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筆事之初
我叫做吳嘉儀,二十四歲,雌性動物,正在念碩士班。
會想要拿學位並不是因為我能力高超或熱愛學問,而是因為全球正值金融風暴時期,失業率居高不下,工作難找,怕被冠上米蟲別號,只好拿念書當職業,用學生身份來掩飾無能。
我的母親生性樂觀,她常安慰我說︰「不要擔心,再過幾年全球經濟好轉,剛好輪到你畢業,到時,找工作就和到7-11買便當一樣簡單。」
她笑逐顏開地說著這些話的時候,我一點都不敢澆她冷水,說她女兒念的是爛大學、爛研究所,就算企業征才,恐怕也不是人家想要的那塊材料。
我不只名字普普、成績普普,連在家里的排行也普普。
我們家是俗稱的田僑仔,土地很多,都是三代以前的老祖宗留下的,哪只小鳥心血來潮想要巡視一圈的話,恐怕得停下來休息好幾回,才能把所有土地飛透透。
我有兩個姊姊,她們以勤奮認真出名,大學畢業後,兩人合作搞有機農業,做得有聲有色,去年還拿到十大杰出農民獎;我有兩個妹妹,以美貌著稱,一個從事模特兒行業,立志當林志玲,以嫁入豪門為終極目標,一個目前在念音樂系,決定進攻演藝圈當蔡依林。
此外,我還有兩個雙胞胎弟弟,同卵雙生子,長相一模一樣,作怪搗蛋的能力也很相當。
如果老媽的運氣夠好,在第一胎就把這對惡魔生下來,就不會有我們前面這群嘉芳、嘉鈴、嘉儀、嘉慈和佩華。
你發現了嗎?為什麼前四個女兒都是嘉字輩,老五卻叫做佩華,難道她身上的血液和我們流的不是同一款,她的親生母親和我老爸有不倫關系?錯!那是因為我阿嬤英明神武,她提出一套聰明睿智的見解,在報戶口之前,扭轉父親大人的意志,硬把嘉華改成佩華。
她說︰「一嘉二嘉三嘉四嘉還不夠,再嘉(加)下去,下一胎還是女的怎麼辦?」
丙然,在五妹改名作佩華之後,媽媽如願生下雙胞胎弟弟嘉緯、嘉祺。
聊到這里,有沒有人注意到,我家阿嬤她是個貪心不足蛇吞象的女人?是的,她希望在嘉緯、嘉祺之後,我媽媽再接再厲,多嘉(加)幾個兒子,以便光宗耀祖、光耀門楣、光明正大、光芒萬丈……雖然我不明白生兒子和這些光字頭的成語有什麼關系,但可以確定,我們是重量甚于重質的家庭。
我家住在鄉下,傳統觀念很重,所以阿嬤當我們家的慈禧太後當得得心應手,因此可憐的媳婦老媽常常委屈地說︰「如果我沒生到嘉緯、嘉祺,你爸說不定就要娶小老婆進門來幫忙生小孩了。」
這種話往往會挑起女兒們的仇恨意識,因為我們前面幾個女的,從小到大,都是眼睜睜看著阿嬤他長吁短嘆長大的。
大姊說︰「要是身處在提倡一胎化的國家,我們前面五個女兒,都會被爸偷偷埋在屋後的榕樹下。」
夾心餅干老爸會出來打圓場說︰「幸好我們家生得夠多,才能延緩台灣人口老化趨勢,總統應該要頒獎給我。」
小妹對阿嬤重男輕女頗有微詞,她說︰「幸好爸不是皇帝,不然光派我們五個去和親,哪還找得到敵人入侵國境?」
至于我,則是那個從頭到尾不加入討論、保持中立、兩方不得罪的爛好人。
可是你不要以為沒說話就沒事喔,大家庭,人多口雜,石頭隨手亂丟都有人會被砸到,我就是經常被砸的倒霉鬼。
小弟說︰「不行啦,和親的話,三姊一定會被退貨。」
小小弟說︰「退貨還是小事,就怕和親國覺得自己受到污辱,發動拒買我國貨、斷三通、除交流,聯合國際孤立本國,才叫慘劇。」
被不夠惡毒?那就是我的雙胞胎弟弟。由此可知,我媽在生他們時,心中一定是積怨已深,才會生出這對性情變態的小兄弟。
我承認自己不起眼,身材沒有大姊二姊高挑(誰叫我搶食搶不贏她們),長相比不上兩個妹妹(她們靠臉吃飯,在上面下了重大投資),連下半身都小輸兩個弟弟(輸了個褲頭里的昂藏家伙)。
在這種處處不如人的環境下,我唯一養成的優點是罵不痛、打不驚,凡事隨遇而安。我的個性平平、不熱中競爭(反正爭也爭不贏),深懂老二哲學,徹底遵行不太好、不太壞、不搶眼、不惹眼的中庸之道;我奉明哲保身為圭臬,以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為人生至理名言。
當然,身為人類多少有點小叛逆,但我的反叛通常留在肚子里,只有偶爾、不小心、不自覺的情況下,才會讓逆賊出籠,破壞我完美的文靜偽裝。
我常想,這麼不起眼的女兒,如果丟掉個三年五載,爸媽老女乃女乃外加兄弟姊妹們,恐怕也不會覺得奇怪,了不起在數人頭的時候,數來數去少一個,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到底少了誰。
但六個月之前,我的命運產生了轉變。
那天,我走在馬路上,踫到一個帥哥加上一位美女,要不是兩人吵架吵得轟轟烈烈,我一定會在他們身上幻想王子公主間美好的愛情故事。他們在吵什麼,我不是太清楚,比較有印象的部分是,那個女生張牙舞爪的姿勢破壞了我對美女的所有想象。
當我經過他們的時候,帥哥突然轉身抓住我的手臂,問︰「小姐,我們交往好嗎?」
十個白痴會有九個半知道自己正在被利用中,不賞對方一巴掌已經很對不起自己,怎麼可能點頭說好?!但恰恰好的,我就是那半個知道被利用,還笑著猛點頭,說「好啊、好啊」的花痴蠢蛋。
開玩笑,一個人一輩子有幾次機會可以被帥哥利用?何況他的美色是會讓正常女人發春的那種。于是我的眼光巴在他的臉上不放,于是我讓帥哥摟住肩膀一路傻笑,于是我理解了小說里面那句「如果眼光能殺人,我已經被砍得傷痕累累」是什麼滋味。
但在我的「于是」尚未結束時,帥哥已經摟著我、拐彎繞進巷子口,然後轉過頭對我說︰「謝謝,再聯絡。」接著就走掉了。
我呆呆看著他的背影在視線里消失,卻舍不得自己的男人緣在這里劃下終點,于是,我決定讓「于是」繼續。
「于是」我回到宿舍,「于是」我打開計算機,「于是」我把這段「王子的五分鐘情人」寫下來,貼到部落格里面。本來只打算寫兩千字的小短文,卻沒想到莫名其妙東拉西扯,拖成十萬字的長篇小說。更莫名其妙的是點閱率居高不下,在一連串莫名其妙之後,出版社找上我談出書問題……最後,我手上多了一張支票。
這不是我寫的第一本小說,我在部落格里面發表的文章比我寫的論文字數多更多,但這一本,讓我首度感激蔡倫偉大的發明。
事實上,我去過好幾家書局,高點閱率並沒有幫到我太多忙,有進「王子的五分鐘情人」的書局不到三分之一。更慘的是,當我來到那些有進書的書局,在店員的帶領下,還得花好大的工夫才找得到自己的書。
從這種種跡象看來,我深信這是自己出版的最後一本書,而手上的支票將成為出過書的唯一證據。我沒有富裕到把支票裱起來當紀念品的本錢,對名牌貨也不是太感興趣,最後,我決定把這張支票拿到旅行社,換一趟不太遠、不太近、有文化、有意義的北京六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