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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只眼閉只眼 第19頁

作者︰決明

「現在!」她又回吠道,「錢不代表一切,別以為用錢就可以撇掉所有的事——」

他以為這些日子的相處、這些日子培養出來的默契用區區十萬塊就可以買斷的嗎?!

猛地,她的話被截斷,雙邊臉頰落入他的掌握中,被迫與他鼻眼相對,簡品惇雖然少了左眼的輔助,但那股氣勢還是很完整地在右眼眸間凝聚。

相較於她的嚷吠,他卻只像在說話一般的沉穩。

「我開支票給你的原因很單純,只是不希望你為我花太多不必要的開銷,我的經濟狀況比你好,這一些些錢對我而言不過九牛一毛,但是卻足夠支付你兩個學期的學費,你該替自己多打算,而不是一味以為自己戶頭里的存款永遠不會有用完的一天。」瞧見花漾蠕著唇想插嘴,簡品惇稍稍施力擠壓她的臉頰,讓她只能發出嗚嗚的掙扎聲。「我不認為錢可以代表一切,也從不以為錢可以撇掉所有的事,我和『他們』不一樣,絕對不會用錢來切斷感情,就像你想花錢買來任何東西補償我一樣,我也不過對於你這些日子的破費感到心有不安,如此而已。」

她的眼眶濕潤,看在簡品惇眼底清清楚楚,只是目皆里的水珠沒有聚集成淚,她紅了鼻頭,瞧他瞧得非常認真,也瞧見他右眼里的認真。

等了十秒,花漾沒再掙扎,爾後用力點了一下頭,簡品惇也放開對她臉頰的箝制。

「把刺給收起來,小刺蝟。」拍拍她的短發,是安撫。

「就算你這麼說,我還是不收你的錢……」低著頭,任他的手在她發上梳動,她享受這樣的親昵,卻也更害怕這樣的親昵——害怕一旦太過享受,他卻撤收了所有,她的失落感會將她淹沒。「免得到時候翻臉不認人時……你就有藉口來轟人……」

「好吧,隨你的意思。」看她這麼固執,他再堅持下去就顯得像兩個小孩子在爭執了,不妨將這筆錢逐步拿來買些對她有益的東西,再用贈送的方式慢慢補償她,這樣她就該不會堅決反對才是。

花漾討厭自己的無理取鬧,卻又失控地在他面前要脾氣,她覺得自己現在的模樣一定很難看,她極度厭惡地想滾回家去反省一番。

「我只是很怕你拿錢叫我走……」良久,花漾哽著聲音道,那聲音里也有著更多想強壓哭音的努力。

「不會的。」

花漾將腦袋靠在他的胸口,雙手在他腰後糾纏,那是不帶任何挑逗的依靠,用著全心的信任,依靠著他。

「不要拿錢來認定我的價值……」

簡品惇明白,多少錢都不夠衡量她的價值,若踫到願意將她捧在心口上的人,她是無價之寶,而不是像她的混蛋父母,以為給了一筆錢就算盡了父母責任,若她要告人,他有把握讓她成為史上頭一個獲得鉅額補償的被棄女兒。

他俯在她耳邊,輕喃著一遍又一遍的「不會」,也細碎地訴說些安慰人的話,但他越是說,她的頭便越垂越低,交握在他身後的雙手卻更加施力,然後低低哭了起來,又哭又笑,笑彎的目皆終於將眼淚逼離了她的眼底。

簡品惇只是想安慰她,像一個哥哥安慰妹妹一樣地安慰她,或許給她一個擁抱、或許借她一個可以哭泣的肩膀,腦子里轉動的也全是這個念頭——可是,在他驚覺自己在做什麼之前,他的唇已經烙在她的臉頰旁,嘗到了滿布在她肌膚上的咸淚。

晚餐過後,簡品蘊踏進她向來極少涉足的書房,因為里頭全是些厚度達到十五公分以上的厚重法律書籍,一方面是不打擾簡品惇辦公的正事;一方面是書房里的「課外讀物」遠遠提不起她的興致。今天她很反常地進了書房,也很反常地在書櫃上東模西模,不時取下法律書籍來翻翻看看。

簡品蘊選定了一本書,喉頭一清,朗聲誦讀︰「兒童及少年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二條,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二十三條,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並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砰的一聲合上書本,簡品蘊趴在大書桌一角,抬頭正巧擋住了簡品惇正在處理的case文件,「嘖嘖,哥,你是高危險群耶!」

簡品惇沒理會她,抽開文件,換個角度繼續看。

「我看到你親未成年少女。」簡品蘊沒因為他的不理睬而覺得自討沒趣,逕自再說道。

「親臉頰在國外是禮貌。」

「是呀,可是在台灣很可能被告性騷擾,這種案子你也處理過,不是嗎?而且如果不是我不小心打擾,按照那樣的速度,再兩秒就親到嘴巴了。」害她一直覺得自己那時像顆菲利浦大燈泡,壞人好事,通常這種事都是白目配角在做的,沒想到有朝一日她竟淪為這種角色,唉。

簡品惇表面不動聲色,心底卻發出了重嘆。

蘊蘊說得沒錯,那時如果不是到藥房買紗布的她回來,震醒兩人,他會吻花漾,絕對。

他的舉動,超過一個哥哥該有的行為,就算換成他的親妹妹嚎啕大哭,他也不可能為了安撫人而如此對待蘊蘊,他明明沒有半分逾越的想法,也那麼單純想分擔花漾的不快樂,但他的舉止似乎不受他控制,最早之前那次的不想英雄救美,接著是這次的安慰事件,讓他向來總是驕傲自豪的自制力淪為笑柄,這算得上……晚節不保嗎?

「蘊蘊,我衷心感謝你適時出現。」這句話,出自肺腑。

「為什麼?!」得到這個答案的簡品蘊反倒驚呼,她本來還以為老哥會賞她幾句「不會晚點回來」的責備。「你這話是什麼意思?是指花漾沒希望了?」

「蘊蘊,她只是個小女孩。她甚至比你還小好幾歲。」他都覺得兩人站在一塊頗有父女的架勢。

「小女孩總會長大的。」

「我知道小女孩會長大。而且會為了那個屬於她的人而變得更美麗。」

「所以你那句『她只是個小女孩』根本不是什麼問題。』

「這是最大的問題。」

「照你這麼說,今天有個女人,擁有花漾的身高、體重、女圭女圭臉五官和個性,唯一差別只在於她是個二十歲的成年人,你就可以接受?」

「你的問題太絕對,我不回答。」

「我替你答——對。因為這樣你這個學法律的,不會認為自己像個戀童癖一樣誘拐未成年少女。」知兄莫若妹,當了這麼多年的兄妹,她好歹也將他的脾性模透透了。「如果你在小女孩長大成漂亮女人之後就不喜歡她,那你絕對是百分之百的戀童癖,可是如果她長大了、成熟了、甚至是變老了,你對她的感情始於如一,那充其量只能算是美少女養成,不過是你提早遇見了她,這樣想也不會覺得有什麼好奇怪的呀。」

男人,一遇到自以為嚴重的問題就會猛朝牛角尖鑽,越鑽越進死胡同,卻沒想到只要掉個頭、轉個念,後頭就有一條光明大道。

雖然有時候這種莫名其妙的固執會讓人想推他一把,可是男人心里一不好受就會反應在行為舉止上,到最後辛苦的卻也是女人呀,還得負擔男人的陰陽怪氣。

「哥,我有沒有在你的死胡同里殺出一條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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