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南盡情地吹捧道︰「海恬,像你這麼美、這麼性感、這麼感性又這麼具有誘惑力的美女,再多男人對你說一樣的話也不出奇。」
她笑了笑。「想必這些話你也對許多女人重復過。」
他不以為意。「那倒也是……」
懊死,他怎麼可以自掌嘴巴?怎麼可以在她面前承認自己的花心呢?
金海恬輕松的說︰「其實你大可不必在我面前掩飾你的真性情,我說過,我不喜歡頹廢的男人,如果你有資格也夠出色的話,我會給你機會。」
「你能這麼說,我真的好感動!」奕南動容的看著她,這一刻,他覺得她就像聖母瑪麗亞一樣,發光發熱。
多麼無私、多麼偉大呀,她這不啻在以退為進,鼓勵他向上!
想不到世紀末還有這種好女人,美麗、純良、身材好!他一定、鐵定、決定要追到她,他要她當他的入幕之賓,嘿嘿……
哦喔,想到哪里去了?又想歪了,什麼入幕之賓,去他的,多難听呀,他是要她當他的女朋友、未來的老婆……
「來,干杯,為我們的未來!」奕南滿腔火熱地說,滿腦子想的都是待會晚餐結束後他們的「未來」,要去哪一家賓館比較好呢?香根?皇冠?歡之巢?抑或甜蜜蜜?
「干杯。」金海恬也不置可否的與他干了。
晚餐結束之後,奕南徑自摩拳擦掌的為這次約會下了個定義——相談甚歡!
他得意的揚起笑意,沒錯,他覺得他們相談甚歡,金海恬對他很滿意,他們之間發展的空間很大,想必不久之後他就會成為屠家里最讓芳姐疼愛的孩子,因為他會第一個娶老婆、第一個為屠家生下屠孫,讓芳姐可以對他九泉之下的父母交代。
炳,沒想到自己也會有這麼出類拔萃的一天呀……
于是他殷勤的送金海恬回家,為了怕她嫌棄他的駕駛技術,他還特地置個人生死度外猛超車,就為了在她面前展現他的男子氣概。
金宅位于天母,一棟華麗的巴洛克式建築,富豪之氣盡顯于宅邪之中。
奕南興奮極了,他想不興奮都不行,因為按照慣例,送美人回家的他,總能得到一個晚安吻。
「哦,海恬,晚安了……」他順勢攬住金海恬的腰想吻她,不料卻被她伶俐地躲開了。
她嫣然一笑,也不避諱,直截了當的說︰「要得到我的吻不是那麼容易」
傻眼與錯愕明顯降臨在奕南這位大情聖的臉上。
「我——我知道。」他笑得很假。
情場常勝軍首次失利了。
「那麼,我進去了。」金海恬感性地一笑,閃進鏤花大門里,倩影搖曳,漸行漸遠。
目送著她進門,奕南微微苦笑,可是一方面他又覺得煞是興奮,她真是處處讓他充滿驚喜呀,這麼特別的女人他要定了。
他也知道自己之所以對金海恬這麼著迷,完全是因為他從來沒遇過拒絕他的女人,而她是第一個,自然特別。
所以嘍,這麼特別的女人,誰要是跟他搶,他就砍誰……
好像沒那麼嚴重,不過這也說明了他誓死追金海恬的決心,這次是來真的,他絕對不會再對女人始亂終棄,他保證!
***
「祝你生日快樂,祝你生日快樂,祝你生日快樂,祝你生日快樂!許願,壽星許願!」
一首生日快樂歌熱熱鬧鬧的唱完,範綱佑在眾人的起哄下,先許願再切蛋糕。
「來,詠歌,這塊蛋糕給你。」範綱佑親自將蛋糕送到她面前,笑盈盈的對著她看。
那個屠奕南走了,她的心也跟著一道飛走了。
從大伙一進餐廳地就發覺詠歌的臉色有點僵,細細觀察之下,原來屠奕南也在這家餐廳里用餐,且還帶著一名艷光四射的漂亮女郎,也難怪詠歌會擠不出半絲笑容了。
早上見她心情不好,他原想大伙熱鬧熱鬧之後再送她回家,順便開導她,沒想到事情搞砸了,偏偏選錯餐廳,讓她心請更差。
「謝謝。」盧詠歌無言的接過碟子,無心無緒的吃了起來。
夾在一片喧騰熱鬧之中,她想投入卻心力不從心。
罷才奕南和金海恬親密的相偕離去,他們用餐時的愉快她都看見了,他是那麼著迷于金海恬的一顰一笑,他眼中一直無旁人,自然也就沒有看到坐在斜後方的她這一桌。
是上帝來救贖她嗎?特意安排她與奕南在同一家餐廳用餐,讓她看看他的新歡、看看他的殷勤姿態,好讓她對他不再存有任何依戀。
總編說得對,她是不該再留戀一段不知何時會開花結果的感情,她這麼傻傻的等是愚笨的行為,她根本老早就應該對他死心才對,白痴才會繼續等他,這麼了無止境的等他簡直就是浪費生命,可是……
他們……會上床嗎?
懊死!一想到他和女人的親密關系就令她頭皮發麻,她不是沒人要的丑小鴨,為何偏要等待那只太過炫爛的孔雀?
她曾調侃為何女人對花心的奕南總是死心塌地,偏偏,她對他比任何女人都還要死心塌地,甚至,她傻得一愛他就是五年,五年來,她心中沒有別人,只有他一個!
她發現自己愈愛愈不快樂,愈等待他愈想獲得回應,她開始有了怨妒與不甘的感覺,這感覺令她感到罪惡,畢竟一相情願的愛是不可以奢望回應的不是嗎?她怎麼可以私心期盼他會有所了解?
金海恬可以進入他的心嗎?她相信奕南的內心並非真那麼玩世不恭,對于愛情,她相信他同樣抱著一顆神聖的心在追求,只是,他的真命皇後在何方?會是她盧詠歌嗎?抑或,已經是金海恬了?
***
AB酒吧
名副其實的一家酒吧,因為老板永遠只會給上讓來的客人兩種選擇,不是A就是B,他會問人要加冰還是不加冰?要爆米花還是花生?諸如此類二選一的問題,客人沒有挑剔的權利。
偏藍暗色的燈光,藍調節奏悠揚流泄著,這是盧泳歌放松自己的地方,大學時代,她和社團的伙伴們都有來這里,出了社會,她依舊偏愛酒吧的慵懶調調,可以調和她現在跑新聞過于緊張的神經,趕走她一天的疲累。
「小詠歌,要祛寒蘭姆還是火辣古巴?」店主的AB問題任憑他老大今天高興調什麼酒便問什麼問題。
「火辣古巴?」盧詠歌答得毫不猶豫,這是她的習慣,總是選擇後面的答案,不必花腦力思考。
「小詠歌,看你一臉菜色,今天又被什麼慘無人道的新聞荼毒啦?」一旁的林丹雁笑問。
盧詠歌笑了笑,慢啜一口工讀生送上來的火辣古巴,幽默的說︰「習慣了,沒什麼,只不過連續十八個小時守著警方與歹徒的對峙而已。」
他們都叫她小詠歌,盡避她已經不小了,不是當初他們初見她時的十八歲少女,但他們還是喜歡這麼叫她。
當年,她是他們沖浪社里年齡最小的,才大一,剛入學,生日又在年十二月的最末一天,小得不能再小,一副鄰家妹妹的模樣,大家都呵護著她。
林丹雁同是沖浪社的成員,當年大三,是她的學姐,也是奕南的同班同學,在成員多是男生的沖浪社里,林丹雁一直對她照顧有加,把她當自己妹妹一樣。
「要保重身體呀,別太勞累了,命只有一條,自己不愛護自己,可是沒人會愛護你的。」林丹雁不改她過去在社團里擅于照顧人的性格,每回踫頭都不忘對盧泳歌耳提面命。
「不說我了,說說你吧。」盧詠歌笑問︰「學姐,你不是要訂婚了嗎?怎麼有空來酒吧?不必忙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