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這是一家位于天母巷弄里的Pub,招牌不大起眼,也沒有一般酒吧的喧囂吵鬧,店里的裝潢簡單干淨,播放的音樂亦然,連Menu上的各種飲料也同樣簡單,威士忌就是威士忌,伏特加就是伏特加,沒有使用任何美麗的名詞加以修飾點綴。
但它卻有一個讓人遐想的名字——「秘密」。
也許因為它的與眾不同,也許因為人們追求它的安靜、低調,入夜後,「秘密」反倒成了許多藏有秘密的人駐足的地方。
有秘密的人,三三兩兩,一瓶酒、一張圓桌,自成一個世界,所有因秘密而生的傷感、快樂、恐懼與期盼,全在這里徹底宣泄。
「妳們知道『天母』這個地名的由來嗎?」黎又心懶洋洋地問著,她白皙的手掌撐著臉頰,美麗的波浪長發柔媚地披散在胸前。
她慵懶的模樣彷佛一只惹人憐愛、在懷中磨蹭的小小白色波斯貓,再搭上輕輕柔柔、酥人骨頭的嗓音,讓人完全無法聯想到她在工作上那種沖鋒陷陣、拚命三郎的模樣。
「不知道耶!」回話的是歐莎莎,她擦上艷紅色蔻丹的修長手指優雅地端著威士忌酒杯,姣好的紅唇輕啜了口,晶亮杏眼在昏暗的照明之下,依然炯亮有神地閃啊閃的。
她的艷麗好似燃燒的野火,隨時有人心甘情願成為她腳底下的灰燼,為她粉身碎骨。所謂「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歐莎莎正是一朵讓男人無法抗拒的紅牡丹。
「說來听听如何?」這是余頌賢,一頭俏麗短發染得金亮,微微勾起的嘴角餃著一根修長的涼煙。她大口飲酒、點煙的模樣,甚至比任何男人都來得瀟灑,氣魄十足。
余頌賢在家中排行老大,學生時代是同學之間仗義執言、不允許別人欺負弱小的精神領袖;出了社會後則變成同事間爭取權益和解決問題、捍衛正義的發言者。這樣的個性,讓如今自創事業的她,更勇于在龍爭虎斗的商場上盡情沖刺,成了真正的「老大」。
帶著爽朗的笑意,打敗所有的敵人——這是余頌賢堅守遵行的人生座右銘。她個性豪爽,衣著簡單俐落,酷酷的模樣使她成為許多小女生愛慕的偶像。
三人的關系很奇妙。
黎又心和歐莎莎是同事關系,同在上市的軟件公司——「派洛科技」工作。她們一個是老板的秘書,一個是業務部經理,在公司里雖沒什麼交集,但私底下卻是分享秘密的最佳密友。
余頌賢是「派洛科技」的合作廠商——「可威科技」的負責人。兩家公司曾經合作推出多起轟動軟件界的暢銷商用軟件。也因這頻繁的互動,促使她們三個人成了無所不談的知己。
「天母的由來啊……」黎又心撥弄著波浪長發。她酒量不好,偏偏頌賢和莎莎的酒量好得驚人,她舍命陪君子的下場,就是等著回家抱馬桶痛快吐一場。就像現在,她已經感覺到頭重腳輕、暈頭轉向,很想找馬桶好好聚一聚了……
「從前從前,美軍在士林天母地區駐守的時候,有一位很帥很帥的阿兵哥,散步來到那時還很僻靜的天母。他覺得這是一個美麗的地方,就詢問了正在耕田的老農夫這個地方的地名,但老農夫听不懂英文,一時心急,只能拚命搖頭,然後用台語大喊『听嘸、听嘸』!阿兵哥听到之後就說︰『哦,原來這個地方就叫tian-mu啊!』听嘸、听嘸、tian-mu、tian-mu,這就是天母的由來……」
「……我的故事說完了,各位請掌聲鼓勵。」黎又心伸了個懶腰,無力地趴在桌上。
「哦!好棒的故事唷!」對座的歐莎莎順順好友的長發,再拍拍她粉女敕粉女敕的俏臉頰。帶著醉意的又心,露出一副迷糊遲鈍的模樣,看起來有些好欺負,她促狹地眨眨眼。「不過,我對天母的由來沒興趣,倒是對那名幽默的帥帥阿兵哥挺感興趣的呢!」
一提到帥哥,已經半醉的黎又心立刻由桌上彈了起來,扯著一旁余頌賢身上那件松開三顆扣子的襯衫領,醉言醉語地嚷嚷著︰「帥哥!阿賢,我也喜歡帥哥,我的老板就是個帥哥!阿賢,妳知不知道我愛死他了?嗚,阿賢,顧先生好帥、好溫柔,我好愛他哦!阿賢,為什麼暗戀的滋味這麼痛苦……」
余頌賢趕緊將手中的酒杯放下,扯著一抹苦笑。又心的老板——顧先生,是又心苦苦暗戀的對象。「乖,別扯別扯,我知道妳心里很苦,我看妳干脆表白算了吧!喂,莎莎,救人哦,我快被勒死了啦!」
歐莎莎揮揮縴縴玉手。「怎麼救?如何救?本是天涯淪落人,在此共飲一壺酒,我也很苦啊!」說著說著,她端起酒杯,將威士忌豪爽地一口飲盡,潤潤喉。
是今晚的滿月特別礙眼嗎?還是她和又心的「大姨媽」在今天早上一起報到的緣故?今晚,她們都喝多了,連一向海量的她,都有了四、五分的醉意。
歐莎莎哀怨地嘆了口氣。「唉,痴情真是太痛苦了。古人說,自古紅顏多『苦』命,我是個好人,還會不定時地捐款給社福機構,老天爺就不能賞給我一個正派正直的好男人嗎?別老是安排一些、虛偽的男人在我身旁晃啊晃的嘛,看了就礙眼……」
說著說著,悲從中來的歐莎莎突然站起,上半身橫過桌面,扯住余頌賢的雙手。「阿賢,我太痛苦了!我人美、身材又好,還為了他,找死地跑去找他拔牙,只為了和他聊聊。我這麼努力,為什麼那個不解風情的男人沒有愛上我呢?好!就算他沒愛上我,可為什麼我就不能少愛他一點呢?為什麼?為什麼啊……」
那個不解風情的男人是莎莎的鄰居,他是個讓人頭皮發麻的牙醫,更是莎莎苦苦暗戀的對象。
余頌賢垮著一張臉,任由兩個好友一個扯手臂、一個拉衣服地夾攻摧殘。唉,她也很無奈啊!
今晚,大家酒真的喝多了。心情不好加上酒精催化所爆發出的力量,實在驚人。
「妳們就別再扯我了啦,我也很痛苦啊!我和妳們一樣,也都在苦苦地暗戀人啊……」
「妳?呿,那哪叫暗戀?」黎又心放手,趴回桌面上,一臉的不屑。
「沒錯!親愛的阿賢『姊姊』,妳是女人,暗戀男人才叫暗戀,暗戀女人只能叫作畸戀好嗎?」歐莎莎也跟著收手,坐回座位,優雅地端起酒杯,又是一口豪飲,臉上的不屑和黎又心如出一轍。
沒錯,余頌賢行事作風像男人、穿著像男人、工作的態度也像男人,更像男人的是——她竟然也喜歡女人!
只是,身為頌賢的摯友,她們完全不將頌賢這種怪異的性向當成一回事。頌賢很正常,除了中性的打扮之外,可沒有一點蕾絲邊的味道,為了禮貌,她甚至還會化化淡妝呢!她們一致認為,頌賢會突然暗戀起她口中那個小女生,十成十是因為在商場上,她的能力勝過男人,所以目無敵手的她找不到可暗戀的男人罷了!
余頌賢聳聳肩。少了她們的拉扯,筋骨輕松多了。「我為什麼不能喜歡女人?妳們不認為同性了解同性,因此所產生的愛情會更加珍貴和持久嗎?」
歐莎莎撥撩著發尾,清澈如鏡的美眸里可沒半點認同。「阿賢,錯錯錯!真正的男人比較能激起我對于『持久性』的認同。我還是認為妳的狀況只是一時的迷思,我相信妳的心態還是百分之百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