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拉克倫,你還活著嗎?」
拉克倫躺在草地上,鮮血汩汩流淌。他現在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傷口疼痛難忍,讓他覺得還不如死了干脆。他覺得自己的驕傲和自尊受到了致命的打擊︰堂堂的克蘭•麥格列高的莊園主被逼淪為強盜已經夠糟的了,而他居然還在這次行動中受了傷,更是蠢透了。
「拉克倫!」他的同伙一直不停地在喊。
「我想……要是我沒死……那就還有口氣。不用勞你雷納德的大駕……找車把我的尸體……拉回家埋了……」
他身旁傳來了一陣哈哈大笑︰「雷納德,我不是說過了嘛,你盡避放心。」這是古萊爾南•麥格列高的聲音。「要想射倒這麼魁梧的身軀,除非英格蘭人的手槍里有比鉛球還大的子彈!」
拉克倫哼哼了一聲,原先一直為他的生命擔心的雷納德也松了口氣。「嗨,我心里有數。」那聲音帶著某種自詡與釋然。「但讓他像我這樣騎馬回去,我看是夠懸的。要是他自己騎不了馬,那就得死在這兒了。就算咱倆使盡吃女乃的力氣,也拉不動他啊。」
「哦,我倒不覺得這會有多大問題。記得前些年我跟他開過一次玩笑,在他腳旁點著了火,想不到他塊頭那麼大,反應卻非常敏捷,居然一下子就跳開了……」
拉克倫低聲抗議起來。那件事對他來說記憶太深刻了。吉萊爾南又哈哈大笑了,雷納德咂咂舌頭,一本正經地說︰「不過,這次我們不能再點火了,要是那些愚蠢的英格蘭人還在找我們,火會告訴他們我們在哪兒的。」
「是啊,要是‘頭兒’能熬著到家再從那該死的馬上掉下來,那點火自然是沒必要了。可問題是他現在就英雄落馬了,這可怎麼辦?」
「我倒有個主意。」拉克倫不耐煩地說。「我先擰斷你們的脖子,然後我們三個一起死在這兒。」
那兩人清楚地知道必須充分考慮拉克倫那六英尺七英寸*高的大個子。這麼魁梧的身軀靠他倆是無論如何搬不動的。他們現在故意講話激怒他,就是想用激將法將他氣得七竅生煙,讓他憤而自己站起來。不過,他們可不希望他一怒之下要了自己的小命。
雷納德又說︰「拉克倫,對你來說反正都是死,可我不願意在英格蘭邊境喪命。當然,如果現在是在蘇格蘭高地那也就算了,可在這兒——蘇格蘭低地,哦,我可不願死在這個鬼地方!」
「你們兩個給我閉嘴!讓我安靜一會兒!要是待會兒我能自己騎上馬,也算放你們一碼了。否則,你們就準備善後吧。」
那邊果然安靜下來了。看來他們也想讓他養精蓄銳一會兒。但現在的問題是無論體不休息,拉克倫都沒有一點力氣作任何嘗試了。他越來越虛弱,而且完全能感覺到自己的體力正隨著血液慢慢流走。這該死的傷口!他甚至都說不出它具體在胸前的哪個部位。中彈後,他前胸先是感到一陣麻木,接著從馬上摔了下來。那堅實的地面將他摔得呲牙咧嘴的——那麼高大沉重的身軀一旦落馬,摔得怎麼可能不重呢?
幾分鐘過去了,他還是沒能移動半步,「我敢打賭,他當時是在胡思亂想,才會被子彈射中的。」吉萊爾南又開始說話了。
「一年來他神情恍惚,一直在想著那個被英格蘭人搶走的紅發美人兒,做事老是走神兒。」
拉克倫知道他們是在想方設法地激怒他,好讓他自己站起來,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他想干脆耍賴皮,不上他們的鬼當。但是,他受傷的原因倒還真讓吉萊爾南給說中了。他中彈時腦子里的確正想著迷人的梅根,想著她那火一樣的紅發和深藍色的大眼楮,哦,他從沒見過那麼美的美人兒。每次他們來到英格蘭邊境,他都會想起她——他正是在那兒遇到了她,但也是在那兒失去了她——當然他平時也在想她。不過,那是他自己的事,只能由他一人去品味,拿出來公開談笑可是不行的。
「是我從那個英格蘭人那兒把她搶來的,」他哺哺自語著,「英格蘭人只不過是又把她奪回去罷了。」
「說得倒是簡單!‘只不過’?!‘只不過又奪回去’,卻搞得你那麼魂不守舍!」
欠揍的家伙!已虛弱無力的拉克倫終于忍無可忍,他硬撐著身子狠揍了吉萊爾南一拳。盡避吉萊爾南一直期望著他的激將法起作用,可當拉克倫這一拳真的砸來時,他還是大吃一驚,仰面朝天地倒下了。
一旁的雷納德哈哈大笑起來︰「太好啦,拉克倫!要是你拿出剛才的能耐自己騎上馬,那我們就可以一起回家了。這樣尼莎就可以又有機會來照顧你了。」
拉克倫生氣地哼了一聲。吉萊爾南沖著雷納德大聲地說︰「你可真是個傻冒!像尼莎那種喜歡大驚小敝的女人,哼,要是讓她來照顧我,我寧肯逃走!她的好心會嚇著人,她見到我們這副樣子肯定會大哭一場,搞得大家都心神不寧。哦,簡直是太痛苦了!」
雷納德揚起眉︰「你認為她會嚇著‘頭兒’嗎?」
「我想她會。」拉克倫自言自語著。「我這完全是自討苦吃。」他解嘲似地說。
他翻了個身,用手和膝蓋強撐著身體跪在地上。天色已經昏暗,他的眼前也已是一片昏花。不行,不能就這麼倒下!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這是一個月黑風高之夜,照理應該是個打家劫舍的大好時機。然而打劫的刺激和花前月下的浪漫卻不能二者得兼︰前者充滿了暴力,後者卻悠閑溫馨,情調宜人。要是他這次能逃過此劫,他倒要好好想想今後到底該怎樣生活了。
「把我的馬牽來。」拉克倫對同伙說。
他們牽來了馬,努力地想攙扶他站起來,但他們的幫忙倒更像是在添亂。拉克倫生氣地將他們甩開了。他終于自己爬上了馬背。
回家的路程漫長而又累人,為了護理拉克倫的傷口,半路上他們不得不幾次停下來。對于這一切,他已經昏昏沉沉,記不清了。但不管怎麼說,他的兩個同伙——也是他的堂兄弟——總算將他帶回了家,讓尼莎來看護他。
尼莎不僅護理著他的傷勢,還指手劃腳地管著他,不許他干這,不許他做那,這種照料對拉克倫來說簡直是苦不堪言。可他又能怎樣呢?只好耐著性子熬了三個星期。等他終于一天天地好起來,他告訴尼莎他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了,不需她再勞神了。
但尼莎卻不願放棄這樣一個與拉克倫親近的好機會。因為她一直在愛著她。盡避他從沒向她表示過什麼,但尼莎一直一廂情願地認為他們總有一天會喜結良緣。難道不是嗎?拉克倫從來沒有正兒八經地追求過別人,尼莎把這看作是對自己的當然鼓勵。不過話又說回來,他哪有時間去追求姑娘呢?年紀輕輕就得擔起整個家族的重任,也真夠難為他的了。
尼莎和部族中許多人一樣,住在拉克倫的莊園中。小的時候,她是拉克倫的玩伴,等拉克倫到了懷春的年齡,開始對女孩子感興趣了,卻覺得尼莎一點也不討人喜歡。她簡直就是個假小子,整天瘋瘋顛顛,他從來沒對她動過心。拉克倫今年二十六歲,尼莎比他小五歲,但脾氣可比他大多了,發作起來簡直像個魔鬼。拉克倫父親去世後,他繼母卷走了所有能帶走的財物,逼他過上了以盜為生的日子,從那時起,尼莎就一直幫他照管著這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