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穿著便利商店制服的林想歌。
她好驚訝。
「郭凝純,你的傘。」他說,眼楮卻看著中年男子。
「我的傘?」她看著他遞過來的那把透明雨傘,連售價標簽都沒拿掉。
她一頭霧水。
他將傘塞進她手中,道︰
「你忘記帶走了,拿去。」
「忘記帶走?」郭凝純只能疑惑地重復他的話。她哪有傘啊?當然也就不可能忘記帶走。
她順著林想歌的視線望向中年男子,那中年男子卻忽然悻悻然地走開了。
待那中年男子遠離後,林想歌才回過頭,看著她,道︰
「你……下次看到那個人就離遠一點,別理他。」
「啊?為什麼?」她完全不懂。
林想歌一臉不悅。
「因為他常在這附近騷擾女生。」
「嗄?」是嗎?郭凝純終于明白了。「可是我已經忘記對方的長相了耶。」應該說根本沒仔細看,怎麼辦?
只見他忍耐地閉了閉眼,她差點以為他要生氣了。
「……我還在工作。」他說,轉身要回店內。
「等一下。」她向前跨出一步,趕緊喚住他。「這把傘——」
「你拿去用。再見。」沒有給她拒絕的機會,他回到便利商店里。
雖然他的態度一點都不好,但當她看著雨傘上面的標簽,心想,這一定是他買來救她的吧;把她從那個會騷擾女生的人手中救出來,然後還讓她不至淋雨回去。
打開雨傘,她昂首看著落在透明傘面上的雨滴,愉快地笑了。
嘿嘿。
第6章(1)
從郭凝純出現之後,他一直都沒去注意她。
甚至曾經希望自己可以徹底忽視這個人。
他其實是可以請她出去的,他覺得她絕對只會笑著接受,但是,他沒有這麼做。因為她不是壞人,只是讓她住一個房間也沒有什麼不可以,雖然的確不是沒有帶來困擾,但他真的不討厭她。
只是,漸漸地,他體認到她的存在,即便他別開眼不想看,她還是在那里。在知道她那些接近自己的行為之後,更是無法忽略。
像是,每次回家所感覺到的視線。
雖然他沒有抬頭,但也能知道她趴在窗口。即使他不明白這樣的樂趣究竟在哪里。
這樣的情形持續過了幾天,星期五下班的時候,他忽然察覺那道視線不見了。
于是,他下意識地昂首。窗口是空的,她不在那里。
原本總是在的,卻突然不見了。她沒有對他承諾過一定會每天待在那個窗口等他回家,這根本是一件毋需在意的事情。
只是因為他是個不喜歡有意外發生的人,所以稍微訝異了。沒想過會被這種事情干擾,林想歌根本不想承認,開門進入室內,放下公事包,像以往的每一天那般,換衣服、吃晚餐、做著自己的事,擺月兌掉她。
外頭安安靜靜的,除了一些輕微的風聲外,沒有多余聲響。
他想要一切像平常一樣,所以從公事包里取出一疊文件,之前經過編目建立與修改程序的書籍已全部上架,主管另外拿了一份資料給所有人,說是下次采編的書籍挑選。由于館內人員並不多,所以都可以對采編組提出參考意見。
他坐在桌前研究,審閱著密密麻麻的表單,卻並不專心,直到超過晚上十點,他終于忍不住從桌前站起身。
若是郭凝純回來,他一定會知道;但是直到現在他都末感覺到屋子里有她的存在。他往窗外看去,路上幾乎沒有車,也沒有人;這里原本就不是熱鬧的地方,當夜晚降臨時,更顯得十分冷清。
百來公尺的窄路,一邊是零落沒什麼人居住的舊房子,另外一邊則是工地和農田,雖然有一排路燈,卻只有兩盞是完好的,其它不是暗無光芒,就是因為故障而閃閃爍爍。
他一直都知道這里是如何的偏僻與寂靜,在郭凝純出現之前。
秒針滴答地走著,他明顯地無法勉強自己再繼續專注公事。將資料放下,他望著時鐘半晌,猶豫許久,還是走到樓下,打開大門。
透天厝的騎樓底下有張老舊的板凳,是前任屋主留下的。林想歌坐上那張有些腐朽的木頭長板凳,面向空無一人的馬路。
就像台風天那天,沒有鑰匙的郭凝純一樣。他腦海浮出了那個畫面。
天空像是一塊厚重的黑布,深沉闇然。
靜靜地注視著閃爍的路燈,他不禁開始想著,為什麼自己要在這里等郭凝純?
明明他只想自己一個人,卻被她擾亂了。
他發現了她今天不在的這件事,這個認知,使他體會到,也許只是那麼樣的微小,但她的確使讓生活產生了變化。
他說不出原因,亦無法解釋,但是向著夕陽和她並肩同走的那天,他覺得心情很平靜。
罷到這里的幾個夜晚,他總是獨自坐著,雖然現在也是如此,卻是完全不一樣的感覺。
林想歌望見河堤上有一道人影,不覺站起身來。那人影在要下河堤的樓梯時稍微停住,隨即又開始移動,走過故障的路燈下;即便燈光不是那麼明亮,也是夠讓他看清楚那人是郭凝純。
已經半夜十二點了,她竟然過家門而不入——眼看著她就要走遠,林想歌起身,跟在她身後,踏上河堤的階梯。
她在前方一段距離走著,在他想著她到底要去哪里的時候,她終于停住了。她找了個位置坐下,然後偏著頭,從她總是背著的側背包里拿出畫筆和畫冊;就在這個時候,她發現了他。
「咦?」她一臉疑惑,隨即訝異道︰「哇,真的嚇我一大跳,你怎麼會在這里?」她問。
這應該是他要問的。林想歌用手推了下臉上的眼鏡,「……現在很晚了。」
「啊?」她歪著頭,似乎不是很懂他的意思。
林想歌又道︰
「這麼晚了你在做什麼?」他睇著她手里的寫生本。
只見郭凝純順著他的目光,低頭看向自己拿著的東西。
「喔。」她開心地對他道︰「我這幾天發現有個地方景色很好,剛在那里晃到都忘記時間了。回家的路上,又看到今晚的星星很亮,想要把現在這種感覺畫下來。真的很美啊,你不覺得嗎?」
他抬起頭。星星就只是星星,離得那麼遠又看不清楚。他向來就是個沒有欣賞美麗事物能力的人。沉默了下,他再次看著她,道︰
「現在已經是半夜了。」
「對啊……」她附和地點頭,然後好像忽然理解了什麼,笑彎眼楮。「原來是這樣。放心啦,我穿得很像男人。」她拉著自己的短褲,又指了指腳上有點髒髒的球鞋。
他覺得那跟穿著沒有什麼關系。既然她自己都這麼不在乎了,那他是不是太多管閑事了?
她笑著和他揮個手,一臉不會有問題的表情,之後,就轉頭專注在星空和畫冊上。
他根本就不需要浪費精神擔心她。有點不悅的林想歌本應立刻回去,但他轉身走開幾步後停住,站立一會兒,最終卻是一臉惱意和不情願地坐在離她不遠的河堤公共木椅上。
筆障的路燈仿佛和星光相呼應,一閃一閃的。
他注視著她認真的側面,明明不曉得她什麼時候才要走,他卻仍然等待著。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她終于停筆收工,一回頭,見到他,愣住了。
「咦?」她睜大眼楮,十分驚訝。「你在等我?」她問。
他站起身,只是冷冷地道︰
「走吧。」
「哇,你真的在等我!」她趕緊將東西全塞進包包里,然後慌忙跟上他。「我都沒注意,不好意思。幾點了?已經兩點了,天哪!真的很對不起。」她急得連聲說,來到他身旁,由于太匆忙而顯得有些手忙腳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