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酒保遞給他已開封的海尼根,他把放在瓶口的檸檬塞進去,才仰頭飲進。
〔可以請我喝杯啤酒嗎?」女子偏頭看著他。
他轉過頭與她對視,女子臉上帶著淺淺的微笑,眼中則有帶著暖昧的挑釁,這目光他是熟悉的,在在都告訴他,眼前這女子亦是個玩家,她的挑釁即是邀請——你敢玩嗎?
若在往常,不!在N個月前,他一定會毫不猶豫地接下挑戰,Whynot?
只是現在,問自己想不想玩?答案是——
「哈羅!我來了!」有人輕拍他的肩膀。
頓時松了口氣,有完美的借口了,他朝來人露出微笑,然後對酒保說道︰「給這位小姐來瓶海尼根。」再轉向女子。「抱歉!我先跟我朋友談點事。」客氣又不會得罪人。
女子淡淡瞥了闖入者一眼,隨即眼楮一亮,拿起啤酒。「謝了!我叫Angel,我跟我朋友就坐在那一桌,你們談完後可以加入我們。」
「好!」
女子離開了,陳為明在他身邊坐下。
「真是!你的女人緣還是那麼好!」
「抱歉,這麼晚了還把你找出來。」看到為明,銘翰感到淡淡的歉疚,一年前為明得了血癌,幸好在仔細治療下,已經康復,如今只要定期追蹤、檢查。
梳弄長出的新發,為明不以為意的笑笑。「沒關系,偶爾一次無妨,不過我只能待一個小時,你不介意吧?」他向酒保點了泡沫礦泉水。「這幾個月來,我生活規律得不得了,都按時的吃、睡、運動;所以現在到了晚上十一點,眼皮就會往下掉,為了不睡倒在路邊,一個小時後,就得回去啦!」在鬼門關前繞了一圈回來後,為明開始重視自己的身體健康,一改以往熬夜、泡PUB的習慣,也禁掉了煙和酒。
很多東西都是到了失去之後才會發現珍貴,經過這一關卡,為明像變了個人。
「你也很久沒來PUB了,不是嗎?」為明喝了一口水之後,隨即皺起眉頭,推到一旁,現在他喝的水都會經過一些處理,讓水中不良物質降到最低。
「嗯!」他的確很久沒來,他已經找到一個更能打發漫漫長夜的方式,再次進到這里,不僅感覺陌生,亦被那開到最大的音樂給震得頭有些痛——他真不懂,以前怎麼忍受得了?
待不到十分鐘,就想走了,可若非已約了人,再加上一股不服氣,所以才會硬讓自己坐在此處。
為明看看他,瞧這人一臉郁卒樣,輕輕嘆了一口氣。「怎麼,你跟你的維他命又吵架啦?」
銘翰白了他一眼,沒好氣的。「什麼維他命?氣得我差點撞牆,那女人現在根本就是、就是——」一時間竟找不到可以適當形容的詞句。
「骨刺!」
「……咦?」他愣了一會兒,思索了十秒鐘,然後苦笑。「的確很像。」
「這回又是為了什麼而吵?」每回他們兩人有摩擦,銘翰必是找他吐苦水,往常都是沖到他家,這回卻是沖到PUB,顯示銘翰心情真的是惡劣到極點。
一口飲盡瓶中酒。「為了一個五千元的香奈兒皮包。」他陰沉沉地說道。
啥?「你覺得她太浪費了?」女人愛慕虛榮是很正常的,不過他沒想到宛秦也喜歡名牌東西,從沒見過她身上穿戴過什麼有牌子之類的服飾,所以有點驚訝。
「不!不是她要買,是我買了準備送給她當生日禮物,誰知她卻不高興,還擺臉色給我看……」
「喔!」這下他就不奇怪了。
「最過分的是,她叫我拿去退錢。」真是愈說愈氣,從沒看過那麼不知好歹的女人。
「她大概不喜歡那種名牌物品,所以不想讓你亂花錢。」
「我知道她不是喜歡追求物質享受的女人。」
「那很好呀!不是每個女人都會這麼體貼的,哼!想當年我交的女朋友,出去玩、吃飯、買禮物,哪一個不都是要我自掏腰包的?」為明慨嘆地說道,所以一定要存「追女朋友基金」,要不會粉慘。
「我不是氣她幫我省錢,是氣她……」有人被他聲音引來投注好奇的目光,他深吸口氣,降低音量。「都在一起一年了,她從不接受我送她比較貴的禮物,這算什麼?我是她的男朋友,偶爾送個禮物也沒什麼大不了,她干麼那麼ㄍㄙ?還是她根本就不認為我是她男朋友?」他低吼。
為明暗自竊笑,佩服!佩服!就只有宛秦有辦法讓銘翰皺眉、心焦、情緒失控。
「你究竟在煩惱什麼?是她的ㄍ一ㄙ?還是……其它的?」
他沉默了一會兒。「我只是想讓她開心、想寵她,但——」對她,不能用對陸官琪或其它女人的方式。情人節買花送她被虧了一頓,因為情人節的花不僅貴,品質又差,根本不能保存過久,一點經濟效益都沒有;七夕要帶她去吃大餐,她翻白眼,要他錢給她,自己去買菜回來做……總之,所有追求女人、討女人歡心的羅曼蒂克做法全被她打回票。
簡言之,就是不能用他過去的經驗法則做準,得重新再來,得更用心的去觀察、了解她。
沒錯!這是個挑戰,但同樣挫折感也愈大,對她——有太多的沒把握。
「她就不能偶爾‘裝可愛’一下,學學別的女人一樣,會撒嬌、會要求嗎?」就不能讓他滿足一下男性自尊嗎?
「如果她這樣的話,你就不會為她著迷了。」為明涼涼地說道。
「誰說我為她著迷?」他火大地說道。「我……」
「是嗎?」為明打斷了他。〔若沒有,你會被她的一舉一動給亂了心緒?而且——」手指朝外一指。
看到為明指向他身後,他皺眉。「干麼?」
「你剛剛怎麼不直接與那個Angel有進一步發展?」
他轉過頭,美麗、惹火的Angel正一瞬也不瞬地凝望他,眼中有著明顯的邀請之意,甚至朝他舉杯,他勉強露出微笑,忙轉過身瞪人。
「我現在沒那個心情,好嗎?」他心情惡劣地說道。
為明嗤笑。「就我所知,你已經很久沒有這樣的心情……說!自從跟她往來後,你曾再和其它女人黑白來嗎?」
他沉默了一會兒。「有一回差點。」他悶悶地說道。
為明睜大眼楮。「真的嗎?我怎麼沒听你提過?」
沒好氣的。「因為沒什麼好提!」這事有什麼值得炫耀的?
「怎麼發生的?」
他皺眉。「有次我們吵了很嚴重的架,一氣之下,我提出了分手,然後——她也很爽快的說好。」
啊!「什麼時候發生的事?」
「在我們決定交往後的三個月。」三個月情侶的蜜月期,倏地一下就過去了。
「為什麼吵?」
一想到這件事,他心情更加惡劣。「因為她以前的男朋友回來找她!」是個長得不怎麼樣,但頗帶書卷氣的家伙,剛開始他只覺得那人有點熟悉感,後來才發現這種相識感從何而來。
因為那個人的某些感覺很像陳宛秦,事實上那兩人根本就不像分手的男女朋友,一講起話來,默契和熱絡以及相似的想法,在在都讓人覺得根本無人能插足其中。
他火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怒意佔據了他,尤其在知道她打算取消隔天與他的約會,而跟那個家伙出去時,他們爆發了前所未有的爭吵。
他——不準她去,並責罵她水性楊花(這不是真心話,而是他氣昏頭的口不擇言)。
她——偏要去,同時指責他不信任她的人格。
吵呀吵的,「分手」兩個字就蹦出來而她居然沒有做任何挽留,簡單撂下了OK,就甩門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