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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 第24頁

作者︰樓雨晴

而我還一天到晚在她面前秀肌肉,早知道想看的人不是她,是她的朋友,我絕對會把自己包得緊緊的。

還怕熱咧!堂堂男子漢,流血都當新陳代謝了,流點汗怕什麼!

我想勾引的人是她,又不是她朋友,誰稀罕別的女人對我的身體流口水!

可是她討厭我的身體……我現在好羨慕麥當勞的六塊雞,起碼六塊雞還可以讓她吃掉,我的六塊肌只能得到她的嫌棄!

好沮喪!看著鏡子里的身體,愈看愈刺眼。嘖,該怎麼把這些硬邦邦的家伙弄掉呢?

隔天和她去逛街,她把冰淇淋湊過來,以前她食物吃不完我會幫她吃,不過現在心情很沮喪,故意回她——

「男人刀口舌忝血,怎麼可以舌忝冰淇淋!」我就是那種她最討厭的粗獷男,不是她期望中斯文又有書卷氣的白馬王子,真抱歉讓她失望了!

對,我在鬧脾氣,不要幫她吃了,哼。

可是看她失望的表情,還是窩囊地伸手幫她擦掉嘴巴上的冰淇淋——

唉,說穿了根本也舍不得和她鬧別扭,這又不是她的錯,心情會覺得難過,只是發現自己一頭熱忙了半天,一心想給她最好的,卻發現搞錯方向,無法討好她的失落感吧!

「不能舌忝冰淇淋,女朋友總可以吧!」

還沒能及時解讀這句話,她居然撲上來,撞疼了我的門牙就跑。

這、這是接吻嗎?她肯吻我?!可她不是說,不喜歡我這型的?!我心理調適都還沒做完耶,她這又是哪招?

不管了!是她自己送上門的,我已經夠克制自己了!

雖然把她抓回來「禽獸」了一下,可是我沒有抓很大力,如果她不喜歡的話,絕對掙月兌得開,她已經夠討厭男人的蠻力了,我不想在她已經很慘的人生里又多留下一筆糟糕的記憶。

可是她沒有,所以是——喜歡吧?

女朋友。

她剛剛是這麼說的,她承認她是我的女朋友了。

她讓我吻了好久,還自己把手塞進我掌心里給我牽……好吧,董小樂,我原諒你了。

既然她都釋出這麼大的誠意了,我好像也應該有點回饋才是。某一天,丁芷靜又來找她,她們女人要講閨房悄悄話,把我趕回來,于是我便順手揪了那個女乃油書生過來「聯絡感情」。

嘖,不是我要月復誹人家,那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只會走伸展台耍騷包、一天到晚說他有偶像包袱、以為全世界女人都該對著他尖叫的做作男到底有什麼好?樂樂居然會喜歡這種型的!

……糟糕,阿楚,我好像把你一起罵進去了,我們家楊季楚也是這一款氣質型翩翩貴公子……不行,在搞定樂樂以前,絕對不能讓他們見到面。

還有,順便也警告一下眼前這只公孔雀,你認分一點追你的丁芷靜就好,千萬別想打樂樂主意,否則在你劈腿前我先劈了你!

然後呢……咳咳,我只是順便而已!順便聊了一下他平常保養的方法……干麼嘴巴張那麼大?如果可以我也很不想找他!問阿楚他就說膚質是天生的,沒有刻意做什麼……唬爛我的吧!這自戀狂怎麼隨隨便便就列一長串列表的每日工程,和阿楚說的完全是兩回事。

如果每天都要按部就班進行完以上步驟,沒有四個小時出不了門吧?

我看得頭很昏,可是偏偏樂樂就喜歡啊,唉……

最崩潰的還不在這里,而是生平頭一遭,嘗試我的敷臉初體驗,居然被樂樂撞個正著……靠!這下我要怎麼做人?!

她受到的驚嚇似乎比我更大。「你、你在敷面膜?!」

一副就是撞邪的樣子。

如果是以前的我,也會覺得你撞邪了,我怎麼可能做出這種丟臉丟到極點的事,但……唉,我已經不想去數自己最近的嘆氣次數了。

直到好久好久以後,她弄清楚我那天「中邪」的原因,笑著告訴我——

我愛的,是「楊伯韓」,而不是屬于楊伯韓的外在形貌。

是,我曾經很防備,太強悍的男人會讓我有壓迫感,希望我的另一半溫和些。但那個人是你啊,我相信你。

一直以來,這雙強壯的臂膀,不曾用來傷害,而是擁抱;爆發性的力量,更不是為了毀滅,而是摧毀來自于外界的威脅,為我守護一片不被侵執的寧靜家園,我為什麼要害怕、嫌棄它呢?

我不需要改變自己,她說,我就是我,是這樣的本質讓她傾心,我不需要再花那種心思讓她多喜歡一點,因為她已經喜歡很多很多了,比我想象的還要多。

我沒有想到,我們之間最後會演變成今天這樣的局面,或許從翻開第一頁關于她的生活調查報告時——不,或許更早,從父親判下那樁案子時,就已經注定了,我曾經掙扎過、遲疑過,甚至假裝那樣的心動不存在,但最終還是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走向她。

我從來都不敢奢望,自己能夠得到她那麼真摯的愛情,而且,全心全意。

罪惡感不是沒有,但是我告訴自己,會用一生的愛填補那道最原始的欺騙,這樣,是否情有可原?

至少,我的欺瞞換來了兩個人一輩子的幸福,對吧?

很多事情,就這樣了吧!

我選擇了一輩子都不對樂樂說出這個心底的秘密。

我相信,即便她知道我的父親就是當年誤判她父親罪名的法官,她也不會因此遷怒于我。

她自己就是因為父親的污名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今天無論她父親是否有罪,她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那些事情與她無關,不該被貼上連帶標簽。

同樣的,無論我父親犯過什麼錯,間接害她吃了那些苦,也都與我無關,沒有父債子償這種事。

她曾經被錯待,就絕對不會這樣對待我,所以無論我說不說,都不會改變我們是夫妻、要一起牽手走過未來歲月的事實。

這是我對她最基本的了解。

既然如自己所言地這麼有信心,為何不說?

我後來換了個角度思考——為什麼要說?

我挖空了腦漿,除了「坦然」之外,找不到任何一個要說的理由。

這是多愉快的過去嗎?不是。

說了,能改變什麼嗎?不能。

說出口,對她會有任何意義或者幫助嗎?不會。

既然說與不說,都不會改變現有的生活,那為什麼要說出一個不愉快的過去徒惹她難受?

已成既定事實的事,苦苦拘泥並不會更快樂。

這麼說,並不是想規避責任,只是執著在同一個點上,並不能改變什麼,不愉快的過去,回首只會拖慢了往前行的腳步,錯過沿途的美麗風量。

這是樂樂教會我的,所以她會往前看,我也是。

我決定一輩子都不對她提起這件事,但是我也不會刻意掩埋它存在的痕跡,如果上天認為我的做法是錯的,她自會發現。

若不,就讓它成為我一輩子的秘密。

補述

在兒子滿周事後的隔天,夫妻倆在楊家大宅幫兒子小皮蛋辦了小小的抓周儀式,難得大家聚在一起,小喝了幾杯。

棒天,小堂妹要出國,楊伯韓開車送幼秦去機場回來,還沒進到臥房,就見他制造出的那顆圓滾滾小皮蛋正滾往腳邊來,熱情迎接。

他禮尚往來,也蹲配合小人兒的高度,一道慢吞吞爬行,哥倆好連手闖蕩江湖。

「嗨,好久不見。」他打招呼。足足三小時九分十六秒沒見到他的寶貝,思念幾乎使他的心枯竭了。

「哩,小心點,兒子,我說過的,這江湖很險惡。」沿途掃蕩障礙物——相簿、玩具小車車、大紙箱,務使兒子暢行無阻,雄霸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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