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小姐你快結婚了,要恭喜你。那個面包店的李小姐還說要幫你做一個最漂亮的結婚蛋糕,還要我告訴你,會場她可以幫忙布置。」
「結婚蛋糕?我?布置會場?」筱海只能像只鸚鵡般,不斷重復著小余的話。
「對啊,小姐,我走在路上還不只一個人跟我恭喜,都說你交往到好對象,大家都說等著喝喜酒,還說要你帖子一定要發齊全。」
「我跟誰結婚?為什麼我不知道?誰放的謠言?你去調查清楚……不,我看我自己去。」筱海忙著下床穿鞋。
沒多久她就整裝完畢,拉著小余一起出門調查這件謠言的起點。
「你最後一個是听誰說的?」筱海一邊快步走路還一邊問小余。
「面包店啊,李小姐很興奮吶!」小余說。
於是筱海領頭直直沖往面包店。李小姐開的這家面包店是鎮上唯一的一家,也是最好吃的一家面包店。裝漬得很像歐洲小店的面包店,除了賣面包之外也賣咖啡,所以鎮上的人偶爾會聚在這邊聊聊天。
現在就正好聚集著一小群人,她走過去撥開人群,發現居中拿著一杯咖啡倚著櫃台談笑風生的,居然就是幾個小時前走出她家的原馭。
「你在這里做什麼?」筱海倒抽口氣,一把將他拖出來。
眾人起了一陣歡呼跟鬼叫,原馭還回頭朝大家揮了揮手。
「記得發帖子給我們哪!」還有人朝他喊著。
「好的,沒問題,一定。」原馭用力地揮了揮手,比競選的候選人還要盡責。
筱海一路將他拖拖拖,拖到沒人的角落,這才轉身怒瞪著他。
「造謠的人就是你?!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你知不知道他們都認識我?你造完謠拍拍走人,我卻要面對這些人耶!」筱海的眉毛都豎了起來。
「那不是謠言,我真的想要娶你當老婆。」他正色地說,一把握住她的手,她想逃開,他卻堅定地不肯放。「不要再逃避我了,筱海。當我今天早上將車子開到你心愛的那條馬路去,當我去買你心愛的早餐時,我就忽然醒過來了。原來我已經愛上你了,而我這傻子一點也不知道。」
襄筱海被他大膽的表白給嚇到了,她從來不曾想過他會說他愛她。
雖然稍早知道他後悔了,知道他想挽回,但是她還沒完全氣消,不確定是不是馬上要原諒他,可是她從來不知道她會听到那三個字。
「你……你說你愛我?」她不敢相信地問。
「是的,我愛你。」他勾住她的腰將她納進懷中。「我沒辦法過沒有你的日子,所以你如果不答應嫁給我,我也會把你綁架起來,不讓你離開我身邊。」
「我沒想到你也會說甜言蜜語耶!」筱海霎時紅了眼眶。
「子,不要哭了,有我當子還不夠嗎?」他伸手拭去她眼角的淚痕。「以後我再也不讓你掉淚了。」
「原馭!」她哭著投向他的懷抱,感覺就像分開了好多年的情人一樣。
他緊緊地抱住了她,身子甚至輕輕地顫抖了起來。「答應我,不要再離開我了,我恐怕沒那個心髒承受。」
「那要不要打賭?」她從他懷中抬起頭來。
「還賭?你饒了我吧!」上次的賭注把她給賭跑了,他再也不敢跟她賭了。
筱海哈哈大笑起來。
他一把抓住她,用唇堵住了她放肆的笑聲。
這個可愛的精靈,這下子被他緊緊綁在身邊,再也不能隨意離開了。
全書完
後記
大家看這本書之前,還記得襄筱海這號人物嗎?
就跟裴聖這個角色一樣,筱海的人物設計老早就出現在我的電腦筆記中了,直到寫《專業少爺》時,筱海這個角色才完全的鮮活起來。
從當鋪出發,襄筱海的祖傳事業讓她一開始就是個很有特色的女人。如無意外,接著要寫的新書女主角則跟襄筱海有一些牽連,書名就叫做《爺兒》。寫得正是當鋪的創始人襄酒兒。
所以讓我喘息兩天,馬上就得回頭跟襄酒兒奮戰,跌入我一年沒踫的古代世界中。希望這兩本書在過年期間能給大家帶來愉快的閱讀經驗。
寫稿的時候我常常喜歡做一件事,洗頭護發,然後身體去角質後抹上我最喜歡的身體滋養霜。有一陣子我大力搜集各種好用的身體乳液跟護手乳,差點變成了乳液魔人。走火入魔的結果就是櫃子里面堆滿了一整年也用不完的乳液,然後天天拚命搽搽搽,好期待著開下一瓶,期待下一個不同的香味。
小時候我因為羨慕男孩子可以站著尿尿,所以一直覺得當男生比較好。但是長大俊,我反而覺得當女人樂趣比較多。除了衣服配件等五花八門可以選擇,另外連臉的保養、身體的保養都可以樂趣無窮。
最快樂的事情就是發掘出那種便宜又好用的產品,到處推薦給朋友,自己還能高興上半天。
這陣子寫稿,成天窩在家中面對電腦,唯一的樂趣就是吃飯時間出門壓馬路。隨意散步著尋覓食物,一邊腦海中轉著情節,不時還會停下來幻想一下,等完稿我要去玩這個、看那個、吃這個。可是等到完稿,吃喝玩樂時間都不夠,馬上又要跌入下一個工作期。
阿編大人老說我休息都沒用,休息之後還是寫很慢。可是我就說對我來說,想法跟筱海一樣,工作是為了休息,而不是休息是為了工作。遇上我這等皮蛋,編輯大人也只能投降。
這陣子因為出版分級制的實施,讓我整個心情出現一種低迷的狀態。對於這種倒退二十年不止的政策,讓我除了用瞠目結舌之外,沒有其他詞匯可以形容。
長久以來都看我書的讀者或許會發現,有時候總是會提到一些古老的搖賓歌曲。是的,曾經我是一個熱愛搖賓樂的少女(這個也是曾經),所以難免到現在還記得這些古老的作品。
我最喜歡搖賓精神中的一個信念,那就是——即使我不贊同你的想法,我也要用生命去捍衛你表達想法的自由。
我們可以不喜歡很多種出版品,可以不欣賞很多不同的創作,但是老實說,我們無權去阻止別人發表他自己的東西。
這也就是讓我很郁悶的地方。
所以不管如伺,事情已經發生,我會盡力做一些我所能做的,然後也會繼續我的創作。希望大家能繼續支持自己喜歡的作品,不管是我的或是其他作者的,好讓這一片創作的天空能夠繼續保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