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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戀 第3頁

作者︰梨陌

男人頓一下,似乎沒料到她會有這樣的問題,然後才開口︰「你願意讓我上去嗎?」

她皺起眉頭。哪一個神智正常的單身女人會讓一個陌生男人在這種時間進自己的公寓?「對不起,時間不早了。」

男人低聲笑,聲音透過對講機的話筒,有一種奇妙的感染力,她發現自己的嘴角也跟著彎了起來。

「好吧,我想我不應該打擾女士的休息時間。請問你明天有空嗎?我們可以約到一個外面的場所,我可以帶一些照片過去,證明我說的事情。」

她遲疑一下,不知道自己該不該答應這個莫名其妙的邀約。去了,萬一他真的是Val的主人,那麼她這一個多月來的新伙伴就又要離開了。

她可以拒絕他,反正她會好好照顧Val。

「小姐,那是我的狗。我找了它很久。」男人似乎察覺到她的掙扎,溫聲補上這句話。

她嘆氣,放棄了剛剛的念頭。

「好吧。」

※※※※※※※※※※

坐在約定的小鮑園座椅上,她第一百次抗拒心里那股想要抱起狗,就地潛逃的沖動。

「Val,你那個主人是什麼樣的人啊?」她無聊地向在草地上打滾的小狽喊話︰「你在外面流浪了多久?一個月?兩個月?他到現在才來找你,不覺得有點沒誠意嗎?」她刻意不去想那個人最後說的那句話。

「汪!」

「而且你這麼乖,他怎麼會讓你跑出來的?你明明不是會亂跑的小狽啊。」她愈想愈覺得不對。「他一定是那種不負責任的主人,把你丟掉了,然後過一陣子良心不安,才又想把你找回去。」因為心情不太好,她努力把那個要搶走Val的男人想成大壞蛋。」對不起,可能要讓你失望了。」帶著笑意的醇厚嗓音從頭頂傳來。「因為我前幾個月不在內地,有人發我的脾氣,才故意把它丟掉的。雖然我也有錯,但是害傻蛋變成流浪狗的元凶並不是我。」

不用抬頭,她已經知道這是Val的主人。「我希望你跟那個人已經沒有關系了。這種遷怒到動物身上的家伙,根本應該被拖出去槍斃。」她沒好氣地回答。

「喔,我已經和犯人懇談過了,不會再有麻煩。」男人漫不經心地回答。「你在哪里撿到傻蛋的?」

「捷運站。」

男人哈哈笑。「捷運站?」

她很不爽。「有什麼好笑的?」

「我以為那位小姐把傻蛋丟到其它縣市去子。我這幾個月一直東奔西跑,結果她只是隨便把它丟在捷運站就算了?」

「說不定她真的把它丟到別的地方去了。」

男人的聲音帶者濃濃的笑意。「你剛剛自己不也說了嗎?傻蛋是一只不會亂跑的狗,如果它被丟掉了,一定會留在原來被丟棄的地方不動,等人把它帶回去。所以她根本沒有花多少力氣,就是隨便找個捷運站丟下它,然後騙我說把它丟到別的地方去了。」

她稍微改善了對這個男人的評價——為了找Val,他似乎真的頗花費過一番力氣。「你還沒有證明你是Val的主人。」

「Val?」男人的聲音有些古怪,似乎對這個名字有點意見。

「你說的傻蛋。」她還是不看他,伸手指向在草地上東嗅嗅西跑跑的小狽。「我幫它取的名字。」

沉默幾秒,他才又開口︰「真是……有趣的名字。」

哪里有趣了?她忍住反唇相稽的沖動。「先生,你說要帶來的照片呢?」

「我叫夏行權,你可以叫我Val。」男人低聲笑。「你真的不是在開我玩笑?」

她忍不住抬頭,想要瞪他一眼,卻看見一張英俊的臉。

方正的輪廓上刻著味道濃厚的五官。濃眉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張帶笑的慵懶嘴唇上面帶著淡淡的青髭,非但不顯髒,反而更加凸顯出他渾身散發的強烈陽剛氣息,下頗中央有一道酒窩一樣的小鋇槽。

帶著幾分粗獷的英俊樣貌,加上高大結實的身材,一雙比例完美的長腿,整體而言,這個大概三十出頭的帥哥確實是極晶中的極品,讓人完全聯想不到近來流行的中性俊美等等形容詞。

她認識的幾個攝影師看到他,一定會想盡辦法騙他進鏡頭。

這種男人不是會讓小女生看了心花朵朵開的偶像型帥哥,不過有一點年紀的職場女性絕對無法抗拒這種風流男人。

很可惜,前面那個說法,不適用在她的身上。

在時尚圈混了幾年,什麼好看的臉孔她沒見過了?這位夏先生盡避是近來難得一見的有型帥哥,比起幾個當紅模特兒恐怕也是不遑多讓,但男人不是光靠一張臉就可以的。

不過話說回來,他的衣著倒是為他加了不少分數。象牙色的針織衫配上土黃色的休閑長褲,腳上踏著搭配的同色休閑麂皮鞋,看起來狀似不起跟,簡單的剪裁、溫柔舒適的用色搭配,卻充滿了大地的味道,很適合這個季節。

會穿衣服的男人不多,過了三十歲,懂得讓衣服襯托出自我風格的男人更是稀有動物。

「小姐?」

她覺得耳朵有點熱,知道自己職業病又犯了。看到好看的人,就急著將人家晶頭論足一番,完全忘了事有先後。「你真的叫Val?」

他微笑。「好巧,對吧?」

巧的不只是這樣,她總覺得「夏」這個姓氏有點耳熟,像是在哪里听過。

「我叫傅千樹。」她客套地告知對方自己的姓名,故意不把名片拿出來。「夏先生,你說的照片呢?」

男人揚揚一直拿在手上的牛皮紙袋。「這里。」

她接過他遞過來的資料袋,抽出里面的照片。真的是Val……不,應該叫它「傻蛋」。

從肥肥短短的小狽,到現在老實的成犬模樣,每一個階段,都有照片可以為證。那張像是帶笑的滑稽臉孔,從來沒有改變過,她連想要挑毛病都沒有機會。

確實,狗是他的。她的心情低落下來。

「……你確定你那個女朋友不會再把Val……呃,傻蛋,丟到街上當流浪狗?你要知道,這次被我撿回來是它運氣好,否則以它那個呆呆的個性,不是被捕狗隊抓走,就是被送進香肉店,我可不希望把那只小狽再次推落火坑。」

「我記得我剛剛沒有提到傻蛋是被我‘女朋友’給放走的喔。」男人抬高一道眉毛,微笑提問︰「小姐,你的結論是從哪里來的?」

想也知道,會做出這種蠢事的,多半就是女朋友,否則一般人哪里會無聊到拿別人的寵物作為報復的手段?

但是她心情不好,不想跟他耍花槍。「我不在乎傻蛋是被誰丟掉的,我只想知道以後不會發生同樣的事,否則我不會把它還給你。」

他干脆地點頭。「這件事是我不對,以後不會再發生。」

「口說無憑。」

他搖頭笑。「我已經和那位小姐分手,這樣的狀況不會再發生。」

她嘆氣,知道自己沒有理由再刁難他了。狗是他的,就應該物歸原主。

「傻蛋!」

听到呼喚,小黃狗放下挖到一半的土坑,搖著尾巴跑回來。

老天爺,它真的叫傻蛋。

小狽跑到兩個人身邊,像是這才發現舊主人的存在,興奮地對著男人汪汪直叫。

男人蹲下,捧著小狽臉頰兩側用力揉,醇厚的聲音充滿無奈的笑意。「你這個笨蛋,呆在捷運站干嘛?等人把你領回去?自己就不會回家嗎?虧你老爹還是做旅行社的,竟然養出這種路痴兒子,丟不丟臉啊?傻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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