舊能保持一貫的優雅而不顯狼狽──
她到底是從哪里來的?
滿心頭的問題一直按捺到她放下刀叉,手執玻璃杯啜起橙汁時,聿凱才出聲提問︰「昨晚的事,妳還記得多少?」
「嗯──」向采隻放下杯子,垂低眼眸很費力的思索。或許是先前被藥物控制的次數太過頻密,以至損傷了她腦子某些記憶回路。
「我真的想不起來。我只知道我叫什麼名字,我從哪里來,我在哪里讀書,我爸媽是誰,我最後的印象是我搭飛機來紐約,然後……等等──」說到這向采隻驀地瞪大雙眼。「我現在還是在紐約嗎?」
聿凱點頭。「這里是長島。」
「噢──」她大感放心似地點了點頭。「這樣我就放心了,我是過來參觀MoMA(紐約現代美術館)的。」
她這個答案讓聿凱皺起眉頭。「妳什麼時候到紐約的?」
「十五號,八月十五。」
一個禮拜前。聿凱心想。「妳知道今天幾號嗎?」
向采隻搖頭。
「八月二十三。」聿凱吐出日期。
「這怎麼可能?!」向采隻難以置信地瞪大雙眼。她竟白白過了七天卻一點印象也沒有──她跌進腦中回路翻找記憶,一雙秀眉緊鎖。思緒紊亂,像纏成一團的棉線球。隱約記得一些凶惡的聲音,她哭叫痛罵的聲音,還有疼痛,然後是……
喔,天吶,她頭好痛!不由得雙手捧住嗡嗡作響的腦袋。
聿凱面無表情地注視她所有反應,直過了好幾分鐘,才見她抬起蒼白如紙般的小臉,定定地回視他。
「你還沒有回答我剛才問的問題,我怎麼會在你這里?」她雙手攤開,試圖想用手上動作,來補充她無法說出口的話語。
聿凱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然後一點頭。「我把我知道的事情全告訴妳。」
從他是在哪里發現她開始說起,只略去最後結標的金額。聿凱說得很慢,每說一段話,就會停下幾秒鐘讓向采隻消化。只見她一張臉又白又紅的,隨著他吐露出來的事實反復變換。
這怎麼可能?!這不是真的!向采隻低頭瞧著自己的雙手,突然間她覺得這雙手好陌生。他說她曾經用這雙手撫模他身體,還在他的踫觸下……發出申吟?!雖然他也說明一切都是因為藥物的關系──
事實的打擊太大,以至于教她忘了爸媽與禮儀老師他們的叮嚀──淑女不可大聲尖叫,吵架于事無補,只會讓人心煩……這些東西她全忘了,她腦中閃過的第一個聲音便是──
「你好可怕!」向采隻咚一聲地往後彈,雙眼驚懼。
這個人怎麼能在對她恣意的玩弄過後,還能擺出一副沒事人的樣子,弄了這麼一桌菜,甚至還親切地拿衣服給她,招呼她過來吃飯?真的是太惡心、太恐怖了!
方才被她滿足地咽下肚子里的美食突然變成了一肚子酸水,向采隻驀地捂住嘴巴,踉蹌地奔向廚房旁邊的洗手間。
這種事怎麼會發生在她身上,怎麼會……向采隻躲進洗手間里狼狽痛哭。
老天爺是嫌她還不夠淒慘,故意再多送幾個災難給她嗎?爸媽一年前因為一場意外車禍走掉了。當時未滿十八歲的她,被伯父收養監護。好不容易熬過爸媽死掉的悲傷,她也考上夢寐以求的台藝大美術系,剛以為美好的未來就要開始,怎知就在十八歲生日隔天,竟听到伯父命令她嫁給一個陌生男人!
向采隻怎麼願意!媽媽說過,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跟自己所愛的男人共組家庭。先不管那青年才俊是否優秀,就單憑她不愛他這一點,她就不可能答應。
她決定放棄心愛的美術系,逃家爭取自己的自由。趁著伯父出差,她偷偷帶著護照與存款逃了出來。向采隻爸媽幫她開了個秘密帳戶,里頭存了三十萬美金以備不時之需。之所以選擇到美國,是因為之前爸媽還在世時,就常趁寒暑假送她到紐約見見世面。
她天真地以為自己的能力已足以在繁華的大隻果紐約生存,可沒想到,前腳才剛踏出紐約機場,行單影只的她一下就被黑虎幫盯上綁走,轉個手成為他人的囊中物!
情緒發泄完後,向采隻終于能夠冷靜下來思考。哭有什麼用,趕緊想辦法逃走才是最要緊的!她有手有腳英文又流利,只要可以逃出這里,她就能去找警察尋求幫忙,然後她就自由了……一想到這,向采隻心里突然燃起希望的火光。
而仍坐在餐桌邊的聿凱陷入沈思,事情的發展超出他預料。
當初買下她全憑一時沖動,如今才發現他好像替自己惹來大麻煩。美國是個講究人權的地方,萬一被發現他將人當物品買下,報章雜志鐵定會惹得沸沸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