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我都不知道,在這些事情過後,她怎麼還能笑得如此燦爛?
一回又一回,我從研究她的笑容,到最後,心疼她的笑容。
我延續了父親的行為,在他過世後持續支付征信社款項,像個變態偷窺狂一樣在暗地里觀察她。
後來的這幾年,陳年舊事早被淡忘,沒有人再指著她說是殺人犯的女兒,開始會有異性向她表示好感。
這也不奇怪,她雖然不是什麼絕色美女,人長得也還清清秀秀的,很耐看,笑起來的樣子會讓人看得心情都好了起來,重點是個性很好,是適合娶回家的那種好女孩,有眼光的男人就知道。
可是她一個都沒有接受。
她和誰都能打成一片,工作上的同事、學校的同學,愛玩愛笑,男生女生都喜歡和她做朋友,但卻始終沒有與誰走得特別近。
她現在過得愈來愈好,生活慢慢穩定下來,雖然一天到晚狂兼差,忙得像顆停不下來的小陀螺,但是日子過得很充實。
我看著征信社最新一期送來的照片,一張又一張。每次只要有她最新的消息,我都要反復看上無數遍才舍得放下。其中一張是她幫同事慶生的照片,散場之後,一轉過身,眼底不經意流露的寂寞。
她很好嗎?也許。但一個人久了,難免孤單。
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找個人來陪伴呢?明明身邊不乏異性向她表示好感。
我開始思考,她會喜歡什麼樣的男人?
我知道她一直想要有個自己的家,有一年和同學去放天燈,她就是這樣寫的。是不是,生活更穩定些,她就會考慮了?
找一個男人,組成平凡的小家庭。
我向征信社問了她現在承租的房子產權數據,私底下聯絡屋主,與對方議妥,用市價的七成將房子賣給她,其余差額由我補足。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能為她做更多,但不行,董允樂不是傻瓜,一定會起疑的。
接著,有個常來的客人,總是藉買東西之便,在結賬時跟她攀談,追求行徑一天比一天更明顯,而且比其他人都還要來得積極。
他們開始熟了一點,她會響應的話也多了一點,然後答應跟他去吃過一次飯,再然後……
沒有然後了。因為我發現,當真的有人對她志在必得時,我會慌。
有一天,她真的得到幸福,不需要掛念時,我還有什麼理由將目光停留在她身上?而——找不到借口看著她,我竟不曉得雙眼還能再看什麼。
其實,很多事情自己早就有數,只是不敢去正視而已。
她跟同事閑聊,透露自己喜歡會下廚的男人,回家就聞得到飯菜香,感覺很幸福。
我隔天就去報名烹飪班,和一堆婆婆媽媽擠在小教室里,埋頭做筆記,不在乎旁人異樣的眼光。
她拒絕其中一個追求者的原因,是因為他是出身良好的嬌貴少爺,她比較喜歡平凡樸實,而且會跟她一起做家務的男人。
我看完這一般簡報後,發神經地跑去跟幫佣大嬸搶拖把。
她不愛太帥、女人緣太好的男生。
我照了照鏡子,從沒有一刻如此慶幸自己從來不是帥哥之流。
她不愛男人喝得醉醺醺,或許舅舅發酒瘋的模樣還是在她心中留下陰影。
堂弟們約Pub喝兩杯兼把妹都不會找我,因為我早就宣布戒酒,現在酒類只吃燒酒雞,而且全世界的妹在我眼里都長得一個樣,沒什麼分別。
有一陣子她很迷八點檔鄉土劇,還跟同事說「意難忘」的王識賢好帥好專情。
我在跟監嫌犯的時候,都沒忘記交代幼秦要每天幫我錄起來,一集都不能錯過,因為想知道讓她迷得要命的專情男主角到底是該怎樣。
我早就在下意識里將自己打造成她想要的男人。
那麼,我還猶豫什麼?
我一點都不想看到她被追走,真的成為別人的老婆。
心愈來愈貪,愈來愈大,我已經無法滿足只看著她,還想要走到她面前,被她注視、在她記憶當中留有一席之地,甚至……為她所愛。
我開始日也想、夜也想,吃飯睡覺都在想,如何才能巧妙又自然地認識她?最糟糕的是,我沒有追過女孩子,唯一談過的一次戀愛也是讀警大時,每天去學生餐廳吃飯,自然而然就和那位餐廳一朵花聊了幾句,有一天突然發現自己的飯菜分量比別人的多好多,然後就在一起了。
後來分手也分得很自然而然,沒有特別覺得悲傷,或許我天生就是那種對感情少了幾根痛感神經的人吧。
經過那一般,其實覺得交不交女朋友與單身並沒有明顯的差異,所以後來對這種事也沒特別熱衷。
那該怎麼讓她知道我的心意、又不被嚇跑,實在是很大的學問。
「近水樓台先得月听過沒?時時出現在她面前晃,久了對方也就知道你的心意了。」
跑去請教我們的警局之花,她是這樣說的。
听起來很有道理,那個誰誰誰還在那里亂造謠,說什麼她對我有意思,人家明明就很熱心給我意見,教我怎麼追女孩子。
我還在思索要怎麼將戰略化為戰力,耳邊聒聒噪噪的聲音害我無法集中精神。
懶懶抬眼,看來新進菜鳥又搞不定了。
小小一尾議員之子就囂張至此,菜鳥後進筆錄做得很無奈。
本來不太想管的,死就死在那家伙嗆完「在律師來以前我有權行使緘默權」後,打電話通知老婆時還滿口暴力,揚言回家給她好看。
「媽的!女人是娶來疼,不是娶來揍的,懂不懂啊你!」筆筒直接扔過去,那麼近的距離要是還砸不中那顆豬頭我也不用混了。
「你、你敢丟我?!信不信我讓你停職!」
停職是嗎?太好了!
本來還沒打算要揍的,這下我可以安心開扁了。
「就怕你辦不到——」
三天後,這豬頭辦事效率還挺高的,一紙懲處令下來了,停職三個月。
于是,我再去多揍兩拳。「你本事就這麼一丁點嗎?」
這一次,半年。
好,我滿意了。
上午,先利誘原房客請他們解約搬遷,再通知屋主立刻簽新約,不必看屋了,就算斷垣殘壁、凶宅鬼屋我都一定要住到董允樂對面去。
下午,心情愉快地收拾私人物品,離開時,不曉得哪個混賬,居然拿飯團K我的頭,回頭查看暗算之人,第一次發現我們的警局之花眼神原來如此凶惡……
很好,人是住進來了,那接下來呢?
什麼近水樓台先得月?搬進來有一般時間了,我跟她還是處在很陌生的狀態,一點都熟不起來。
不是不想熟,每次遇到她想說點什麼,又怕突然打招呼會不會嚇到她?講這一句會不會突兀?服慮得太多,反而腦袋一片空白,表情僵得不知該怎麼擺。
她一定覺得我很不近人情,連我都想象得到她面對的是一張多無趣的死人臉,難怪她一點都不想跟我說話。
就像搬來那一天,我知道她在看,還大大方方把上衣月兌掉給她看。她不是說喜歡穩重可靠的男人嗎?我這麼強壯健康,可以保護她、提供女人最想要的安全感,這樣有沒有加分作用?有沒有?有沒有?!
唉,看來是沒有。
因為她用力關上窗戶了。
好沮喪。
我現在只能三不五時到她工作的地方晃一下——而且不能太頻繁,動作過大她會有防備,像之前那個常客,她吃過一次飯之後,就沒有下文了,從此客客氣氣保持距離。我可不想嚇跑她。
還有每天在她下班前,到大賣場買一包煙——明明就不想抽,只是想等她下班,暗中護送她回家。一個女孩子走夜路太危險,但是又怕惹她反感,搞得家里香煙愈堆愈多,感覺好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