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什麼?!
他反射性的就想將來西給丟回失物招領處,可是握著女用皮夾的感覺,彷佛傳來她覆在他手背上的熟悉溫度,他停頓了下。
站在原地,他打開了女用皮夾。
她的私人證件全在里頭,里頭還有金融卡、信用卡、學生證,和幾仟元台幣。
他找到她的名字︰溫雨華。
才二十一歲,還是個大學生,難怪會那麼一大群人共同出游,那應該是團體旅游吧。
團體旅游?
這四個字,在他生命里幾乎不曾出現過;在他的年少歲月里,只有「團體干架」,沒有所謂「旅游」這種怪事。
想起她在機上那些毫不設防的關懷舉奮,他的唇角揚起一抹極冷的微笑。
是沒有經歷過傷害、黑暗面的人,才能有那麼純真的舉動吧。
然而那種純真,不該在他的生命里出現。
啪地一聲,他不再窺探關于她的一切;將女用皮夾放進大口袋里,他走出門外,坐進出租車。
他來這里,是想安靜,絕非去沾惹一個麻煩;把東西還給她,也算是回報她在機上的照顧。他處事一向恩怨分明,不會例外。
拿起手機,他接了幾個按鍵,手機立刻被接通。
「阿蒼,立刻幫我查一個人……」
*****
團體活動……真是讓人常常有意想不到的「樂趣」。
這會兒,立志在今天把花蓮市附近的觀光景點玩透透的一群未來的社會中堅分子,在七星潭的海邊,居然就地玩起老鷹捉小雞的游戲。這……這叫「童心未泯」嗎?
避開太陽的照射,溫雨華躲進一旁的石亭里,閑適的享受海風的吹拂,一點都沒下場湊熱鬧的意思。
玩了好半天,大家總算覺得盡興了,一群人圍在一起說括。
「我建議我們今天晚上找家PUB玩,如果早早就回飯店睡覺,太無聊了!」同學里有人起哄。
「表決,贊成的舉手。」民主國家最民主的決策方式,少數服從多數。
結果,贊成者多,提議生效。
「很好,我們派活動組長去打听,這里晚上哪里好玩。」身為活動組長,朱立明又被坑了一次。
同學們盛情難減,朱立明只好乖乖走到一旁去打電話,問問看哪里有PUB可以符合同學們的需求。
PUB--溫雨華一向敬謝不敏的地方,結果她還是去了。
因為這是團體活動,無故不參加者便是不合群,全班同學將不惜聯合起來排斥那個不合群的人。
所以溫雨華還是來了,但怕的不是同學們的排斥,而是不想在這種外出旅游的時候,把整體氣氛弄的很僵,更甚的是在這種該休閑的時刻,還與人爭吵,那就太傷精神了。
哎,可是來了也沒好到哪去;要她在這是接受PUB里的煙味、轟天震響的音樂聲,也是一種酷刑。
這家PUB很奇妙,居然還有賣花茶,不諳酒的她,當然就樂的喝茶了--就算不好喝,也總比喝酒好。
在來之前,朱立明已經跟PUB的老板講好,全班同學佔據半邊場地,消費打八折優待。
溫雨華一知道是哪半邊場,立刻過去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好,可惜PUB里沒有窗口,不然她一定去搶靠窗的位置。
食不知味的喝著茶,看著那群習慣在台北就去PUB,來到這里的PUB更加肆無忌憚的同學們,溫雨華就算有不耐也沒表現在臉上;她沒有掃別人興的嗜好,不過也沒有加入別人胡鬧行列的嗜好就是。
很想圖個清靜,可惜太過「熱心」的朱立明同學並不放過她。
「雨華,別一個人躲在這里嘛,一起去跳舞!」
「你們去就好。」她依舊細聲回答,喝自己的茶,也不管震天音樂聲之下,對方是不是听得見。
「什麼?」朱立明低下頭,把自己的臉湊近她。
溫雨華後退。「你自己去就好。」
「既然來了,就一起去玩嘛,不然多掃興。」他坐下來,看來是不打算走了。
她只是淡然的搖著頭,本來以為他會像前幾次一樣討了沒趣就走,結果他卻打算長坐,嘰嘰喳喳的東扯西扯,她全沒听進去。
他們是今年即將畢業的大學生,無憂無慮的恣意燃放青春、盡情玩樂;但有人卻不是這樣的。
不看眼前這個老是愛對她「熱心」的男同學,她卻想起了那一雙眼眸--冷然、而且犀利,不帶任何放縱和軟弱。
即使虛弱著,他身上的強悍氣息仍然很明顯,在在說明了他平時是一個多麼嚴謹的人……
閉了下眼,她幾乎想嘆氣,為什度又想起他呢?
「雨華、雨華?」講了好半天,他才發現她根本沒在听他說括。
「什麼?」她回過神。
「妳在想什麼,想的那麼專注?」他還是連叫好幾聲,才把她給叫回魂。
「沒什麼。」
「雨華,妳不要這麼冷淡好嗎?」朱立明忍不住一臉挫敗。
「我有點累,先回飯店休息。」她翻開包包,想找女用皮夾付帳的時候,才發現她的皮夾不見了。
「怎麼了?」朱立明關心地問。
溫雨華抬起頭。「我的皮夾不見了。」她語氣還算鎮定,腦子里在回想著有可能丟掉的地點。
「怎麼會?」朱立明比她還緊張。「妳確定嗎?」
「確定。」她回想著,下機後,不論去哪里,她都沒有打開過背包,那麼最有可能遺失的地點——應該就是飛機上了。
她居然這麼粗心……
「麻煩你先幫我付這里的賬,最晚回台北我會還你。」她說完,便站起來離開PUB,朱立明連阻止也來不及。
走出門外,溫雨華突然覺得自己又可以呼吸了。
深夜時分,街道上幾乎看不見什麼人,只除了偶爾經過的幾輛車,空氣特別清新、連天空都特別明亮;這是屬于淨土才有的特色嗎?
飯店離市區不遠,用走的應該可以到吧;想起自己遺失的束西,光是掛失的電話恐怕就得打好幾通,她對自己嘆氣。
明明是出來旅游,為什麼她提不起一點興致、連一點點高興的感覺也沒有呢?這種情緒上的低落,不知道可不可以算得上是二十八天的癥候群?
算了,別胡思亂想了,早點回飯店,她還可以想辦法與家人聯絡--咦、咦?
對街站了個高大挺拔的男子,他背對著路燈,臉龐與表情都看不真切,在她看見他的時候,他朝她走了過來。
他?!他怎麼會來?
溫雨華呆呆的看著他,沒想到他會出現、沒想到會再見到他、沒想到……
「妳的。」
他的右手掌里躺著一只女用皮夾,她訝異地圓了眼。
怎麼會在他那里?!
「以後自己注意。」將皮夾交給她,他轉身欲走。
「等一下。」接過皮夾,她拉住他,再度感覺到他略高體溫。「你……你沒去看醫生!」
他不理,繼續走;溫雨華卻緊緊抱著他的手臂。
「你又發燒了!」
小小的發燒豈能奈何得了他?!他不理的再度往前走。
「你……你怎麼這麼不在意自己的身體!」她低叫,小臉上寫著氣憤。
「放手。」他看著她的手,表情暗沈。
「不放,除非你跟我回去吃藥,然後明天去看醫生。」她堅決地道。
他瞪著她的手,這麼細弱的力量,他只需將手臂一反,就可以擺月兌她--
她一手拉著他,一手再度探向他的額頭。
「你好不容易才退燒,為什麼不好好休息?現在又站在這里吹風,這下你的病情一定更重了。」察覺他的體溫比先前更高,溫雨華無法掩住語氣里的氣急與擔心。
「與妳無關。」他扳開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