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當我開玩笑吧。」這也並不重要了,也許,就是愛神跟我開的一場玩笑。
「就是嘛,思思,你說這話的時候應該想想,你才24歲,你說你剛剛結婚和老公相親相愛我相信,你說你結婚又離婚了,我怎麼可能會相信?過不了幾天,你是不是又要告訴我,你又突然蹦出一個孩子來了?」
「我……對不起,我接個電話。」手機鈴聲打斷了我的辯解。
「喂,表嫂。」
「小雅?」
「你跟表哥到底怎麼樣啊?就算為了孩子,你們也不應該分開。」
我看了李諱一眼,轉身走到陽台。
「小雅,孩子的事我自己會有辦法的,你放心吧。」我盡量小聲說。
「但是你明明還愛著表哥,而且表哥也在乎你,你們為什麼就不能在一起呢?」
「他對我好只是因為我曾經是他的妻子,他曾經有過承諾,所以在自責。」我說。
「如果是那樣的話,那天他知道你一個人從姨母家回去,他就不會那麼緊張了。」她說的是我從婆婆家回來的那天,「那天他徹夜未歸,是因為曹映急性盲腸炎犯了,表哥把她送到醫院,照顧了她一天一夜,直到曹映的父母趕過來。他回來的時候,姨母告訴他你賭氣獨自回去了,他有多緊張你知不知道!他還對姨母說︰明知道她懷孕還讓她一個人走,她是你兒子我最在乎的人你知不知道?那天晚上他就坐凌晨的火車去找你了。」
「……不要再說了,小雅……」客廳里傳來一聲玻璃打碎的聲音。我說,「我現在還有點事,我掛了。」
我沖進客廳,「怎麼回事啊?」
李諱從相冊里抬起頭,是我和凌天的相冊,他……知道了。
「你哭了?」
哭?我把手探到自己的臉上。剛剛打電話的時候,我居然忍不住哭了。因為,我是凌天最在乎的人,所以我哭了……
「我做夢都想不到,你居然就是凌天的前妻。」他說,「你天天和他見面,天天看見他們兩個在一起,而且還要一直愛著他!你難道不覺得很累嗎?」
「那是我自己的事。」我說。
「為什麼不把他搶過來?你完全可以把他搶過來!」
「我說了這是我的事,這是我的事你不懂嗎?」我終于哭出聲來,「我承認……我軟弱、我自私,我只是想要一份完整的愛,我不要他和我在一起的時候,想著另一個人……我妒忌曹映,從兩年前我知道這個人存在的時候,我就知道她對凌天很重要……他說,放棄一切也要和她在一起……我只是成全他,我不想自己變成一個成天猜忌、成天找碴的妻子!我知道如果我不放手我就會越來越妒忌曹映……越來越放不了手……」
「思思……」李諱溫柔地抱住泣不成聲的我,「思思,你何苦這樣……」
「事實上,我已經在嫉妒她了,我知道……」他的懷里似乎可以躲風,讓我有一種安全的感覺。但是,這個男人卻不能讓我心痛,不管他跟什麼女人在一起,我都不會。
「你一直愛著他,當然會嫉妒他身邊的女人。這很正常。」他輕拍著我的背,就像哥哥在安慰哭泣的小妹。
我在他懷里輕泣著,好像所有的話都說出來了,就輕松很多。
早上的一道陽光射進來的時候,我基本上對目前的狀況有點接受不了。我居然在李諱的懷里醒來。他則像沒事人一樣好笑地看著我。
「為什麼你還沒有走?」我把他推開。
他站起身,揉著自己肩胛骨伸著懶腰。
「拜托,昨晚是誰拉著我不放啊?你以為你家很好睡?」他走到我跟前,我迷蒙地看著眼前的他,「既然那麼離不開他,為什麼不把他奪過來?他對你有一生的承諾不是嗎?也許他現在還愛著你。如果你不敢,那就讓我來幫你。」
「你說什麼?」
「我說過我一定要讓你幸福,我會幫你。」他捧著我的臉認真地說。
「你懂什麼?你根本不懂!我和他,沒錯,也許我們很默契,也很了解對方,也在乎對方,但是你懂嗎?他從來沒有說過他愛我,從來沒有!因為他愛的人是曹映,那是他愛的全部!我可以是他的家人,但不會成為他的愛人!可我要的是愛情,不單是親情。所以,我寧願放棄,你知道嗎?
「我可以讓他回到我身邊,輕易回到我身邊。但是我不會那麼做,因為……我真的太愛他了,我不想讓他守著沒有愛情的婚姻,也不想……面對沒有愛情的婚姻。
「所以,請你不要插手這件事,就當做你什麼都不知道,做完這個月,我會辭職,換一份工作。從此,忘記凌天。」我堅決地說,「李諱,如果你真的要幫我,就請你什麼都不要做,我不需要幫忙。」
「你真的好傻,你這樣執著,不是因為你懦弱,我發現,其實你很堅強。」他撫去我臉上的淚,低喃著,「凌天,真的是個幸運的家伙。」
第7章(1)
我和李諱一起到達公司,流言蜚語馬上傳開了,傳言︰展思和李諱同居了;傳言︰展思和李諱早就同居了;傳言︰展思和李諱在年假的時候就秘密結婚了,現在是蜜月期。
……
雖然這些傳言,我自己都不清楚,但是大家都當做真相在傳遞。
中午,我和李諱一起去餐廳。今天是西方情人節,到處都是玫瑰和巧克力。
「這樣好嗎?他會不會誤會?」李諱問我。「他」指的自然是凌天。
「誤會什麼?」他不知道多希望我和李諱盡快完婚。所以我故意約李諱共度情人節的午餐,讓他放一百個心,不要再說什麼要再娶我的話。
「你真的甘心這樣放棄?」他說。
「願賭服輸,他已經做了選擇,我輸了,沒有什麼甘心不甘心的。」
「先生,買玫瑰送給女朋友吧。」餐廳門口,一個捧著大束紅玫瑰的大男孩擋著了我們的路。
「小表,不是買花送給女孩子她就會變成你女朋友的。」李諱說。
同理,我們在情人節一起吃飯,也不代表我們是男女朋友。
「我當然知道,我就是買下這些花要跟我喜歡的人表白,誰知道那個男的什麼都不送,就捷足先登了,所以我決定把這些花賣了。女朋友沒有了,我總不能再虧本吧。」
「沒想到你還挺有經濟頭腦的。」李諱露出佩服的表情。
「過獎,我學經濟的。」他說。
「但是你這麼坦白地說出你的‘遭遇’,我如果再用同樣的方法不是太笨了嗎?」
「戀愛中的男人都是很笨的,我下次追女朋友還是只會用這一種方法。」他說,「一句話,你買不買?」
「全部給我吧。」李諱拿出錢夾子。
「喂!你瘋了?」我說。
「小姐,這位先生很喜歡你哦。」那個男生很高興地把花送到我懷里,數著錢。
「喂!你干嗎把花給我?也許他是要送給別人的!」我說。
「他就是要送你的!相信我的專業水準吧,不會錯。」
「專業水準?」他不是學經濟的嗎?
「別忘了我剛剛才經歷了愛情和失戀,看得出來一個男人喜歡上一個女人是什麼樣子的。」他瀟灑地朝我們揮了揮手致謝,轉身進了餐廳。
「他拿你的錢去享受午餐了。」我指著他消失的方向對李諱說。
「他剛剛失戀,情人節要一個人過已經很慘了,吃得好一點慰勞一下自己也是應該的。」他無所謂地說。
「你同情他啊?」我說,對手中的這束玫瑰大傷腦筋。
「是同病相憐。」他搖頭說,「不過我比他幸運一點,情人節不用一個人過,還有人陪我吃飯。走吧,我們也進去吧。雖然是情人節,但還是要吃飽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