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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日記 第3頁

作者︰樓雨晴

「本來就知道?」不會吧?畢竟她不是怕的直屬學妹,不同科系,又不同教學大樓,一所學校那麼大,更是八百年踫不到一次。

他淡淡地回答她。「略有印象。」

「「略」到什麼程度?」

「校園里見過幾次,還有跨年晚會。」頓了頓,他補充︰「你很亮眼。」

哇哩咧,還真的咧!她怎麼都沒印象?

「這句話很沒誠意。」她悶悶地道。金光閃閃的風雲人物口中說「她亮眼」,怎不覺得諷刺十足?

不過很受用就是了。

送她回到宿舍,她不曉得哪根筋不對,突然喊道︰「任牧禹!」

「嗯?」

「明天早上,陪我看日出,好嗎?」好欄的借口,爛到連她都想唾棄自己。

天曉得,她八百年沒看過日出了,早上沒課時,她通常是讓太陽曬到快著火才爬出巢外覓食。

他沉吟了一下,不曉得是真的為難,還是拒絕的表面功夫,然後她听到他說︰

「恐怕不行,早上有個手術,我必須要到,可能會來不及。」

「那,淡水夕陽很美,我一直想……」

「改天,好嗎?我明天行程很滿,真的走不開。」他口氣很抱歉。

再說下去,會變成看夜景了。她臉皮不夠厚,禁不起一磨再磨。

很明顯了,不是嗎?

他拒絕了她。

不需明說,她不笨,听得出這種婉轉的暗示。

才剛萌芽的愛苗,硬生生的連根拔起,她一整晚難過得整晚失眠。

棒天,她打定主意,埋葬不被歡迎的初生情愫,去醫院時,也刻意避開他的值班時段,減少踫面機會,免得一見到他又想入非非,心術不正。

本來就是任牧禹忠實愛慕者的室友,出院後對他更是迷戀不已,成日任牧禹長、任牧禹短的,說他有多體貼細心、脾氣溫和,對病人有耐心、又有愛心極了……

看吧,他果然對所有人都好得沒得挑,是她想太多了,才會白痴地以為他對她多少有一點點不同。

自作多情,活該啦!

但是人在倒楣時,真的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她又一次印證了這句話。

最近天氣不穩定,一不小心,患了點小靶冒,她鐵齒地不當一回事,想等它自然痊愈;從小就是健康寶寶的她,這招一向有效。

但是她不曉得失戀連身體的免疫系統都會受影響,小靶冒拖到昏昏欲睡、鼻水直流、外加發燒「失聲」,眼看是拗不過去了,只好認命地去看醫生。

原本只是想到附近診所拿點藥回來,沒想到過馬路時,白目司機眼楮放在口袋里,害她為了避開他,摔跌在馬路上,最不爽的是──她、扭、傷、腳、了!

她今年一定犯太歲,才會諸事不順。

這下可好,寸步難行了。

順手招了輛計程車,為了省錢,只好到最近的一家醫院,而,那可能得冒著踫到任牧禹的可能性。

她已經很努力在避免與他踫面了,沒想到會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她發誓,她真的不是存心卑鄙地要來博取他的同情,但還是看到了他皺著眉頭的模樣。

「我知道我現在的樣子不怎麼美妙,你用不著一副生不如死的表情。」唉,真糟糕,連聲音都像垂死鴨子的悲歌。

「Miss張,麻煩掛內科王醫師的診,她是我朋友。」他直接由她手中抽走健保卡,交代起來。

什麼態度!好歹也理她一下吧?有夠藐視人。

看完診,剛好听到前頭的他低聲交代︰「我先送朋友回去。」

她假裝沒听到,快步離開──雖然胺著腳快不起來,可好歹她盡力了。

「心影!」

咦?喊她嗎?

她還是很想繼續假裝失聰狀態,可是那句呼喚──

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喊得還挺順口的嘛,而且該死地──好听極了!

「我送你回去。」

「謝了,我沒殘廢。」

「是沒殘廢,只是發燒三十八度半外加跌傷骨模。」他附加說明。

她听得咬牙切齒。

「呵呵!」女人最擅長的絕技之一,就是笑里藏刀。「當醫生的都像你這麼閑嗎?」

「我只是實習醫生。」他認真糾正。

那不是重點好不好?她簡直想昏倒了。

「好,那「未來」的醫生也沒義務對病人服務到家吧?」

「是沒有,但我們是朋友,關心朋友是應該的吧?」

真的是她講一句,他項一句耶!

「誰理你啊!」

「我不放心。」他低低地,送出這一句。

她瞪著他,再也說不出話來。

混蛋男人,別濫用你的同情心好不好?這會讓我愈陷愈深耶!不喜歡人家就不要讓我胡思亂想嘛!

「腳還痛嗎?要不要我抱你?」

「有人想練臂力,我怎好太不識相?」本是隨口應應,沒想到他還當真俐落地將她打橫抱起。

她目瞪口呆。

飛走的兩魂六魄,直到他將她送回宿舍門口都還找不回來。

「三餐飯後感冒藥要記得吃,腳上的傷兩天要回醫院換一次藥,我把手機號碼留給你,有事就call我,知道嗎?」說完,比起她的手寫下一串數字。

「快點好起來,看看哪一天有空,不管你想看日出還是夕陽,找陪你。」

她冉一次肯定,這人心腸有夠軟,想倒追他的女人,用苦肉計絕對奏效。

但她不是花痴,她拒絕用毫無人格、丟人現眼的方式來釣男人。

「要看也不是和你看啦!」她用力抽回手。

這和小朋友乖乖吃藥,給你一根棒棒糖有什麼差別?

有夠羞恥!

好吧,她是可恥。

事實勝于雄辯,從日出到夕陽,再由淡水到陽明山的夜景,廝混了一整天之後,她為自己的沉醉忘返而羞愧不已。

活了十九年,現在才知道自己是這麼沒原則的人。

看來,她低估了自己對他的痴迷。

「你的腳還沒完全好,明天記得要再來換藥。」

送她回去時,一句破壞氣氛的話,完全敲碎她的自我陶醉,教她泄氣得無言以對。

好一根棒棒糖啊!

懊死的任牧禹,他非得這麼有愛心,時時不忘懸壺濟世的偉大理念嗎?

說歸說,每次唾棄完自己後,對他的迷戀卻更加無法自拔。

他與她,突然熟了起來。

就是三天兩頭可以約了一起吃碗米粉湯,逛逛夜市,再聊聊近日瑣事的那種交情。

她神通廣大地弄末了他的值班表,為了陪她吃早餐,她調了鬧鐘,在清晨六點鐘痛苦萬分地拿牙簽撐住眼皮,然後撥電話給他,用最甜美的聲音說︰「我今天要隨堂考,起來抱抱佛腳,你呢?還在睡?」

「這麼巧?我今天上早班。」

巧個鬼!我牙簽快撐斷了!

「哦。可是人家肚子好餓,沒心情K書耶!」惡!她覺得自己好假!

然後,她听到了他的輕笑聲。「你想吃什麼?我過去陪你吃。」

「永和的燒餅豆漿吧!」她隨口說。只要陪她共享早餐的是他,石頭她都照吞!

「好,你等我。」

這樣的「巧合」多了,只要他值早班,就會在大清早陪她吃早餐,而且每回都是沒創意的燒餅豆漿,害她從今以後,誰敢在她面前提到豆漿或燒餅她就翻臉,偏偏面對他,只敢含淚而吞,吭都不敢吭一聲,誰教她自己說愛吃燒餅豆漿,為了暗戀的男人,吃到想吐都認了。

比較值得安慰的是,他開始會打電話給她了,雖然只是很沒情調的說聲︰「晚安,太晚睡對身體不好。」

不管他這句話,是基于醫生觀點,還是朋友關懷,她都覺得窩心。

室友知道他們走得近,大驚小敝地喳呼︰「你真的把他弄上手啦?」

什麼弄上手?真難听。

「哪是?人家對我根本沒那感覺好不好?他只當我是普通朋友啦!」就是這點讓她郁卒到內傷,還要假裝沒事的陪笑,感覺有夠窩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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