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好個風和日麗的午後時光,實在很適合打個小盹。
在家看電視的洪喬臻,和因為喝醉而躺在一旁藤椅上打盹的養父曾大慶,卻被突然出現的女子嚇得差點從椅子上跌下來。
「妳……」洪喬臻錯愕地瞪著一身干練打扮的女子。
「我是邱麗琴,來自台北,這里是洪喬臻的家吧?」邱麗琴不想多費唇舌,因為光是為了找到這間位于雲林山區的小平房,已經浪費了她不少的時間。
「是啊!請問有什麼事嗎?」
「妳是洪喬臻?」邱麗琴盯著她看。
「我是。」洪喬臻毫無防備地應道。
邱麗琴將公事包放到散滿報紙的茶幾上,從里頭拿出證明文件。
「嗄?!」洪喬臻忙著翻閱手中的文件,每翻一頁,眼楮就多瞠大一些,就連她的養父曾大慶也從藤椅上驚醒,坐直身體。
邱麗琴趁她看文件的同時,大致瀏覽了一下屋內,然後將視線落在曾大慶的身上。「你一定就是曾先生吧?」
「是。」曾大慶此刻睡意全無。
「洪小姐今天必須跟我回台北。」她用的是肯定句,也就是說,無論如何她都一定會在今天將洪喬臻帶走。
「可是……」突然發生這樣的狀況,曾大慶顯得有些措手不及。
「為什麼?」洪喬臻先提出她的問題。
她一直以為她的親生父親已經死了,所以老媽才會把她送給曾大慶夫婦收養,想不到現在他不但仍活在世上,而且還特有錢的,是台灣排行前三名的大富翁。
從邱麗琴提出的資料看來,洪昆堯應該是她的父親沒錯,但是為什麼他要在不聞不問了二十五年之後,才突然派人來接她回去?
「因為董事長已經臥病在床,他……」邱麗琴解釋著洪昆堯的病情。
原來他現在已經是肺癌末期,只能躺在床上靠呼吸器維生,所以希望在有生之年能讓女兒認祖歸宗。
「這二十五年來他不管我的死活,現在卻要我回去管他的生死?!」洪喬臻有些不平。
邱麗琴並沒有回應她這個問題,因為她的任務只是負責將洪喬臻帶回去。
她拿出一個信封袋,將它推到曾大慶的面前。「這是董事長給你的,感謝你這些年來對洪小姐的照顧,這筆錢絕對可以讓你下半輩子生活無虞。」
這筆錢除了要感謝他對洪喬臻多年來的照顧,另外一個意思也就是說,她將洪喬臻帶回洪家後,應該是不會再回來了。
「什麼?!」曾大慶驚詫地瞪著信封袋,雙眼發亮,還不斷地吞咽口水。
最後他終于忍不住拿起信封,當著她們的面就將支票抽出來,然後專心地數著支票上有幾個零。
不久後,曾大慶老淚縱橫,鼻涕、口水齊流,在邱麗琴面前表現出一副舍不得洪喬臻離開的樣子,那悲情的模樣可真是讓旁觀者忍不住要為他掬把同情的淚水。
洪喬臻也希望養父是真的因為舍不得她離開才流淚,而不是因為押對寶才喜極而泣。
當初老媽把她送給養父母,原本是希望能讓她過好日子,誰知老媽和養母先後去世,最後只剩下她和養父相依為命,而養父也因為養母的過世而變得消沈,開始沈迷于賭博與酗酒。
在自助餐店工作的她,所領的微薄薪水已經不夠支付養父的酒水錢,加上賭場圍事幾乎天天上門討債,此時邱麗琴的適時出現,不但讓養父可以保有四肢,她也不必再擔心會被推入火坑抵債,無怪乎養父會哭得如此生動!
她也不想繼續待在南部,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所以她拎著簡單的行李,決定跟邱麗琴一起離開這里。
這一走,無論發生任何事,她都沒打算再回來了。
第一章
台北市的商業精華路段上,一如往常般的人來人往,每個人都像在趕時間似的,踩著積極的步伐,臉上也清一色地掛著冷淡的表情,感覺很是疏離。
洪喬臻緩慢地在人行步道上走著,和身旁匆匆疾行的路人相比,顯得悠哉許多。
罷到這個都市叢林不久,根本不能適應這里的快節奏,比起以前大伙兒沒事就聚在樹下乘涼閑聊的南部老家,在台北洪宅暫住的短短三天時間,對她來說簡直就像煉獄!
才待了三天而已,她就覺得自己彷佛少了三十年的壽命一樣,她總算見識到所謂豪門斗爭的無情。
幸好,這一切終于要結束了……至少她認為是要結束了。
原本她還有些意外,以為像洪家這樣有錢的豪門世家居然這麼有人情味,在她來到洪家的第二天,所有的親朋好友就全部到齊,齊聚洪宅--
大家全都迫不及待地涎著臉把她「請」到客廳「聊天」。
三叔公說︰「妳爸年輕時就是愛風流,才會生下妳這個私……唉∼∼」
私生女是吧?
五表姑媽說︰「也不知妳爸在想什麼?又不是沒香火,何必非得把妳給找回來不可?」
四舅媽接著說︰「就算阿邦和阿亮沒出息好了,也還有我們家侃侃啊!何必找個小雜……唉∼∼何必一定要妳回來相認呢?」
洪喬臻知道,她是要說小雜種。
六姨婆搖頭嘆道︰「這個堯堯啊,都躺在病床上了,還非得堅持要找到人,也不知到底是不是真的來著?隨便讓人找個野貓野狗的,真是太隨便了!」
這會兒她又成了野貓野狗?!
接下來,每個人都輪流發言一次,說的不外乎就是繞著「小雜種」、「私生女」之類的話題。
她就算再笨,也知道他們說的是她,而且顯然大家都不歡迎她,她當然得識相一點才行。
雖然她有些生氣,畢竟她會在洪宅出現又不是她的意思,憑什麼要她站在客廳接受大家圍剿?
然後搞了半天,洪喬臻才知道大家是怕她想分一杯羹,而他們和她見面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她簽訂什麼放棄繼承切結書。
他們表現得像是洪昆堯馬上就會蒙主寵召的樣子,眼中只有金錢的符號,看不到任何哀淒,只有為了財產分配問題的擔憂,即使是洪昆堯的元配也一樣,看起來既精明又能干,想必也是個狠角色。
她環顧了現場一眼,心中不免替大家慶幸,幸好洪昆堯的財產夠多,否則哪禁得起這龐大的家族分食啊?
不過不用他們特別強調,她也不會去和他們爭那些財產。
二十五年前,洪昆堯既然已經放棄她這個女兒,就等于放棄了一切,就算二十五年後再把她找回來,她也不過就是回來為他送終罷了,根本沒想過什麼繼承不繼承的問題,更何況洪家也給了養父不少錢,這樣她怎麼好意思再和人家爭財產?
她又不是演連續劇的,不喜歡灑狗血的劇情,所以她完全不需要考慮就答應他們簽下這紙放棄繼承切結書,只希望趕快離開這種鉤心斗角的環境。
在她答應簽下切結書後,洪家就行動力超強的馬上聯絡律師,並給她律師事務所的地址,要她隔天就過去簽名。
四舅媽的兒子侃侃甚至還擔心她不知道路,自告奮勇的想送她,但她堅持不要。她又不是被軟禁,做任何事都還要有人監視陪伴。
一邊回想昨天的狀況,一邊問路人要如何搭捷運,好不容易才懂得要轉兩班捷運來到這楝位于精華路段的商業大樓,在大廳牆上找到她要去的樓層後,連喘口氣都沒有就搭電梯上樓。
「鐺!」
步出電梯後,她並沒有直接進到要去的辦公室,而是先轉進辦公室外的公用化妝室。
不管怎樣,都該給人亮麗的印象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