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
寫《路人靠邊站》的時候,一不小心,愈寫愈喜歡上花玉貞這個女人,愛作怪膽子也不小;不然怎麼敢在那種令人背脊發涼的地方工作。
不過說她膽子大,偏偏看到十三號冰尸櫃時就昏倒,听到十三號就臉色大變,甚至作惡夢。
既然花玉貞對十三號超級敏感,怕到讓親密愛人吳民達心疼又心急,而且此號不祥人物又和阿達、閻王(嚴力宏)有瓜葛,葉楮心里就愈覺得需要對讀者們做番交代,以示負責。
所以,《路人靠邊站》寫到第八章的時候,葉晴已經把《天堂特快車》的故事大綱想好了,而且發誓非把《天堂特快車》生出來不可。
只是,喂喂喂……這好像是懷了雙胞胎,而不小心先替妹妹報戶口,因為這個故事中的阿達和力宏還在當任勞任怨的公務員,而《路人靠邊站》說不定都站到架子上了。原諒葉晴吧,這種無傷心情的錯誤,不少偉大的前輩古人也發生過。
說一個听來的笑話。
柄民政府來台之後,為了振興工業,就擬了一個停耕政策,鼓勵農民把農地用來蓋工廠。
停耕有種種獎勵,宣導的農會就派了一位工友,騎著鐵馬,背著放送機,沿街播送這則消息。工友是位鄉音很重、台語不是很輪轉的老芋仔。
於是這位工友就很認真地騎著鐵馬,沿著鄉間小道用台語放送——
「停耕來農會領一仟,拿噴霧器來領二什。」
經過放送,第二天一早,農會門口一早就排滿了要來領錢的人,課長莫名其妙的問大家來領什麼錢?
有位六十幾歲的阿婆大著嗓子說︰「你們昨天放送停經領一仟,睡不去領二仟,來這排隊的攏是停經和睡不去。」
楔子
吳民達對穿在身上的制服看了又看,然後抬頭挺胸地走出警察大學校門。
沒錯,他會看到和他十分「生」疏的「父親」失望的表情,因為當警察絕對辜負老爸對他的期望。老爸希望他讀政治,將來出來選總統。
會讓他痛恨生父的原因是︰他是生父用認養方式承認,卻無權住進吳家的兒子。因為生父有一位厲害、容不下他親媽的原配,生父的原配又生了兩個兒子。兩位大他十幾歲的哥哥又都各娶了老婆,所以一個戶籍里有七口人,其中五口是恨不得他早點死、怕他分到家產的「親人」。
現在他是警察大學的新鮮人,這身制服宣告他從此獨立自主;讓國家養,當然好過向別人低頭要錢讀書生活。他氣宇軒昂地走進生父家的大宅院里。
惹生父不悅,吳民達知道最高興的人就是生父的原配和她生的兒子,他們甚至很坦白地表示巴不得他早遭橫禍,並勸生父別讓他名留吳家的戶口名簿。
誰在乎呢?他避開父親,不去看老人那對濕潤的眼楮,灑月兌地笑了一笑,笑得很有骨氣,背後的雜音一點都影響不到他的心情。吳民達說︰「我要去蓮岩寺看我媽。爸,您保重。」
※※※
花玉貞嘴里嚼著口香糖,手上甩著釘亮片、有須須的布包,腳上穿著底有五寸高的面包鞋,牛仔褲被故意弄破,露腿露臀,中空的肚臍眼上系著兩枚金環。她縴腰款擺,無聊地彎腰瀏覽櫥窗內的衣物,勢利且沒眼光的店員往窗外看了一眼,懶得理會這個頭發至少染三種顏色,看起來像太妹的女孩。
花王貞翹著在看一件有羽毛、有亮片的上衣,紫色的她喜歡,但是玻璃窗里面那個店員的臭臉讓那件衣服失去了吸引力。笨!算業績的店員該曉得顧客至上的道理,花玉貞小嘴一蹶,猛地挺直小蠻腰轉身便走。
踫!好痛!她的鼻子撞到什麼堅硬的鬼東西,痛得讓她搗著鼻子用力瞪人。
祭拜過母親,正急著去車站搭車回學校的吳民達也揉著鼻子,凝目看清撞他的東西。難不成那五票希望他早日橫死的「親人」和外星人聯絡上了,買通外星人在街上撞死他?吳民達覺得他面前的女生不是妖怪就是禍害,所以不想和她多說,揉著鼻子繼續走他的路。
「喂!你這個冒失鬼急唬唬的,是趕著去搭天堂特快車啊?!」外表讓人看不出她才十三、四歲的花玉貞雙手插在腰上,火氣沖得不得了,但含著口香糖說話的聲音卻嬌嗲又含糊,教人一下子弄不懂她的意思。
「你說什麼?」吳民達皺著濃眉回頭問。
花玉貞嘴巴動了幾下,伸出拇指和食指把嘴里的口香糖拿在手上,重新狠狠地詛咒人︰「說你趕死,趕著搭上天堂的特快車去和你的祖先們團圓啊!」
原來是咒他去死。這回,吳民達可是听得一清二楚。她嘴才剛合上,他轉過身來,眯細眼楮回罵道︰「你這個囂張、沒教養的小太妹!」
「你才是走路不帶眼楮的死笨蛋!」花玉貞脹紅了臉,不甘示弱地回應。
氣死人了,她最討厭和人吵架就是這樣,明明氣得腸子打結,出來的聲音卻一點也不威嚴,活像在和人家打情罵俏一樣。都怪她親娘,不只把她送給姨媽當女兒,還遺傳這種爛聲音給她!
說來她的命運真是可悲!她的親生父母明明就很有錢,孩子也不多,卻在醫學進步、資訊發達的二十一世紀听信算命的話︰就是說她和家人無緣,留在家里「世界」不會太平,將來不是克父就是克母;就這幾句話定了她的一生,三歲時親生父母將她自戶口名簿上除名,把她送給姨媽當養女。
可憐啊!她好比西漢的王昭君遇上殺千刀的毛延壽,從此葉玉貞改姓變成花玉貞,過著沒人愛的孤獨日子。姨媽和姨丈說愛她其實是愛她是棵搖錢樹,三不五時帶著她回去向親生父母哭窮挖錢,要是拿到的錢不如理想,回家就會冷言冷語地對她說她親生爸媽不愛她了。
「太妹!」吳民達瞪著不可理喻的女孩,往前踏一步。
花玉貞冷著一張頑固倔強的小臉,腳也往前一步,將她高人一等、足十五公分厚的鞋底不偏不倚、用力踩在吳民達擦得光可鑒人的皮鞋上。
「笨警察!」
笨警察瞠大雙眼吼道︰「你踩到我的腳了啦!」
「活該!」花王貞的脾氣可沒她的聲音那麼嬌柔溫婉,她悄悄地把手上的口香糖黏在他的警校制服上,還順手模走他的皮夾。她咬唇偷笑。耶!萬歲,成功偷到警察的皮夾!
吳民達在為他的皮鞋劈哩叭啦跳腳,卻沒發現口袋里的錢包已飛到別人口袋里了。
小小年紀,膽子很大,心思過度早熟的花玉貞搖頭懷疑反應這麼遲鈍的人,將來真能守護台灣人的安全。她沒信心。花玉貞把腳縮回來,賣乖地冷哼一聲︰「哼,好女不跟男斗!」
「我才好男不跟惡女斗!我倒楣。」吳民達立刻不回頭地往前走。
「我衰斃!」花玉貞用力甩頭,多彩秀發隨之飛揚,她仰首笑著向另一個方向走去。
歲月如梭,十年後。
吳民達穿著便衣,銳利的黑眸隱藏在黑色太陽眼鏡下,他態度閑散地在鬧區街上晃著。突然,他旁邊急急地停下一部計程車,接著車門打開,跳出一位五顏六色、可用彩虹來形容的女子,她提著設計精美的紙袋氣唬唬地沖進店里。
吳民達瞥了一眼飆進去的彩人,當他正要經過這家精品店門口的時候,耳尖地听到里面尖細高吭的叫罵,說他們這家店里賣的全是贗品。
吳民達這陣子正在追查充斥市面的仿冒品,听到里面的爭執,他馬上旋身走進這間問題商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