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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絲飄揚,趙永倫打開雨刷,很快能看清眼前方向,如果人心也這麼容易看清楚該多好,此時他和她不過三十公分的距離,怎麼還像是隔著三千萬公里。
難得坐上高級轎車,林憶珊應該覺得舒適,但她渾身不對勁,現在情況是怎樣?電台的DJ莫非都有讀心術?居然放起一首這樣的歌——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兩人越發沉默,簡直心跳快一點都能听得到,明明路程就不長,她卻坐如針氈,甚至想跳車。
「對了,你母親這幾年來好嗎?」他試著打破僵局。
「嗯,她除了做家庭代工,還去參加社區活動,很會安排自己的生活。」
他點點頭,掙扎片刻,才讓自己問出最想問的問題︰「你呢?你好嗎?」
「我當然很好。」她回答得太快,有點虛張聲勢。
「這十年,我寄了一些禮物給你,很抱歉,沒有遵照當初的約定。」
「喔∼∼原來是你寄的。」她做出恍然大悟的樣子,暗自佩服自己的演技。
「都是些很無聊的禮物,如果留著佔空間,你可以丟掉。」
「那些東西不適合我用,所以我都送人了,還有你給我的那台電腦已經壞了,我就交給垃圾車回收。」如果說謊會下地獄,她應該已經身在其中,只有老天明了她內心的煎熬。
「喔,那很好。」最後一絲星光也滅了,夜空中只剩讓人窒息的黑暗。
車子開到巷口,他們約會的老地方,也是最後分開的地方,他踩下煞車,現在還能說什麼?她已經不是當年的她,而他獨自留在原地,還要等下去嗎?
「謝謝你送我,那我先回去了。」她禮貌致謝。
「還不到三十分鐘呢!」他忽然說。
「什麼?」她隨即會意過來,當初他們總在這巷口說半小時的傻話,到了十點才依依不舍地分開。
他沒看到她的表情變化,只是望著窗外雨滴,猜想可能她已雲淡風輕,什麼都放下了,只有他還守著這些點點滴滴,在心冷的時候獨自取暖。
「沒事,這兒有把傘,你拿去用。」無論如何,他總不舍讓她淋雨。
「不用了,再見。」她不能再欠他,即使只是把傘。白娘子就是借了把傘,跟許生一場歡愛終是空,落得被鎮在雷峰塔下的命運。她什麼也怕,什麼也不敢要,只躲在自己安全的小世界。
看她轉身跑進雨中,他遲疑著是否該追上去,他有一個送傘的好借口,卻沒有勇氣去觸踫過往的傷痛,就這樣吧,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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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趙永倫開車來到海邊,他沒撐傘,讓雨絲灑在他臉上、身上,也許可以洗去一些感傷。都三十歲的男人了,是不該那麼天真了,人家都往前大步走遠了,他還痴痴等什麼?
當初那家餐廳已經結束營業,門口貼著「頂讓」兩字。他望著那張紅字條許久,心想也是,餐廳可以頂讓,心中的位子也可以,換個新人或許有新氣象。
雨中一切都是朦朧的,就像往事,總帶點不真切的感覺,他腦中常浮現一幅畫面,他們在這間餐廳譜出定情之吻,那晚的浪花聲一直沒離開他的耳畔,每當夜深人靜,他會想起當年的他和她,以及那段夏日的回憶。
版別時她說不要再有聯系,從此兩人真的斷了音訊,各自悲歡各自離合,但他就是無法把她忘懷。雖然他嘗試著去戀愛、去交女朋友,但走遍世界各地,不管見過多少美女,他始終找不到像她這樣的女人,明明很柔弱卻又表現得堅強,在溫順底下卻又藏著傲氣,有如萬花筒讓他看不分明。
究竟她的真面目是什麼?為何讓他始終牽掛在心頭?他不由自主地想疼惜她、想了解她,可惜總找不到迷宮的入口。
雨勢漸大,他抬起頭讓雨水沖去,告訴自己忘了吧。既然她連那些禮物都不願保存,既然她淡漠得像兩人不曾相愛過,他還守著這些回憶做什麼?
夜深了,他開車回到市區,他買了一戶大樓住宅,住在最頂樓可以看到繁華夜景,但他很少欣賞,怕萬家燈火顯得自己更寂寞。回到住處後,他洗了個澡,倒了杯白蘭地,有一口沒一口的喝著。
手機忽然響起,打破滿室寂靜,他接起來一听,原來是他的寶貝妹妹,一開口就毫不謙虛地說︰「哈!我是集才女和美女于一身的趙永潔!」
這聲音有點刺耳,未免太開心了吧?趙永倫苦笑一下。「雙倍美女,有什麼事找我?」
「我剛下飛機,要跟朋友去唱歌。你來不來?」
「不用算我這一份,我唱歌不好听,新歌也都不認識。」淋過雨之後聲音有點啞,雖然還不至于感冒,但憔悴的神色總是不便見人。
「好吧,至少抽出時間跟我吃頓飯!」趙永潔知道哥哥是個工作狂,跟她認識的某人一模一樣,好像工作可以陪他們上床似的,真無趣。
「嗯,周末如何?」他回國後都是自己吃飯,連應酬也不想出席,他封閉自己太久了。
「就這麼決定,周六晚上給我空出來!」趙永潔以妹妹專有的任性要求道。
「是∼∼」他笑了笑,聲音卻有點沉重。「你這次回來做什麼?」
「有兩場展覽和表演,還有當然要談場戀愛嘍!」
真佩服這個妹妹,失戀後擦擦眼淚又往前沖,趙永倫忽然想到一個好主意。「對了,我想讓你認識一個朋友,大衛,以前我就跟你提過的,他剛好人也在台灣。」
「好哇∼∼不過我們先約出來吃飯,別把大衛帶來,知道嗎?」趙永潔有個十年計劃,需要兩位主角出現,至于她自己的故事,她自己會搞定。
「知道了,到時見。」
「GoodNight∼∼」趙永潔掛上電話,趕緊又打起另外一通,嘿嘿,做到這程度,真可以拿個好人好事代表了。
趙永倫放下手機,拿著酒杯走到窗前,夜空仍是細雨綿綿,看不到任何一顆星,想許願只是奢望,在這樣一個冷清夜里,思念都變得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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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林憶珊因為不舒服而醒來,感覺自己像是發燒了,只不過一點小雨,她居然就發燒了,她真不願相信自己有這麼嬌弱。
是回憶太多,在她腦子里暴動,才會燒成這樣吧。告別舊愛,究竟需要多少次?十年前就說過再見,怎麼現在還要再痛一次?拜托饒了她,別再來了,算她怕了行不行?
午夜時分,手機響起,是好久不見的趙永潔,聲音快樂得讓人更頭痛——
「哈∼∼我剛下飛機,周末一起吃頓飯吧!」
上次她們見面是兩年前,趙永潔在台北開個人畫展,林憶珊當然要捧場,而今天真是踫巧,老天竟然安排這對兄妹輪流來轟炸她。
「你回來了,坐長途飛機累不累?」林憶珊盡量讓自己的聲音听來正常,一個發燒的人很容易說錯話,說不定連真心話都會說,像是我好傷心我好難過我快不行了……
「小意思啦,我這個人只要想開心,隨時都能開心,等一下還要去唱KTV呢!反正我們約周六晚上,就這麼說定嘍!」趙永潔听出好友不太對勁,但是並不點破,林憶珊是個驕傲的女人,除非她主動示弱,否則同情她只是侮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