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很會惹她生氣,雖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為什麼會生氣。
「我要買東西。」她大聲說,然後不理他,徑自轉身拿了個籃子,開始搜刮架上的零食、餅干和飲料。結賬時,總共花了七十一元。
「我幫你拿。」他非常有禮地表示。
反正他右手還好好的,她決定讓他表現紳士風度。
兩人一起走向他住的那棟危樓,他在她的摩托車旁停了下來,將裝滿零食的提袋放到摩托車的腳踏墊上。
「你這是在干嗎?」她直接問他。
羅謙揚起不解的眉毛,回頭看她。在干嗎,放東西啊,他的動作有這麼難以理解嗎?
「那袋是我要帶到你家吃的。」
「啊?」他一愣。
「上回到你家的時候,口渴的要命,想找杯水來喝都找不到。這次我學聰明了,自備。」她瞄了他一眼,故意把最後兩個字說得很重。
羅謙有些尷尬,「對不起。」
平時他回家的時間大多在睡覺,水都在工作上班的地方喝個夠,偶爾以防萬一回到家口渴,就在公司里裝瓶水回家喝。他壓根兒沒想過家里會有客人的一天,完全沒準備,事實上,他家里連個杯子都沒有。
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她的意思是要跟他上樓嗎?她不是只是來和他要底片的?怎麼听起來,加上他手上這一大袋零食,她好像要在他家里開同樂會、會待很久很久的樣子?
她……到底想做什麼?
第3章(1)
那是改變羅謙一生的一個下午。
夏筱婕和他談論著貼在牆壁上的每一張照片,她告訴他哪張照片帶給她什麼樣的感覺,然後要他告訴她,那張照片背後的故事。
他不知道為何她會知道每張照片都有個故事,而他剛好都知道。
她說,他的照片會讓人有種觸動人心的感覺,問他既然對拍照這麼有興趣,為什麼不去做攝影師?
也許是因為話說多了,讓他不再有交淺言深的顧慮,開始對他侃侃而談,訴說自己空有抱負卻無人為力的情況。
因為沒有資歷,因為沒有學歷,因為沒有有力人士的牽線介紹,也因為他沒有多余的時間和金錢可以揮霍等待伯樂的出現。他不是不為,也不是沒有願景,而是現實逼得他不得不為,也不是沒有願景,而是現實逼得他不得不對命運低頭。然後,他只能告訴自己,只要還能握著相機拍攝他想拍的,便心滿意足。
餅去二十三年來,他從未像那天一樣,在一天里對同一個人說過這麼多話,而且都還是心里話。
他向來不是一個多話的人。在孤兒院里,因為人多的關系,院長媽媽再怎麼努力也很難面面俱到地顧及到每一個孩子,而他既不屬于叛逆,惹是生非被擔心的那一群,也不屬于功課好、特別乖巧懂事被夸獎的那一群,自然容易被邊緣化,話變少了,不知不覺地沉默了起來。
他沒有任何大人們偏心的感覺,只是在不自覺間養成了靠自己,喜怒哀樂都由自己一個人承受,不太會與人分享或找人訴苦的習慣。
所以會和她說這麼多心里話,事後想想,連自己也嚇一跳。
經過那天下午的相處,羅謙發現,她給他的感覺完全變了,不再是美麗的凶悍女,而是一個善解人意、心細如發、外冷內熱、很容易讓人心動的女生。
因為手受傷的關系,他連上中班的工作都沒辦法做,只能請假在家里休養傷勢。
在他休假的那一個星期里,夏筱婕天天都來找他,天天都會買一堆吃的到他家里,雖然她總說那是要買給她自己吃的,而且走的時候絕對不會把剩下的東西帶走。
她都叫他「喂」,從未開口問他叫什麼名字,而他因此也沒開口問她的名字,同樣叫她「喂」。
那一個星期,是他這輩子度過最輕松快樂的日子。
他們聊照片,聊攝影,天南地北地談天說笑。她還慫恿他,激他說反正閑著沒事,不如想辦法拿自己的照片作品去自我推薦,雖然是亂槍打鳥,但也許真有只笨鳥會被他打到。
于是她主動買了信封袋,搜集了相關雜志的資料,以及每張照片中的故事裝進信封袋里,一一寄到各家雜志社。
那一個星期他們倆真的一起做了許多事,其中還包括做了愛做的事。
那是……
不能說是一時沖動,也不能說是計劃中的事,只能說是情不自禁,情投意合。
她的微笑和所做所為都令他心動,當她在他的床上毫不設防地對他展露微笑時,一沖動讓他忍不住向前吻了她。
當時的她微僵了下,卻沒有拒絕,反倒將眼楮閉上,讓他就想獲得到通行證般,瞬間欲火焚身,情不自禁地加深了他們的初吻。接著一切就像是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就發生了。
從那一刻起,他把她當成女朋友,當成結婚的對象,當成他要照顧一輩子,保護一生的女人,並且發誓今生今世絕不欺負她!
而她……
他一直以為她和他有著同樣的想法,結果她卻在他接到投稿雜志社的響應,說對他的攝影作品很感興趣,想要與他進一步深談合作的時候,突然與他漸行漸遠,之後便消失不見,不再出現。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只能想也許她終于相清楚、想透徹,他能給她的有限,
苞著他,受苦多過快樂,所以才會選擇離開。
心,有點痛,但卻不怪她。因為他的確是配不上她。
那張串連他們情願的底片一直都在他手上,最終她還是沒將它拿走。
于是,隨著他以Mr.Max的成名,揚名國際之後,那張照片也成為一張很有名的作品,因為那是一張永遠的非賣品。
身為一個攝影師,他拍過的人和臉不勝數,只有「Face」那張臉是他畢生難忘的,因為他愛過影中人,因為她曾經給他全部,也因為有她的幫助和促成,才會有今天的Mr.Max。
她的出現徹底地改變了他庸碌平凡的人生,只因為有她。
往事歷歷在目,刻骨銘心,時間卻不為人停留,悄悄地過了五年之久。
五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可以改變許多事。例如,他就從一個默默無聞、前途茫茫的窮小子,變成享譽國際的知名攝影師。
而她呢?
五年的時間是否也在她身上或周圍環境改變了什麼?身邊是否已經有個感情穩定的交往對象,已經論及婚嫁,或者已經結婚、懷孕、生子?
五年了,她是否還記得他?
如果她真的是蕭奇的女朋友的姐姐,他們倆終將會再見面,到時她什麼樣的態度對待他呢?會不會當做不認識,或根本已經把他遺忘得一干二淨了吧?
夏筱婕。
如果不是因為蕭奇,因為剛好遇見他女朋友的朋友,那位Ryan先生的話,他可能到現在都還不知道她的名字,而是繼續用喂叫她。
有時候兩個人還會很無聊的用「喂先生」、「喂小姐」來稱呼對方,幼稚得很可笑,但也很快樂。
心情起起伏伏,憂喜參半,他其實很想見到她,卻又有點害怕再見到她。
至于害怕的理由——
「鈴鈴鈴……」
房里的電話突然響起,嚇了他一跳。
他轉頭看去,卻看見電話旁的電子時鐘竟顯示著11︰30,換句話說,他已經呆坐在這超過一個小時!
事實擺在眼前,讓他有些難以置信。她對他的影響力仍和五年前一樣大呀。
不自覺地輕嘆一口氣,他離開沙發走到床邊坐下,接起那通電話。「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