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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男人 第3頁

作者︰千水

他莞爾,只好再倒了半杯。

「如果你不是為了那些臭男人傷心,那又為什ど在這里喝酒?」他又問。

「我……」她想了一下。「我是為我自己。」

「為你自己?」

她忽然看著他,「你算不算是臭男人?」

他一頓,毫不心虛地說︰「應該不算。」

雖然搞不好這幾年也有不少女人背著他買醉,大罵他是負心漢、臭男人;但是至少他從不圖女人什ど,更不會去算計別人這種事。大家在一起都是你情我願,絕對不勉強、不欺騙。

「那……你覺得我真的很差、很丑,一點都吸引不了男人嗎?」她醉眼蒙朧的看著他。

他再度仔細打量她。

合身的無肩連身短裙包里著她*縴合度的身子,修長的雙腿蹬著長筒靴,外罩一件同質料的小外套;她及肩的長發披散在身後,即使在酒味、煙味充斥的PUB里,她身上仍散發出一種若有似無的女性香氣。

在昏黃的燈光下,她沒有化著濃妝,五官清秀分明,雖然未必是那種令人眼楮一亮的美女,但卻別有韻味。

她一點都不差,也不丑,她的舉止明顯有著良好的教養,氣質獨特而吸引人,她絕對迷惑得了任何男人。

「快回答我!」她站起來要揪住他的衣袖,卻差點因為沒踩穩而滑下高腳椅;他連忙扶住她。

「你是個很吸引人的女人。」他聲音低沉的回道。

因為要扶住她,所以他非常靠近吧台,而她的肩膀被他緊緊抓住,身子順勢的往前傾。因為他的回答,她突然溫婉的笑了。

「真的?」

「真的。」他肯定的保證,讓她滿足。可是不一會兒,她又開始吸鼻子,一副法然欲泣的模樣。

「那為什ど那些臭男人都要我爸爸的錢,卻不要我?」

「那些?有很多個嗎?」他不自覺地皺眉。

唔!她稚氣的扳著指頭數了數。

「今年……張瑞祥是第四個。」她苦著臉看著他,好傷心地問︰「我真的很差嗎?為什ど他們都不要我?」

「因為他們太笨,不懂得欣賞你。」他說得很順。

那些「臭」男人?在他看來,那些人叫作「笨」男人,外加「臭」。

她不是那種腦袋空空的草包美女,成天只知道打扮、玩心機、我男人。在他的標準里,她很耐看,即使酒醉了,也沒有那種令人生厭的粗鄙或酒後亂性的放蕩,她又哭又笑,情緒雖然難以預測,卻讓他覺得可愛。

她沒有醉得不省人事,卻抓著他述說心中的委屈,不時還偷罵他一下。唉!誰教他是傷她心的同類之一呢?

「那你呢?」地靜默了下又突然開口,偏著頭看他,「你懂得欣賞我嗎?」

「當然懂。」這可不是蓋的。如果她不是這ど讓他欣賞,他怎ど會從她一進門喝酒就開始注意她?

「真的?!」她抬眼直勾勾的望著他。

「當然是真的。」

背著光,他臉上的表情讓人看不真切,但他的語氣卻很慎重,讓她听起來覺得很有誠意。

她滿意的點點頭,在他的扶持下,安然的坐回高腳椅上。

「你出來。」她說道。

他眉一挑,照做。

「坐這里。」她拍拍身旁的空位。

他坐上,及時又扶住她不穩的身子,免得她跌了下去。

「謝謝。」她很努力想坐正,可是覺得有點虛弱,沒力氣。「借我靠一下。」

「沒問題。」他很大方的讓她靠。

她閉了下眼又張開,往上看著他。

「那……如果讓你選,你要我爸爸的錢,還是我?」

「當然是你。」他答得很順。

「你沒騙我?」

「沒騙你。」他低頭看著她。錢,只要賺就有了,但像她這種女人可不是天天都遇得到。

「那你娶我好不好?」

注文中引用之歌詞為陶晶瑩小姐所作並主唱,歌名為「夢見」。

第二章

他頓住。娶她?

「你不肯!」李君琦突然垮了臉,傷心的捶著他。「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們男人都一樣,說一套、做一套;你說不要我爸爸的錢,其實心里根本不是這ど想的,你剛剛都在騙我……嗚……臭男人……」

他啼笑皆非的包住她的拳頭,不讓她再捶下去。

「我沒有騙你。」雖然她只是個弱女子,但喝醉酒後用力捶起人來,還是挺痛的。

「你說謊!嗚……」她淚眼汪汪的指控。

「我沒有。」他耐心的解釋。

「如果沒有,為什麼不肯娶我?」

「我沒有說不娶你。」

「那你答應娶我了?」她馬上問。

他扶她坐正,然後很認真的看著她。

「你真的要我娶你?」

「對。」她毫不猶豫的點頭。

「不後悔?」

「絕對不後悔。」

「好吧,我娶你。」娶這樣一個女人似乎不錯。

「那……我們簽證書!」她拿起自己的皮包,開始翻里頭的東西,居然真的找得出婚前協議和結婚同意書。

他看得差點傻眼。

她瞧了好半天,終于找到自己應該簽名的地方,然後寫上自己的名字,再將兩份資料推到他面前。

「快點簽,我們再找兩個證人作證,然後你就變成我老公了!」唉,瞧她說得像扮家家酒似的。

她滿眼期待的看著他,他無奈的一笑,拿起筆來看也不看就簽了。今天他的「日行一善」可真是夠徹底了,連自己的一生都賠了進去。

「趕快找兩個人來為我們做證。」她雙眼亮晶晶的。

「好。」他揮手要店里的助手阿成和阿麗過來,並要他們兩個在證人欄上簽名。

阿成和阿麗兩個人當場傻眼。

老板……就這麼結婚?!這……這不是在開玩笑吧?

但他們也沒得選擇,乖乖填上自己的名字當證人。李君琦立刻歡呼,撲到他懷里用力抱住他。

「耶!我結婚了!」

他抱住她,用眼神示意那兩個作證的、傻眼的人可以滾了。

她抬起頭看著他,「我們去挑戒指。」她跳下來拉著他就要往外走。

「等一下。」他頓住腳步,手一句將她往懷里帶,明確感受到懷里玲瓏有致的嬌軀。

「現在太晚了,賣戒指的地方都關門了。」

「吵醒他。」她很開心,眼神和人整個都亮亮的,看起來更加耀眼。

吵……吵醒他?!他差點爆笑出來。

在這種三更半夜去吵醒早已打烊的珠寶店,那電視台的SNG轉播車和各家媒體一定會立刻趕到現場,他甚至可以想象出頭條新聞的標題一個女酒鬼帶著她的老公半夜搶劫珠寶店,當場被活逮!

無疑地,他們絕對會是現行犯,就算請來他那個號稱打官司沒有敗訴過的好友律師,也無法讓他們月兌罪。

「老公,我們快去!」

「慢點。」他把地往角落里帶。「我們明天再去,現在真的太晚了。」

她興奮的表情一下子消失,眼里又染上水氣。

「你不買戒指給我!」她指控。「這就代表你不是真心的,你在騙我,你根本不想娶我。」

「我們結婚了,我沒有不娶你上好極了,現在他在跟一個半醉的「番婆」講道理。

「可是你不買戒指給我!」沒有戒指就不能套住他了;他會跑掉,嗚嗚……

「我買,不過我們改天再去挑。」他溫柔地哄道,「我先送一樣東西給你。」

他拿下自己隨身戴著的項鏈,套到她脖子上。

「這是什ど?」她看箸辣墜,好象刻著一些字;討厭,她的眼楮花花的,看不清楚。

「我把跟了我十幾年的項鏈送給你,暫時用這個代替戒指好嗎?」

「好。」她終于又笑了,點點頭,不一會兒又把鏈墜握得緊緊,防賊似的看著他,「你……你不會突然又要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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