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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會登報作廢 第10頁

作者︰連清

黎眩看著他一臉驚慌失措的表情,輕聲地安撫著他。「那你向姊姊認錯了沒有?」

「有,認錯了、認錯了!」安絨趕緊點頭。「我認錯了,可是姊姊她……」他從來沒見過這麼生氣而且可怕的安一色。

安一色冷冷地開口︰「你不問問我剛才發生了什麼事?」

「不問了,安絨承認錯誤就夠了。」黎眩回道。

「姊,我剛剛真的只是一時貪心,不是故意要拿筆的,妳就別生氣了好不好?」安絨既害怕、又緊張,因為姊姊的一雙火眼金楮好恐怖呀……雖然不是瞪著他,而是……瞪住黎大哥?「姊?姊……」她干麼瞪黎大哥呀?

「我們回家!」安一色突地抓住安絨,迸話道。

「不行,安絨今天要學畫。妳帶他來不就是為了要讓我指導他,怎麼什麼都沒做就要走了?」黎眩不同意。

「不用了!不用你教他,不用了!」她仍然氣憤地磨著牙。「我要帶安絨回去,而且以後也不用麻煩你來教!從現在起,我不想再看見你!」

「姊,妳不要這麼說啦,妳要氣就氣我好了,不要連累黎大哥。」

她失控地吼道︰「反正我受夠了!我已經忍無可忍,再也不想忍耐黎眩了!」噴火的雙瞳直直地瞪住他。「我不要再忍耐你了!你……你滾遠一點,離我遠一點兒!我再也不想看見你!麻煩你、拜托你、求求你,不要再纏著我好不好?」她臉色鐵青,嘴唇發白,全身顫抖著。她真的受夠了!「我真的好煩呀,快煩死了!我為了應付你搞到心力交瘁,現在的我完全不想知道你為什麼執意要當我的男朋友,我也不想明白自己究竟是哪個地方吸引你。我現在什麼都不想管,我只要你做一件事,就是徹底切斷我們的關系!你不要再對外宣稱我們是男女朋友了,我不想再讓人家誤會我跟你是男女朋友,不要了、不要了!」

「姊……」安絨縮著肩,不敢吭聲。從小到大,他沒看過這麼氣憤的姊姊。

黎眩只是靜靜地看著她,看著她紅透的雙眼、看著她氣憤的眼神、看著她忽青忽白的臉色。

安一色全身仍然抖著,不斷地抖著。「喜歡也不能造成困擾啊……」她道︰「我不要再陪你玩下去了,我只想過我單純的高中生活,不要老是被一堆女生當敵人、不想被羞辱、不想被說成我高攀你、不想當你的女朋友……我不想!我討厭現在這種樣子,討厭死了……」

「看來,我的存在給妳帶來了相當大的麻煩。」黎眩終于開了口。

「沒錯!」雖然話出口的同時心也重重地揪了下,但只要想到和他認識以來的種種折磨,她就受不了了。「我現在只想消除大家對我的看法和敵意,我不要再困在跟你糾纏不清的情境下。我不要再看見你,也不要你再出現在我面前,不要!」

「姊……姊……妳不要這麼說啊……」安絨好害怕黎眩真的不要姊姊了,所以鼓足最大的勇氣,全身抖抖抖地插了嘴。

「你還沒覺悟嗎?黎眩帶給我們家的只有麻煩!麻煩!」她吼。

「黎大哥,你別被我姊的話給氣到了。」

唉……黎眩輕輕一嘆。「我沒生氣,我只是徹底明白了這種狀況若是繼續下去的話,將會變成傷害。」

「你終于想通了對不對?」她不斷地道︰「那就離我遠一點兒,別再靠近我了!不要再讓人家誤會我在跟你交往、不要再讓人家誤會我是你的女朋友了,不要、不要……」

「不要再讓人家誤會?」他咀嚼著她的話。

「對!我不要再被人家誤會了,不要!」她斬釘截鐵地道。「所以請你趕快對外解釋我們不是戀人,因為只有這樣,我才能重新過生活。」

「妳確定要我跟外界說明我們的關系?」

「確定!你一定要對外澄清,這樣我才能洗刷『冤屈』,才不會被當成眼中釘,才能得到平靜!」

四周突然安靜了下來,許久後,他道︰「好,我答應妳。」

「真的?」她凝視著他。

四目相對,都在掂量著對方的誠意到底有幾分。

而後,黎眩又道︰「真的,我說到做到!」他用最深沈的口氣做出響應,答應了她!

作廢公告──

安一色,女,十六歲。身高一六五公分,體重四十九公斤。濃眉大眼,性格霸氣,美麗又強悍。如此女英杰,卻在第一時間見到本人我──黎眩,當場腿軟,而後,還情不自禁地在我面前躺下。妳,安一色,無意之間的臣服,成為我最美麗的記憶……

款款細數相處以來的日子,妳我之間似乎總是在吵吵鬧鬧中度過。但,吵吵鬧鬧何嘗不也是另一種曖昧,我喜歡著。

沒想到最後的結局,卻是妳毅然決定放棄我、放棄我追求妳的心意,並且堅持要我公告周知,對外宣布妳和我再無關聯、再無感情上的牽扯。

身為男人,我不為難妳,願意承擔妳的放棄,也順從妳的命令。

自今日起,妳我之間,前緣作廢!

見報後,立即生效。

宣告人黎眩

「哇 !」

一則作廢宣言在六月一日登上了五大報最顯著的位置,立刻鬧得沸沸揚揚的。

奇怪又詭異的作廢內容惹得一堆人對報紙上的名字感興趣。

是有神通廣大的記者找到了正主兒,但是被踹了出去。

最了解整件事情狀況的安絨則是三緘其口,完全不敢提及也不敢多嘴。他怕呀,怕惹起更大的紛爭,所以選擇安靜。

而一頭霧水的安父、安母則是打死不認報上所登的人是他們的女兒,僅以「同名同姓」敷衍親朋好友的詢問。

其實,就算再生氣也沒用,因為黎家那孩子都已經在報紙上刊登公告說不再與一色交往了,他們拿什麼臉去求人家?

安一色則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雖然她內心澎湃不已,但,她不能有任何的情緒反應,更不可以反彈或是生氣。在黎眩好不容易放棄糾纏後,她不能另生枝節,以免功虧一簣。

雖然黎眩對外說明他倆不是戀人的方式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他竟是選擇用登報的方法,而且內容惡劣──但她忍著,一直忍耐著。面對同學的側目或是詢問,她都以「不知道」帶過,總之只要黎眩不再出現、不再找她,時間久了,大家就會忘記黎眩曾經追求過她的事了。

一切,將船過水無痕……

丙然,台灣人的忘性是世界第一的。

一個月後,就沒有人再討論此事。

兩個月後,該遺忘的早都遺忘掉了。

此後四年間,安家就跟一般人一樣過著尋常的日子。只是黎眩這名字在安家卻成了禁忌,沒人再提及。

就讓黎眩靜靜地消失吧。

他與她的世界再無交集。

再無交集……

第四章

四年後

在黎眩離開台灣後,安一色面對自己未來的前途時,做出了選擇──往藝術領域走。

她加入了學校的美術社,考上大學後志願也選填美術學系,而現在打工的地點更是與藝術息息相關的藝廊。

一來,這原本是她的興趣,二來是……呃,沒有二來啦!就只是因為興趣,單純的喜歡,想朝藝術方面鑽研而已,絕對不是跟黎眩有關系……

啐!

怎麼又想起黎眩了?都經過了四年的時間,該淡忘、不該留戀的名字早該忘掉了,她干麼還老是會不小心地記起過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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