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可以舒舒服服地睡覺,吃飽肚子,當然,有美食更好,花些時間把不大的房間收拾得干淨一點,然後,盡情地畫出美妙的人物、場景、精彩的故事,讓看的人都說好看,她就會覺得好幸福了。
放在心上的事,也就這麼一件。
往往在意的事情少了,會被人說「缺心眼」、「短腦筋」,卻也是最容易快樂的人了。
晚上李采凡做了三菜一湯,凌旭回來的時候她正在往自己的碗里盛飯。
「你自己煮飯?」他從飯廳前經過時問。
「嗯。你吃過晚飯了嗎?」
「還沒。」
「那……」雖然煮的分量不多,她還是出于禮貌問︰「要不要一起吃?」
凌旭伸頭看了看桌上的菜,一個西紅柿炒雞蛋,一個青菜香菇,一個青椒土豆絲,還有紫菜湯,顏色搭配得倒還算漂亮。
「不了。」他直接走過去,「我等會還要出去,晚上約了別人吃飯。」
「哦。」于是她端起小碗獨自吃起來。奈奈湊到她身邊嗅來嗅去,她便夾了兩塊雞蛋到它的餐盆里。
「你在干什麼?」一抬頭她發現凌旭正執著起子在她的門上動作,端著碗走過去。
「裝鎖。」
「原來不是有鎖嗎?」
他頭也不回地說︰「原來那個太舊了,而且我有鑰匙。」
「嗯?」她不明所以,見他不再答話,于是站在一旁,一邊努力往自己嘴里扒飯菜,一邊看他利落地將門上原來的鎖敲下來,將新的安上去。
「吶,這是原裝的鑰匙,只有兩把。你收好。」他轉身將兩把亮晶晶的鑰匙遞到她面前。
李采凡努力將口中飯菜咽下去,接過鑰匙。
「你記得每天晚上睡覺的時候把門鎖好。」
「哦,好。」她看看他的神色,順從地答應。
「我們這里夜晚有時會出現白眼猿人的靈體。如果不鎖好門,它會進去咬人的。」
「你騙人。」話雖然這麼說,她的臉還是白了白。
凌旭收拾好門鎖後才來到廚房,打開冰箱拿出一罐飲料。他瞟瞟桌上所剩不多的菜,問︰「你只會燒素菜嗎?你吃素?」
「不是。我也會燒肉的,燒魚也不難。」她說,「不過蔬菜對身體比較好。而且,做起來也容易。」其實最後一句才是重點。她低頭,這兩年來除了奈奈的伙食她哪里還在家里料理過別的肉食?且不說麻煩,看到雞、魚等活物她就動不了刀子。讒的時候最多和朋友到麥當勞或哪家簡餐店過過癮。
凌旭終于找了雙筷子,夾了一口菜。
李采凡笑著問他︰「味道如何?」
「普通。」他說。其實應該算得上不錯了,「要嫁人的話還需要努力。」
李采凡皺皺鼻子哼了一聲,「燒家常菜又不難,我高中的時候就會做糖醋排骨了。但現在又不見得每個女子都要會做菜呀。華姐曾對我說,她只會泡快餐面。」
凌旭垂頭。他那個小姨啊……不提也罷,「華婷從小只想做女強人,棄女紅,遠庖廚,現在二十七歲高齡了依然孤家寡人一個。難道你想和她一樣?」
「咦?我不想做女強人呀。我只想每個月可以連載漫畫,這樣有固定的收入了,就可以繼續悠閑地畫畫了。」
「那以後怎麼辦?你想一輩子這樣一個人生活下去嗎?」
「咦?其實以後我想生一個兒子,他最好長得和龍馬一樣。我畫畫賺錢給他交學費,然後母子倆快樂地生活在一起……」越前龍馬是動漫《網球王子》中的主角,又酷又可愛的小男生,她目前相當喜歡一個角色。
「你和誰去生兒子呀?!」凌旭大吼。
「呃,我沒想好……」她對他的震怒感到莫名,解釋道︰「但以後結婚的話就會生了吧。」
「你準備和誰結婚?」他沉著聲音問。
「我……還沒想好。」她有點膽怯,不明白對方因何而突然變臉,于是小心地說︰「但總會結婚的吧?爸爸媽媽叫我最好二十七歲以前結婚。」
凌旭注視著她深深吸了一口氣。他原以為她們這類漫畫狂人都是不思置家的人,他那個美艷不可方物的小姨甚至自言三十歲之前不談感情。可這個丫頭,明明自己還是一副孩子的樣子,竟考慮到了結婚生子的事情,實在是有一種……古怪的誘惑。
他平靜下語氣,問︰「那你有喜歡的人嗎?」
「有,有的。」
凌旭的臉色一青,「誰?」
她吐珠般地報︰「媽媽,皮皮,華姐……」
凌旭厲聲打斷她︰「我問的是男人!」
「呃……龍、龍馬。」她很快報出。
凌旭滿臉挫敗。他早該猜到她會說漫畫里的人物,只好黑著臉繼續問︰「除了這個?」
「塔矢亮。」依然迅速報出。那是《棋魂》里的角色。
「現實里的!我說現實里的!」他吼,覺得自己要瘋了。在她張口答前又明智地添上一句︰「你的爸爸伯伯等家人不算!」
接下來李采凡果然陷入了考慮中,凌旭緊張地盯著她的臉,生怕她一張口吐出一個陌生的名字來把自己氣到吐血。
李采凡想了一會兒便說︰「你吧。」
「什麼?」他驚住,「你說……我?你喜歡我嗎?」
「嗯,喜歡的。你是很好的人。」她微笑著說,「對了,還有風的追憶。」
凌旭內心的潮水剛剛翻涌起來,又匆匆退去。他沉住氣,不動聲色地問︰「風的追憶,是誰?」
「他是我在網上認識的朋友。他的文章寫得可真好,我和皮皮都很喜歡。」
「他是做什麼的?小說家嗎?」
「嗯,也算吧。他是自由撰稿人,大多數時候是為雜志寫文章的。」
「那他多大了?長什麼樣?」
「我沒見過他呢,我們只是在網上踫面的。年齡的話,和我們差不多大吧。」沒有察覺到對方超越界限的問題,她依舊據實而言。
「哦。」這一邊的人暗中松一口氣。原來只是網友,連面都沒見過,應該不足為懼。想想也是,如果她真有戀人的話,如何還會向自己求助?
既然如此,她對自己的這份「喜歡」,比起她對家人朋友的喜歡,也不會有什麼差別吧。
淡笑。至少是喜歡了。
第4章(1)
凌旭去了G市兩天,一談完和M出版的合約,沒顧上接受人家的游覽招待就匆匆趕了回來。一到家他就發現了讓自己氣歪嘴的事情︰某人不見了!連同她的電腦,以及狗。
「你到底在哪里?!」他疲累地倒在沙發上,正對著電話大喊,另一手不耐煩地解開領帶。
「呃……」李采凡把手機從耳邊拿得遠一些,「我現在在一個朋友那里幫忙。」
「什麼朋友?幫什麼忙?」
「是我大學的學姐……下個月有一個漫畫展,她要出一些作品去參加。她們社團還要出同人志,人手不夠。」
凌旭平緩了一下語氣,「那你要過去多久?」
「一個星期吧。」
「什麼?」他從沙發上跳起來,「你要在那邊一個星期?都住在那里不回來嗎?」
「是的……嗯……」
「不行,晚上要回家。」
「可是我們在趕稿呀,她家很遠的,來回不方便。」
「我開車接你。回來。」
李采凡哭喪著臉看向另一台電腦前叼著一支筆的陳方,對方則一副看好戲的架勢。她只好抱著手機繼續哀求︰「對不起啦,我真的回不來。我們在趕稿,有時要工作到夜里,回去真的很不方便的。這邊一結束我就回去,行不行?」
電話那邊的人半天沒說話。終于凌旭低沉的聲音傳過來︰「你現在住在哪里?」
「什麼?我、我學姐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