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台北
啾啾、啾啾、啾啾啾∼∼
鬧鐘響了,鞏杰修迷迷糊糊地按掉床頭的鬧鐘,還沒掀開眼簾就露出迷人的笑容。
太好了,天亮了!
今天是最值得紀念的一天,也是他一直期待的日子,因為,今天他將要牽著心愛女人的手,去法院公證結婚,正式讓她成為自己的妻!
「寧……」想抱住她柔軟的身軀卻撲了個空,他疑惑地睜開眼楮。奇怪,寧已經起床了嗎?
轉頭望向浴室敞開的門——織寧不在浴室。
她下樓去廚房了嗎?
他掀開絲被下床,想到樓下找織寧,眼楮卻瞥見床頭櫃上有個閃閃發亮的東西。
這是……他的心房驀地緊縮,懷疑自己看錯了。這個戒指應該套在織寧的手上,她曾經說過永遠都不會把它拔下來的,為什麼現在會放在床頭櫃上?
他一把抓起戒指,拿起被壓在戒指下的一張短箋。短箋上的字體他很熟悉,那是織寧的筆跡。
發生什麼事了?緊緊抓著短箋,他的一顆心已經提到了胸口。
很抱歉,我不能跟你結婚,因為我無法承受外界加諸給我的巨大壓力,當鞏家的媳婦真的好辛苦,而我,沒有力氣繼續抗爭了。
苞你在一起七年了,從十八歲到二十四歲,這是女人最燦爛耀眼,芳華正茂的年齡。我不知道自己還有沒有另一個七年可以慢慢熬、慢慢揮霍,畢竟,你家人對我的成見非常深,我不敢去想象他們要到何時才能接受我?那是一段太遙遠、也太艱苦的路。
對不起,我選擇了逃避。因為我不想把女人最燦爛的青春全部賭在你身上,我好累,想走一條比較平靜順遂的道路。你知道的,我從小就是孤兒,看盡人情冷暖,我最怕的就是人性的現實面。以前的我太苦太苦了,那種怎麼熬,眼前還是一片黑暗的苦,你不會明白。
所以,我無法嫁給你,我不願意再去面對你家人的嚴苛目光,也不想被人指指點點。
我會遠離台北,會慢慢遺忘你。
你可以說我變心了,我不否認。畢竟,人的心與感情隨時會變,曾經深愛你的人,很有可能在明天就改變了初衷,這個世界根本沒有「永恆」這一回事,不是嗎?
戒指還你了,請忘記這一切。
這是什麼?是什麼?鞏杰修重復看了好幾遍,卻不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織寧呢?
他扔下短箋,狂沖下樓,一路焦急地喊著。「織寧?織寧?你在哪里?不要再惡作劇了,快回答我!」
他沖入客廳,沒人。
沖入廚房,里面也是空蕩蕩的。
再沖入一樓的書房和儲藏室,甚至沖到車庫去找,依然不見佳人的芳蹤。
不,不會的!
他的額頭沁出冷汗,恐懼在心底蔓延,卻拒絕相信這一切。
假的!假的!絕對是假的!
織寧不會離開他的,她那麼愛他,以性命來愛,他們甚至約好了今天要去法院公證結婚啊!
她絕對不會離開他的,這一定只是惡作劇!
碑杰修跌跌撞撞地又奔回二樓,倉皇間撞倒了CD架,一大疊心愛的CD散落在地,有的連外殼都破裂了,但此時的他卻無心理會。
他揚聲大喊︰「織寧,快出來,這不好玩!織寧,我要生氣嘍,快出來……」
快出來吧!只要笑著說她只是想頑皮一下,他會原諒她的!或許會捏捏她的小鼻頭當作懲罰,但,他一定會原諒她的!
找遍了二樓的起居室、書房、客房、主臥室、衣帽間,甚至連前、後陽台都仔細地搜尋過一遍,還是杳無芳蹤。
難道……織寧真的離開他了?短箋上寫的都是事實
踉蹌地奔回主臥室,他雙手顫抖地撿起地上的短箋,重復看了好幾次,越看臉色越慘白,胸膛深處也傳來尖銳的痛楚。
她愛上別人了?織寧變心了,所以她選擇離開他,甚至拔下兩人的定情戒指?
「不——」發絲凌亂的鞏杰修發出一聲比一聲更加痛苦的咆哮。
昨天晚上,織寧還溫柔地依偎在他的懷里,兩人甜蜜地計劃著未來,計劃要生兩個很健康的寶寶。她說她會當個最稱職的好媽媽,會用最大的耐心和愛心陪著孩子一起長大,而且她每天都會煮好晚餐等待他的歸來,他們會擁有最溫馨的家。
說那些話時,她笑得好恬靜,眼角眉梢掛著滿滿的幸福。
言猶在耳,她卻已經消失無蹤了。
難道,她的溫柔都是假裝的?她早就計劃好要離開他了嗎?
因為受不了他家人給她的壓力,所以她一直是悶悶不樂的嗎?
她一直計劃著要離開他,甚至……甚至承認她變心了,愛上別的男人了?
「……不!我不相信!」鞏杰修發出撕心裂肺的粗吼聲。
以最快的速度胡亂地套上衣服後,鞏杰修抓著車鑰匙和手機沖下樓,奔向車庫。
他要馬上去找織寧,他要到任何一個她可能會出現的地方。
今天原本應該是他們的結婚紀念日,他不允許她就這麼消失。
她是他即將入門的妻子,他絕對會找出她的。
絕對會!
第一章
杰︰
這是我寫給你的第一封信,可能也是最後一封吧。
相戀多年,很遺憾我從來沒有寫過情書給你,而第一次親筆寫信給你,居然是在這種狀況下。
當你收到信的同時,我也已經離開台灣,到了海洋彼端的另一個城市了。這里的陽光很美,和煦的陽光可以給我許多力量,寫這封信的力量,以及……忘記你的力量。
我們在一起幾年了?七年嗎?交往期間,常常有朋友好奇地問我們這個問題,每當我回答說「我們已經戀愛七年了!」時,你總是會笑笑地在一旁接話道︰「才七年嗎?我覺得我們好像認識了一輩子呢!不,我上輩子就認識她了,她啊,從以前就是這麼任性,是個傻丫頭!」然後,我們兩個會相視一笑。
朋友總說我們兩個好肉麻,都在一起這麼久了,還是會深情相望,陷入兩人世界,也不管有沒有朋友在場,眼楮里仿佛只看得到彼此。
其實,他們不明白,我們兩個不是故意搞浪漫,而是,我真的真的真的很愛你,如同你愛我這麼多。
提筆寫信的時候,想到好多好多以前的事,想起我們的第一次見面。那時候剛進大學成為新鮮人的我,被好友羽珊拉去參加網球社,其實那時我一點都不想加入網球社,你知道的,我很懶,我只想加入閱讀社或是影痴俱樂部之類不用出力的社團,但拗不過羽珊的軟硬兼施,我還是跟著她去辦了入社手續。
然後,我領到社團發的網球服裝。當我穿著網球裝上場練習時,從來沒有握過球拍的我果然打得很笨拙,連最基本的發球,甚至是拿球拍的姿勢都不對。羽珊那時候還跟我說悄悄話,她說︰「不會沒關系啦,我幫你引薦網球社的社長,也是我們學校的風雲人物。你知道有多少女生瘋狂地迷戀他、倒追他嗎?」
然後,你出現了。羽珊撒嬌地說要你指導我,你卻以最冰冷的眼神望著我,冷峻地道︰「倘若不喜歡網球可以不要參加,不要以為來這里只要換上美美的球裝、露露大腿,就可以混過關。」
當下,我完全愣住了。你好可惡喔,第一次見面就那麼凶,活像凶神惡煞似的。人家我是真的不會,又不是故意耍笨。回過神後,我才發現自己已經氣到飆淚,接著不顧羽珊的阻止,我氣憤地沖入更衣室,換回原來的衣服,當場就要求退社。
杰,這就是我們的第一次見面,你還記得嗎?很不浪漫吧?不過,我想大概是因為你之前對我太凶,所以注定接下來你要對我很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