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該死,外面看起來更冷了!斑凱,都是為了跟你講話,我現在還沒去超市買東西,現在外面在下雪了啦!」項擎朗馬上罵人。
「喂,兄弟,為了跟你說這case,我可是熬夜不睡在跟你通話耶。去超市?」高凱猛翻白眼。「你明明很怕冷,一看到下雪就想罵髒話,干麼死賴在那個冰天雪地的地方不回來?」
「下雪是讓我想罵髒話,但是屋子里面可是有春天,這你不懂啦!」項擎朗急著想掛掉網路電話,好趕快奔出門去買菜,越晚出門可是越冷呢!
「你考慮一下,不然你待在那邊做也可以,你把草圖傳回來,後面我跟阿虎幫你收尾。這樣可以吧?反正現在有網路,要聯絡很方便……」高凱說著臉都苦了,說是聯絡很方便,但因為時差關系,總是他犧牲睡眠在配合項大爺的作息。
「不跟你說了,我要斷線了……」項擎朗正要按掉網路連線,房門就被推開來,一個窈窕的身影走了進來。
「是高凱?我想跟他說說話。」塵琳阻止他,走到電腦前打著招呼。「阿凱,好久不見。你剛剛說的那個案子是怎麼回事?」
「塵琳,好久不見,看到你真是太美妙了。」見到唯一能說動那個魔王的人,高凱感動得差點痛哭流涕。「是一個空間藝術,在一家新開幕的高級賣場,除了櫥窗設計之外,還會提供一個走廊懸掛他的作品。那邊走動的人不乏藝術的愛好者,有助于工作室接到更多案子,所以我才希望他接,可是他不願意。」
「嗯,听起來滿不錯的。」塵琳點了點頭,然後歪著頭問那個站在自己身後猛皺眉頭的男人。「那你干麼不接?」
她當初忍著相思一個人到美國念書,每天都很想他,但在電話里卻一點也不敢訴苦。沒想到這個男人一個多月後提著一卡皮箱,就這樣出現在她公寓門口。他特意休了長假,就是為了來陪她。
她感動極了,終于可以一解相思之苦。
然後這個聲稱很討厭冷天氣的男人,居然一住下來就不打算走。一個月之後又過了一個禮拜,她問他時,他說因為沒接到新案子,所以不急著回去。結果轉眼又三周過去了,他還是處于「沒接到新案子」的狀態。她早就懷疑了,今天听到他跟高凱說話才知道,他恐怕推掉了很多案子。
雖然他住在這兒陪她,她很幸福,但她也不能讓他就這樣中斷事業。
「我……」項擎朗被問得答不出話來,干脆猛瞪畫面里的高凱。「我還……在考慮。」
「如果覺得不錯就接了。」她將他的頭拉低,然後附在他耳邊講了一句話,說完就走出書房。
項擎朗卻愣了一下,然後露出一抹傻呼呼的笑容。
「呵呵,呵呵,哈哈哈!喔耶!」他開始繞著書房狂奔,發出響亮的歡呼聲。
「你爽完了的話,能跟我說塵琳說了什麼嗎?」高凱在那一頭好奇死了。
項擎朗笑咪咪地說︰「她說要陪我——回、台、灣!回台灣,回台灣,回溫暖的台灣!」
「我剛剛也叫你回台灣,怎麼就沒見你眉開眼笑?」高凱好笑地說。「奇怪,塵琳不是說要念一年嗎?現在才去了三個多月……」
「你閉嘴,我家親愛的一定是想念台灣了,所以提早回台灣,懂嗎?」項擎朗好像不準高凱說太大聲,怕他的親愛女朋友改變主意。
「好,我閉嘴。」高凱算算時間,美國的學校差不多開始放寒假了,難怪塵琳可以陪他回來。那要不要跟他說寒假只有三個禮拜呢?
還是不要好了,萬一他又不回來了,那怎麼辦?先把他弄回台灣再說,起碼可以做一個案子。三個禮拜夠他搞定這份設計案了!
再說項擎朗剛剛很凶惡的叫他閉嘴呢!閉嘴就閉嘴。
「就這樣,買好機票記得通知我。」高凱說完切斷了網路連線。
項擎朗吹著口哨,非常開心地走出去。「塵琳,有空嗎?我們去買菜?順便買機票?」
「好啊,我報告都交完了,有空。今天我煮飯給你吃吧,平常都是你煮的。」塵琳勾住他的手臂,沒想到以前從來不會煮飯的項擎朗,到了美國因為太無聊,成天研究烹飪,居然因此進步了許多。
周間她忙著上課,都是他在負責煮飯的。她知道他怕冷,每次自願替他去買菜,他卻硬要跟,所以最後她連買菜的責任都丟給他了。反正難得有個男人要照顧她,她就臉皮厚一點,頂多就是一年嘍!
其實對他追到美國來的這件事,她實在是感動到不行。無論他有沒有說出口,他的愛意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
在她已經不期待得到一個英雄的時候,她卻真正得到了,一個願意真心愛她,彼此扶持,支持對方夢想的真英雄。
「煮飯是小case,這難不倒我。」項擎朗牽著她的手,搭電梯下到地下室開車。「但是mall的停車場為什麼不設在室內?如果設在室內,從暖氣房到暖氣房,就不用被冷到啦!」
「再忍耐一下,過幾天就回台灣了。」她安慰著說。
「也對。有你在的地方,再冷都不怕。」他模了模她的頭發,認真地說。
「嗯,親愛的,我有沒有跟你說過,其實我對你跑來這兒陪我很感動呢!」她膩在他身邊說。
「喔,關于這一點,請你晚上好好說明你的感動。」他朝她咧出一個充滿暗示意味的笑容。
她瞪他一眼,決定還是晚一點再告訴他,三個禮拜後她得飛回來,因為下學期的課程要開始了。
「那我們快去買菜吧,順便買一些禮物,帶回去給大家。」她心虛地笑笑。
但是項擎朗太高興了,完全沒發現。
其實就算他知道了,鬼叫哀嚎之後,還是會找到方法解決的。
以前要他為一個女人停下腳步,那是萬萬不可能;現在為了親愛的女人,飛過半個地球都沒問題。所以他確實有當英雄的潛力,現在,他開始覺得當愛人心中的英雄真的很不錯,因為女人那崇拜的眼神真的會讓人陶醉呢!
所以即使這是個英雄難為的年代,他還是會為了他的女人,努力做個真英雄。
全書完
後記
斑山癥這種東西,常常因為人的體質跟身體的狀況而有所差異。
我第一次高山癥發生時,根本不知道那是高山癥。某年的八月初,被拖去合歡山,去之前有被提醒要帶御寒外套,但我滿心以為在台灣的八月天,能冷到哪去呢?結果我真的錯了。
穿著七分褲配短袖,搭上涼鞋,我只帶著一件外套就去了。沒想到八月的合歡山真的好冷,我前一晚又晚睡,大概睡不到三小時,結果我一上到合歡山就開始頭痛。這是高山癥的第一階段癥狀,而我毫無所覺。
苞著大家活動了一整天,晚上還跟著喝了一杯紅酒,然後慘劇就在大家呼呼大睡之後開始。劇烈頭痛加上嘔吐,屋子里面是通鋪,棉被又濕又冷,同伴們在通鋪睡成一片,只有我攤在那兒連躺平都沒辦法,還要不斷跑廁所去嘔吐。只要我一躺平,呼吸不到空氣,嘴唇就發紫,後來想想,這狀況其實滿危險的,嘔吐已經是高山癥的第二階段。
為什麼我會對高山癥有認識呢?今年八月(又是八月?),我人在南疆。從阿勒泰飛到喀什,然後在山下補給完物資就開車上了帕米爾高原。車上備有兩袋氧氣,還有無數紅景天。隨著上山的路開始,我們每人得到兩罐紅景天,我也乖乖地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