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無門,這就是小老百姓的悲哀,難怪人人要做官。
走出老編辦公室,她悶悶坐回自己的辦公椅,才三個月,還沒坐熱呢!又要窩回老位置,真不甘願!
「你才開始整理東西啊?看我動作多快,都弄好了呢!」
田宜芬的高跟鞋聲從老遠處傳來,人未到、聲先至。
郁敏胡亂把東西掃進紙箱,不想和她打照面。
「你之前是和小方合作的吧!抱喜你,老朋友再次合作,一定會相處得很愉快。」
她曖昧的朝郁敏眨眨眼楮,全公司都知道小方很哈段郁敏,只有郁敏一個人迷迷糊糊。
「我和誰相處都會很愉快。」隨口回頂一句,郁敏氣嘟嘟地套上桌子下的拖鞋,拎起高跟鞋,離開辦公室。
「尤其和小方是不是?」田宜芬再補上一句。
「你不會得意太久的,等我專訪到鼎鑫總裁,老編會用八人大轎把我請回財經版。」郁敏頭拾得高高的,不讓挫敗表現得太明顯。
「鼎鑫總裁!?下輩子吧!」
「是嗎?說不定很快呢!希望你把握坐在這個位置上的短暫時間,盡快找到金龜婿。」
很久以前,田宜芬便放話要跑財經,好和那些大企業家建立良好關系,以便為未來嫁入豪門鋪路。
「謝謝你的祝福,我也祝你和小方長長久久,琴瑟合鳴。」
她沒听懂田宜芬的弦外之音,氣鼓鼓地以為她詛咒自己留在影劇組長長久久,氣得一蹬腳,往舊時辦公室走去。
「別生氣了,你那麼有能力,老編一定很快就把你調回去的。」
小方端來一杯她喝慣的咖啡,放到她桌上。其實,她調回來,最開心的人莫過於他了。
「是嗎?」她一古腦兒把箱子里的東西全倒出來,再一樣一樣粗暴的掃進抽屜里。
「別生氣了,我們來研究研究這位偶像明星。」
小方將史考特的照片放在她桌面,只要進入工作,再大的火氣郁敏都會暫且收拾。
「他是目前最紅的?」接手照片,郁敏發問。「是混血兒,還是戴綠色隱形眼鏡呀?」
他是個很好看的男人,身材高壯,仿佛一只手就能把人扔進垃圾堆。
「我不知道,他從不回答記者任何問題,大家對他很奸奇,可是沒有人查得出他的身世背景。」
「什麼都不讓人家知道,他當什麼演藝人員?」
「他的確不像,事實上,他只替鼎鑫金控拍過一支廣告,就莫名其妙的紅透半邊天,很多經紀人想找他簽約,但他都拒絕了。」
又是鼎鑫?那個鼎鑫到底有多偉大?連個小小的廣告明星也要裝神秘,難不成鼎鑫是個殺手團體?
「他既無心當明星,我們干嘛去采訪他?」對這種拿喬的明星,郁敏興趣缺缺。
「問題是他紅啊!自從廣告推出後,他紅遍大街小巷,女人從六歲到六十歲都迷他,你說我們有什麼能力阻止?許多狗仔隊跟拍他,拍不到什麼東西,倒是發現一些很奇怪的地方。」
那麼有女性魅力?
曾經,她也認識過一個像史考特的男人,全校師生對他的狂愛,讓人無從理解,到最後她也順應時勢,對他瘋狂,哪里曉得……
為了明哲保身、為了減少傷心頻率,她再也不允許自己對男人瘋狂。
「說說看,哪些地方奇怪?」
「好比一年四季,他都穿著高領衫,不管天氣再熱都是。」小方舉例。
「人家喜歡穿高領衫不行嗎?」
「他的這個習慣引起了不少猜測,有人說他曾經遭到燒燙傷,全身都穿著緊身衣;有人說,他為愛紋身,情人離開後,他便守著愛的標記。」
「想像力過度膨脹。」
「我也這麼認為,不過觀眾的好奇心趨使媒體去解答,就我所知,許多媒體都已經開始準備行動了。」
「我們也要嗎?」
「對,之前田小姐查出他在台灣的落腳處,地點在中部,我們應該找個時間去拜訪。」
「拜訪?他恨死媒體,你認為他會準備下午茶等我們登門嗎?」郁敏嗤地一聲。
「不能明訪只好暗察,再不……當爬牆虎羅。」小方說。
他把好不容易跟蹤得來的地址交給郁敏。
「我還裝針孔拍下他的果照當證據咧!」
「這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氣氛重新輕松,發火不超過三分鐘的段郁敏,認認分分接手該做的工作。
「去你的,你有沒有那支廣告的資料?」
「我把它放在你的電腦里面,打開就看得到了。」
「謝啦!」
郁敏打開電腦,等待那位讓全世界女人瘋狂的史考特。
影片打開沒多久,一個坐在山頂彈琴的男人吸引她的注意。
天!要不是他的背太寬、要不是他的胸膛太廣闊、要不是他起碼大了「他」三號,她會以為他是記憶中那個瘦削斯文、有雙重性格的男人。
郁敏努力想看清他的正面,可是鏡頭拉得太遠。
接下來,他置身在一家古董樂器行里,古色古香的牆面上,掛了各式各樣的樂器,他一下子拿起提琴拉幾聲,一下子吹吹長笛,正猶豫不知道要買下哪一個時,信用卡出現,替他買下了古董樂器店。
背景拉開,一個在音樂中起舞的男人吸引所有人注意。
難怪史考特會紅,他比她記憶中的那個人帥上幾十倍,一個才氣洋溢、五官俊美的男人,誰會不受吸引?
恍恍惚惚地……她的記憶回到那年夏天,回到他對她說再見的那個下午……
再回到高級住宅街,郁敏心情愉悅。
當送報生的日子里,這段路程總帶給她淡淡的幸福感,那是另一種生活層次,一種和她生活環境回異的生活方式。
將車停在樹蔭下,她抱起簡單的資料夾,里面全是關於史考特的報導,那是田宜芬留給她的,雖然她很討人厭,但不可否認,她的敬業程度不得不讓人豎起大拇指。
這兩天她將史考特的所有報導讀過一次,就像小方說的,他很神秘,而且,的確時時刻刻都穿著高領衣。除此之外,有關他的生活,就像美國太空總署對於外星人的態度,連一分訊息都不肯外泄。
午後,風從樹梢帶來陣陣沁涼,在這里,連風也顯得高級。
郁敏還記得搬家前的那個下午,她特地從家里踩著老爺單車,飆風戰警似的飆到這里,指天指地發誓︰「等我爸爸賺到很多錢,我會回來買下這里。」
當時她的父親和人合夥開立一間清潔公司,全家對未來充滿信心,於是舉家搬遷到台北。整整兩年時間,郁敏是公司的基本員工,一到下課或假日,袖子卷起來,她開始作著發財夢。
幾年過去,她慢慢了解,爸的清潔公司只能帶來一家溫飽,她想買下高級社區,大概只能學學田宜芬,勤跑財經,誘惑豪門新貴。
緩步向前行,她不曉得史考特為何選擇在這里居住,大部分的知名藝人都會住在台北,能住得起這里,未必住不起陽明山的高級別墅區。
算了,別花精神去研究史考特為什麼選擇這里,有空的話,倒不如想想怎麼挖掘出他的秘密,比較有意義。
不過,她肯定,處理完這條新聞,她要順便回母校,拜訪老罰她站的訓導主任和久違的司令台。
一抬眼,郁敏的視線接觸到一對穿著旗袍的老女乃女乃和老爺爺,在她前方十步處緩緩並肩前行,他們手牽著手,彼此依靠。
自樹梢間灑落的點點金黃映在他們身上,那種感覺很溫馨。少年攜手老來伴,兩人一起走過人生中多少輝煌,直到遲暮,仍能這樣子並肩,難怪人們對於鴛鴦比神仙多了幾分欣羨。