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撫著額,輕笑道︰
「那,你又為什麼來找我?」女子一時間有些局促。
「我、我也不知道……我還是走好了!」她轉過身便想離開。
林優人從後一把拉住她的臂膀,將她帶入懷中,毫不遲疑地低頭吻住她的頸項。
女子先是僵住,然後戰栗地抗拒,但那帶著猶豫的抵抗卻被他的吻迷惑,漸漸地消失無蹤。
他看著女子雙目輕閉的迷茫臉孔,黑眸變得深闇。
必上門,他將女子壓倒在客廳的沙發椅上。在他的擁抱之下,或許她仍有些不知所措和擔心而推拒,卻也只是一時,最後還是抵擋不了他的勾引而沒有繼續堅持下去。
他並未完全褪去她的衣物,只是扯開她的衣領,撩起她的裙擺。
「我……只要你喜歡我的話……我……不訂婚……」在接受他進入的時候,她輕聲地這麼說出口。
林優人撐臂在她上面,看著她奉獻似的表情;突然間,他抖著肩膀笑了出來。
「呵……哈哈!」
「……咦?」女子不懂他為何而笑。
他離開女子的身體,翻身坐到旁邊的單人沙發,臉上原本的笑意完全消失,他啟唇道︰
「滾。」
「什……什麼?」衣衫不整的女子坐起來,掛在腳踝上的薄褲讓她看起來更加狼狽。她以為自己听錯而回問。
「我叫你滾。」林優人冰冷地說道,一字一句,清清楚楚。「我不會喜歡你。而跟我做過愛的你,也不必嫁給我弟弟了。」女子傻住,神情錯愕。
「以前你在我面前說我不好,明顯表現出對我的反感,一副正義使者的模樣,其中有多少是真話,有多少只是想引起我的注意,你以為我感覺不到嗎?」林優人有趣似地勾起優美的嘴角,但那陰寒的神情卻讓人渾身發毛。
「你……」女子痴愣地望著他極之俊美、卻也極度殘酷的容顏。
「後來,你和我弟弟交往而再度出現在我眼前,若你是真心喜歡想歌,那也沒什麼……真是可惜。」
「你這是什麼意思?」女子激動道。
「意思是,像你這種嘴上說對我弟弟有感情,卻還裝深情找其他男人的惡心女人,根本沒資格進我們家的門。」他冷淡地看著她慘無血色的面容,極其殘狠道!
後記
冰凝純是百分之六十的我。
對不起,我真的很羞愧,這麼厚臉皮又白目的角色居然是我自己。
她的思考、她的想法、她的言行舉止,話尾老有很多語助詞,甚至她喜歡吃泡芙喝全糖飲料(我是螞蟻族人啊),把肉醬擠到牆壁上去,都是我以自己為範本。
(女主角看起來是不是個怪人?因為我就是一個怪人囧。你們要是討厭她的話,我不會傷心的,沒關系囧囧囧。其實不只肉醬啊,我把很多東西噴到牆壁上或門上過XD,一開始不會剁玉米也是大亂噴,而且自己一個人都不會出包,大桃一站在我旁邊我就出包了,有時不禁想漫畫里畫的原來是真的,還被他邊清理邊白眼XD)
然後我覺得心胸狹窄的副班長同學根本是個行動派,雖然感覺冷冷的,但該做的事一樣也沒少做。(像是這樣的事,和那樣的事!我是說幫找領養小狽的人和英雄救美的事XD。後面那個圍裙,是我以前在電視上看到某位女星說她都穿圍裙炖雞湯給男友喝,我心想我也好想試看看啊!但至今仍沒有勇氣XDXDXD,然後我只好把想像具象化,剛好朋友送我圍裙……可能看我很饑渴這樣,奇怪為什麼饑渴的是我XD,想嘗試各種東西有什麼不好!XD)
冰凝純沒有手機這點,則是參考我的一位朋友。她在手機流行之後很久都沒有手機,好不容易因為別人的勉強而終于有了一支手機,十年沒換過(我現在看到那支都會覺得好復古喔XD)。我問過她干嘛那麼不想用,我有點忘記她回答什麼了,大概是因為她覺得手機很像牛鈴,讓別人能夠一直找到她,而她不想掛著牛鈴。(我在交稿前夕和她聚餐,那位昵稱集滿一頁就送照片的阿跳跳小姐,驗證了答案XD。我跟另外一個朋友說,這次的女主角是百分之六十的我,她露出了微妙的笑容。嗚嗚,我的朋友XD,本來還想要將我會把電視遙控器和鑰匙放在冰箱的事情寫進去,想想還是算了XD)其實我也不大用手機,幾乎不打,一個月響不到五次,月租換成易付卡,300元用半年XD。(就用不到啊,真的……我都用網路聯絡。)
至于便利商店被怪叔叔搭訕的事情啊,則是我自己遇到的XD。不過當然沒有副班長來救我了,我只能一直說謝謝不用,謝謝不用,謝謝不用!(笑。不過現在想起還是會想,說不定那個人真的是個好人)
來到你(你)身邊,是在說背著包包奮不顧身去找林想歌的郭凝純,也是在說最後想要見到郭凝純而去尋找她的林想歌。
這個故事其實我原本是打算按照時間軸順序來寫的,但是我一直想,她的愛情在過去,他的愛情則是現在,如果按時間軸寫,會分離開來,于是我把時間前後穿插進去,一邊訴說著她的愛戀,一邊編織著他的感情,只有這樣才可以同時看到他們兩人那份喜歡的感情。我想你們也許會想到《誰先愛上誰》,其實我自己並不希望有人把這兩本書重疊(不過重疊也沒關系啦XD,我又不能控制,笑),在我心里這兩個故事是完全不同的,我想要的只有如何將這段愛情盡力地描寫出來。
喜歡一個人,可以喜歡多久呢?在開始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一直在想。
可能幾天,幾個月,幾年,也許一輩子都只喜歡一個人。
冰凝純什麼也不想要,她只想把自己的感情說出來,不要留有遺慨。或許,她也想安慰喜歡的人,所以她做出了決定。(比起做了之後後悔,我個人始終認為多年之後後悔沒做是會更遺憾的;做了,至少能得到一個確定的答案;沒去做,卻永遠無解。如果當時做了就或許會怎樣怎樣,也許會有更好的結果,但是時光卻已經無法倒流了,天哪,光用想像的我就會悔恨)
為什麼會這樣喜歡對方?為什麼會一直忘下了對方?像是這樣的事情,或許完全沒有道理或理由,有時候連自己也無法明白和解釋;但是,我覺得喜歡一個人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想要和對方在一起,對自己誠實,就算過程辛酸,就算會失敗,就算會流下淚水,也一定能夠得到些什麼。
如果每個人都可以幸福就好了。
書中那只小狽的事情,是真實事件。我國中時的班長是一個很愛動物的人,有次就在便利商店買了一個肉包喂了一只流浪狗,然後到處幫它找主人,我陪她找過一兩次,最後答應領養的是一個同班同學。後來我跟班長有去她家探望那只狗狗喲。
我另外有個同學,上次看到她的時候,她告訴我,她現在和她的小學同學在一起。她說︰「以前雖然也有聯絡,但就是沒感覺,後來也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就是喜歡上他了。」每個人都有應該遇見的那個人,可能不是相識的現在,可能要等好多好多年以後,什麼時候會喜歡上一個人,誰也不會知道。
我每次在寫一個故事的時候,光是想那個人要怎麼喜歡上那個人,就要想很久很多。(因為我腦容量太小了,真糟糕)要如何才能夠遇見那個唯一的人,要怎麼知道對方就是那個唯一的人?想要戀愛,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困難,喜歡或愛上一個人這件事,對我而言,是一個永遠也沒有答案的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